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溪镇灾后基础设施修复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岩溪镇灾后基础设施修复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人提问:
问题一: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写明?业绩要求:见附录 3。招标文件中并未找到附录3,请代理明确是否需要提交类似业绩?
答:本项目不要求业绩,详见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由于招标文件固化格式,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格式,按以下格式为准。
即: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岩溪镇灾后基础设施修复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组):
业绩要求 | |
企业业绩 | 不要求 |
个人业绩 | 不要求 |
问题二:本项目在公告中勾选了漳州本地信用分,但根据《漳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对施工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含)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考核结果以省级审定定级为准并在全省农村公路范围内使用;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含)且不足2000万元(不含)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考核结果以我市考核定级为准并在我市范围内投标最高限价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申请使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超过2000万元应当仅适用全省农村公路信用分。
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根据《漳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对施工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含)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考核结果以省级审定定级为准并在全省农村公路范围内使用。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
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印发的闽发改规【2023】7号文《关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文件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给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的第四条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标的交易成本,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修订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00元)。
注:①本招标项目的补遗书已重新上传,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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