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馆设计搭建招标公告

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馆设计搭建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2024旅博会”)韶关展馆设计搭建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馆设计搭建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馆设计搭建(具体内容详见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完成展台拆卸工作止,如展会时间调整,则服务期相应调整或顺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内容和要求

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将于9月13-15日在广州市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举行。

(一)展台情况

本次参展展位位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A区2.2号馆(文旅融合馆),共22个光地展位(每个光地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共198平方米。场地平面图见附件、展台位置、环境及场馆搭建具体要求可向旅博会组委会查询。

(二)展台基本要求及功能划分

1.展馆以开放通透式设计为主,有合理的功能板块划分,体现韶关丰富的旅游资源产品以及人文历史底蕴,展示韶关的自然生态、文旅企业、非遗文创、红色文化、名优特产等。

2.在较明显位置专设1个“韶关”主展台以及搭建1个表演舞台,舞台需配套准备质量上佳的音响、话筒及电子屏幕。

3.设置公共洽谈开放区域,根据空间设计,配备不少于3套洽谈桌椅,供买家和游客咨询洽谈。

4.展馆配置足够的展台及储物空间(全部储物柜均可上锁),每张展台配备不少于2张椅子,并配备饮水机、饮用水、茶台(含泡茶工具)、垃圾桶、电源接口等必要配套设施及清洁工具。

5.展会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展区的设施服务及安全维护工作。

(三)设计要求

1.展示重点:展出形式丰富,需包含展架、展台、玻璃柜等多种展示方式,便于产品展示及安全管理;需准备不少于10个多层资料展示架;可配合现代化手段展示,如LED屏、互动触摸屏等。

2.展台设计风格:需新颖、亮眼、突出韶关文旅特色。

3.其他要求:根据展位布置,有充足的灯光照明设计,展位顶部主题LOGO及各展位主题名称需使用灯箱或发光字,整体展位发光字不少于20处,设置一定数量的灯箱位置用于画面展示。

4.其他要求:安排兰花展示,并配有适量的绿化和装饰。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需提供彩色设计稿(含俯视、平面、内外立面等)。

2.展会期间,我局提供给供应商的产品图片、LOGO、单位名称等一切文件和资料,仅用于本次展台设计方案,直至展会结束。我局提供的书面文字、电子文档的所有文件、图形、商标等,不得用于本次展会外的其他用途,一经发现,我局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3.展馆设计样式,不可与同期展会中其他单位雷同,也不可使用以往文旅展会中出现过的方案。

4.展馆搭建时需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供应商须在展会结束后负责展馆拆卸拆、物料运输及现场环境清理。

6.交付时间:须在展会正式开展前一天完成展馆搭建工作。

(五)费用

1.本次参展的展馆设计和搭建费用预算为******元,包含全部费用(含税),我局不负责加班费用,不另行追加费用。

2.所投报价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价的90%,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财务报表、项目的办公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项目首期款。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经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完成项目尾款支付。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

2.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馆设计搭建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 林小姐。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我局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17:00止。

附件:1.现场平面图

2.资格条件承诺函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6日

评分标准(均保留2位小数点)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1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展馆展台设计搭建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无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

展位整体

效果

35

对项目展位设计的创意性、整体效果、符合主题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需附上设计理念、设计思路等文字说明。

1.设计中最能体现韶关特色文旅元素、最具创意新的、区域功能划分最合理的:24-35分;

2.设计中体现韶关特色文旅元素、创意新的、区域功能划分较好的:12-23分;

3.设计中体现韶关特色文旅元素、创意新的、区域功能划分较差的:0-11分。

本项无提供的不得分。

3

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工作和任务分解

15

1.项目实施方案最详细、完整,最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实施计划工作和任务分解最清晰的:10-15分;

2.项目实施方案较为详细、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实施计划工作和任务分解较为清晰的:5-9分;

3.具有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及可行性、操作性一般的0-4分;

本项无提供的不得分。

4

自有服务优势及服务支撑

10

1.各供应商能更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最好的:7-10分;

2.各供应商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较好的:4-6分;

3.各供应商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一般的:1-3分;

本项无提供的不得分。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10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好的:7-10分;

2.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一般的:4-6分;

3.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较差的:1-3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一年(2023年7月-2024年7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

项目保障措施

10

供应商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认证、资质证书,其涵盖范围需为:展览策划、展台设计及相关管理活动,每取得1个证书得2分,满分10分。

注:所提供的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7

价格

10

以进入综合评审的各投标人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10。

共计100分

附件1

现场平面图

1722991735054.jpg

附件2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 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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