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监测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监测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监理、监测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立项,工程预算金额为207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主要包含该校区三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点(网球馆东侧滑坡、体育馆西侧不稳定斜坡、学生公寓15栋东侧不稳定斜坡),本招标公告为在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的监理、监测及检测服务项目。
1.招标项目名称:
包一: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上限值3.18万元;
包二: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测项目,招标上限值5.26万元;
包三: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检测项目,招标上限值0.73万元。
2.建设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内。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1.包一服务内容及期限
1.1 包一服务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2013执行,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规范;②工期控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③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④合同管理: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变更和索赔等事宜。
1.2 包一服务期限: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包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2.1 包二服务内容:①根据规范要求,应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监测,监测工程目的主要是用于施工期和防治效果评价,并对工程运行期的基本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保证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分为施工安全监测、防治效果评估监测2种类型;②监测周期:施工安全监测时间为开工日期至主体工程完工日期,初定为60天,监测频率1次/24h(暴雨加密)。防治效果评估监测时间为一个水文年,1次/15d(暴雨加密);③监测内容:监测点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垂直位移监测;④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设计监测工作量见表1:
表1 监测工作量表
监测类型 | 监测点数 | 监测周期 (月) | 监测频率 | 工程量(点次) | 备注 |
施工期监测 | 7 | 2 | 1次/24h(暴雨加密) | 420 | |
竣工后监测 | 7 | 12 | 1次/15d(暴雨加密) | 168 | 1个水文年 |
合计 | 588 |
2.2 包二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420日历天。
3.包三服务内容及期限
3.1 包三服务内容: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中相关检测要求,需对钢管桩进行检测,参考《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指导价)》计费标准,其检测数量及预算标准见表3:
表3 检测工程量表
项 目 | 技术条件 | 计量 | 工作量 | 备注 |
单位 | ||||
钢管桩 检测 | 低应变检测,总桩数348根,检测桩数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小于10根 | 根 | 35 | 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指导价)》计费 |
3.2 包三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三、资格要求
1.各包具体资格要求:
1.1 包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明确驻场监理人员,现场配置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人员具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3)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包二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1.3 包三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能力覆盖“低应变检测”、“锚杆检测”检测内容。(3)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合同关键性条款
1.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方式,非招标人要求,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由于施工原因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因监理、监测、检测不到位导致的安全责任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服务费付至70%,期满一次性付清。合同收款账户为投标人公司账户。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一轮报价低价中标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时(监理)、上午9:30时(监测)、上午10:00时(检测),地点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建处会议室(第3教学楼负一楼108)。
当场公布中标结果,不另行发布中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纸质版投标材料及报价函。投标材料及报价函均需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
1. 投标材料需包含: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委托书。委托书同时需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2. 报价函需注明:所投标包项目名称、投标金额、投标公司全称等。
3. 投标保证金。每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2000元,开标时交开标人统一保管。开标后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转作合同履约金,没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付。
4. 每包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达到3家或以上才能开标。投标人不达3人的包,后期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学校基建处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建处
地 址:长沙市枫林二路139 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建处办公室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137*****866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建处
2024年7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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