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桦南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吉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广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景观工程、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以及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桦南县交通路北、新华街西侧;
2.3资金来源:贷款资金;
2.4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6.9.13~2016.10.15,总工期3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单位需具备类似项目招标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瑞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进行报名。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进行投标登记,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不能是同一人。
登记时需带:
4.1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证书必须同网上报名一致)。
4.3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4.4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
4.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黑建建【2014】11号文件通知的规定,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填报完成后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确认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6投标单位必须将网上报名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网页截图并打印。
4.7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2015),至少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14时至16时。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黑龙江瑞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南县广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桦南县
邮 编:154400
联 系 人:卢立国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杏林路363号
联 系 人:李丹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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