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征集公告招标公告
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征集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2024旅博会”)期间韶关展会服务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包括开馆仪式、文旅专场推介会、展位服务、特色表演、互动游戏抽奖、媒体宣传报道等,具体内容详见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包含展会结束后续宣传报道,如展会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将于9月13-15日在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举行。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依托此次旅博会,策划丰富的文旅推广展示活动,作为城市宣传的良好契机,让业界同行和游客更多地了解韶关特色文旅风情,宣传展示韶关丰富的自然及人文旅游资源,提高韶关文旅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为韶关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助力,共促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合作。
(一)展会时间:2024年9月13-15日(3天)
(二)项目要求
1.负责旅博会期间的韶关整体文旅宣传推介,包括但不限于展会前期宣传预热、相关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展会期间各项文旅展示推介活动、展会后期持续宣传报道等。
2.营造良好的展示氛围。设计制作展会期间的宣传展架不少于5个,设计制作不少于10个拍照打卡手举牌,内容需体现韶关文化旅游特色;组织不少于30种韶关名优特产品在展馆内进行展示;安排每天不少于3场非遗文化项目现场展示互动。
3.负责在展会期间策划举办一场韶关文旅专场推介会。邀请形象良好、熟悉韶关文旅产业的主持人进行主持推介;策划推介会期间的推介文稿并制作推介PPT;邀请不少于50家粤港澳大湾区旅行社和研学机构参加推介会;设计推介会期间特色节目表演及互动抽奖环节;安排不少于8家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旅博会期间整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0篇次。
4.编排展会期间具有韶关文旅特色的舞台演出节目,不少于3个。其中包含开馆仪式节目1个、文旅专场推介会节目1个;韶关展区小舞台演出节目一天不少于2场,每场15-20分钟。(其中开馆仪式节目需由省文旅厅最终审定)
5.展会期间在韶关展馆设计游戏、抽奖等互动环节,搭建线上互动抽奖平台,准备体现韶关特色的抽奖礼品,每天安排游戏抽奖互动环节不少于2场。
6.负责配合开展本届旅博会“旅游目的地合作伙伴”宣传,包括会务材料、会场布置、展馆广告所需的画面设计,宣传期间稿件撰写等。
7.展会期间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摄影、摄像进行现场拍摄及图片视频后期制作,展会结束后需提供高清宣传图片不少于200张,15秒花絮视频不少于3个,并剪辑30秒、1分钟、3分钟视频各1个。
8.负责展会期间邀请的主持人、媒体记者、表演人员、非遗展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交通、劳务、保险等费用(人员名单需经我局审核确认)。
9.负责展会期间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人数不超过6人)。
10.负责维护展会期间韶关展馆的现场秩序,做好韶关展馆每日清洁消毒工作。
11.展会期间安排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不含摄影、摄像)负责落实整体服务。
12.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费用
1.本次展会服务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小写:¥******.00元),包含全部费用(含税),我局不另行追加费用。
2.所投报价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价的90%,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财务报表、项目的办公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项目首期款。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经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完成项目尾款支付。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采用综合打分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4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林小姐。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我局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17:00止。
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6日
评分标准(均保留2位小数点)
序号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15 | 1.展会期间布置展示方案及活动环节安排(包括展示产品清单、特色歌舞表演及游戏抽奖互动等环节设置)最具有韶关文旅特色,创意性和吸引力强,各展示互动环节时间安排最合理、紧凑的:11-15分。 2.展会期间布置展示方案及活动环节安排(包括展示产品清单、特色歌舞表演及游戏抽奖互动等环节设置)具有一定韶关文旅特色,创意性和吸引力较强,各展示互动环节时间安排较为合理、紧凑的:6-10分。 3.展会期间布置展示方案及活动环节安排(包括展示产品清单、特色歌舞表演及游戏抽奖互动等环节设置)一般的:1-5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2 | 15 | 1.韶关文旅专场推介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有创意、可行性高的:11-15分。 2.韶关文旅专场推介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较为详细、完善,具有一定创意及可行性的:6-10分。 3.韶关文旅专场推介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不够完善,创意及可行性一般的:1-5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3 | 15 | 1.供应商组织编排的特色歌舞表演节目不少于3个,内容最具有韶关文化特色,形式新颖,最具有创意性的:11-15分; 2.供应商组织编排的特色歌舞表演节目不少于3个,内容具有韶关文化特色的:6-10分; 3.供应商组织编排的特色歌舞表演节目不少于3个,内容一般的:1-5分。 数量少于3个或无提供演出节目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4 | 15 | 1.展会期间整体宣传方案,包括前期宣传预热及后期持续报道,报道的媒体平台最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11-15分; 2.展会期间整体宣传方案,包括前期宣传预热及后期持续报道,选取的报道媒体平台一般的:6-10分; 3.展会期间整体宣传方案,包括前期宣传预热及后期持续报道,选取的报道媒体平台较差的:1-5分。 无提供宣传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5 | 10 | 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承办的类似项目(展会服务或文旅推介项目),以签订合同日为准,每个项目2分,最高得10分,无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6 | 10 | 1.在展会服务及韶关文旅宣传推广方面提供的后勤服务保障方案及增值服务最好的:8-10分; 2.在展会服务及韶关文旅宣传推广方面提供的后勤服务保障方案及增值服务一般的:4-7分; 3.在展会服务及韶关文旅宣传推广方面提供的后勤服务保障方案及增值服务较差的:0-3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7 | 5 |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好的:4-5分; 2.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一般的:2-3分; 3.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较差的:0-1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一年(2023年7月-2024年7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8 | 5 | 1.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进度的合理性较好的:5分; 2.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进度的合理性一般的:3-4分; 3.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进度的合理性较差的:1-2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9 | 10 | 以进入综合评审的各投标人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10。 |
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 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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