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采购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编制服务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编制项目,本项目不得转分包。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0万元,根据验收结果据实支付费用。
三、采购项目征集起始日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四、服务内容
1.重点培育品种的征集、初评工作。目录包含药品类、医疗器械类。其中:药品类,包含已获批生产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前三家通过的仿制药,中选国家集采的药物,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的药品等。医疗器械类,包含已获批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二类医疗器械,高值耗材。获市级及以上“三首”“三新”的产品,全国前3家通过的仿制药等。
2.重点培育品种的宣传工作。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就重点培育品种目录进行宣传。
3.重点培育品种的推介工作。组织专题推介会,帮助重点培育品种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产业链配套企业、投资机构等进行对接,为目录内产品开拓更多使用场景。
五、服务期限
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六、申请单位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服务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对生物医药产业较为熟悉,了解掌握国内、省内,特别是合肥市医药产业发展情况;
3.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操作性强,有亮点。
七、评分标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机构情况(10分) | 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得10分;3-5年(含3年)得5分;3年以下得1分。最高得10分。 |
2 | 人员配备(40分) | 服务团队:10人以上的,得15分;5-10人(含10人)得10分;5人(含5人)以下得5分。自有人员少于3人不得分。最高得15分。 |
评审团队:具有医学、药学、质量管理等领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1人得5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人得10分,院士的1人得15分,最高得25分。 | ||
3 | 服务业绩(40分) | 服务数量:为县区级以上党政机关、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双招双引、质量管理、对标诊断服务、推荐产品目录编制等服务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30分。 |
服务质量: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表彰)每提供一项得5分,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表彰)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
4 | 方案质量(10分) | 编制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服务方案及产品入选标准,方案内容详尽细致,可行性强,产品入选标准科学合理,得10分;内容较为详尽细致、可行性较强,产品入选标准符合实际的,得5分;详尽程度、科学合理性有待提高,或仅提供了基本的实施思路,得1分。最高得10分。 |
本项目采取专家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中标服务机构。综合评分相同的,依次按人员配备、服务业绩、方案质量、机构情况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过程中,申请人应安排人员,按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汇报具体服务方案。
八、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应并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以及评分标准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机构)简介;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三)服务(评审)团队成员花名册,自有人员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外聘专家提供聘书或聘用协议,服务(评审)团队职称证明文件;
(四)服务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表彰证书等材料;
(五)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服务方案及产品入选标准;
(六)评分标准里要求的其他支撑性文件。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机构)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办公区1区B座1407(医药产业处)
联系人:佘涛;联系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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