芳桥街道后村村石滩圩防洪驳岸(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芳桥街道后村村石滩圩防洪驳岸(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 | 招标人 | 芳桥街道后村村民委员会 |
2 | 工程名称 | 后村村石滩圩防洪驳岸(二期)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后村村石滩圩 |
4 | 工程规模 | 浆砌块石砼覆面防洪驳岸150米。 |
5 | 设计单位 | 芳桥街道水利农机站 |
6 | 资金来源、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 市、镇、村三级,工程造价:19.65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底付40%,第二年年底至70%,余款第三年年底全部付清。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招标范围 | 浆砌块石砼覆面防洪驳岸150米。(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11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并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财务要求:良好业绩要求:良好 信誉要求:良好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 固定单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
16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抽签中标(购买标书后招标方提供合理价) |
17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桑建元 地点:芳桥街道财政所 时间:2016年 8 月25日9时30分 |
18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芳桥街道第一会议室 |
19 | 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建设单位盖章) |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盖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章。③贰级以上建造师证正本原件(中标后押证)。④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复印件盖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册复印件盖章。⑦如为外地在宜备案企业需提供备案表复印件。⑧报名费收据。⑨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上述材料报名、开标时需提供。 2、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企业报名需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中标后押证)。③开户许可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章。⑤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复印件盖章。⑥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⑧报名费收据。上述材料报名、开标时需提供。 |
20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交村民委员会(完成工程量20%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的金额:壹万元 |
21 | 招标文件 | 芳桥街道财政所领取清单、施工图,施工要求,报名费200元整。 |
22 | 发布媒体 | 联系电话:******** |
芳桥街道后村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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