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3快速通道两侧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S303快速通道两侧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灵城镇S303快速通道两侧环境整治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城镇S303快速通道两侧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璧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灵城镇S303快速通道两侧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文化墙建设856m,村庄墙体涂白,村庄垃圾清理等。总投资约48.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凭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省外企业须进皖登记(提供在安徽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皖企业查询情况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5年4月至今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于2016年 8 月 19 日至2016年 9 月 7 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投标邀请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为人民币500 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4.3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标书费账号:************************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8 日 15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4 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拒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
邮 编:234200
联系人:杨峰
电 话:139*****157
代理机构:安徽穗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丝洁
电 话:150*****108
二〇一六年八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通道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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