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粮库粮食烘干设备招标公告

张集粮库粮食烘干设备招标公告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张集粮库
粮食烘干设备招标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XSX-CG-2016


采购单位: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代理公司: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年8月1日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与服务要求14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3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33
封面33
一、投标函格式34
二、开标一览表35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36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37
五、服务承诺39
六、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0
七、 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41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42
附件一:示范格式4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响水县张集粮库所需粮食烘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现决定对张集粮库所需粮食烘干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张集粮库粮食烘干设备招标采购
编号:XSX-CG-201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招标人为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拟对张集粮库粮食烘干设备进行招标采购,设备包括粮食烘干机、热风炉、进出粮设备和烘干机周边配套等组成,预算总价290万元,项目需求及设备技术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干燥机主产品及成套配套设备的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有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整个项目完成。
五、付款方式:
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粮食实物试运行正常运转后先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式运行验收合格后再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正式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再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无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一次性结清。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自行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须缴纳中标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乙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到招标部门退还,不计息。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双园中路北侧
联系人:高大鹏 电话:151*****229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黄海北路东侧11号
联系人:宋雅君 电话:****-********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响水县金海路177号
联系人:罗 晋 电话:****-********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干燥机主产品及成套配套设备的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3、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质疑或者澄清的投标人,均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收到的任何质疑或者澄清要求的答复将在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栏目中公告。(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将不予收理)
4.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答疑等所有内容都将作为补充文件在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栏目进行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答疑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4.4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公告。
4.5所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采购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变更的内容,均在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自行登录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栏目检索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6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不得就招标文件的内容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和监管部门提出质疑和投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以下投标材料: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设备能耗(功率)明细表
(5)技术参数偏离表
(6) 服务承诺
(7)资格证明文件
(8)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计划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6.投标文件的编制
6.1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有格式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6.3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
6.4报价表和有关承诺须有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报价
7.1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7.2投标报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7.3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
投标报价数字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所有报价和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一律不得变更。
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9.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明细报价表中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0.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提出的标准做出响应。
11.投标保证金
1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票据递送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1.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账、银行汇票等方式,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款单方式缴纳。采用电汇、转账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收款单位账户,否则无效,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资金在银行间划款时间,建议提前汇缴;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字迹印章模糊等汇入银行不予接受入账的一律无效;汇款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效。
11.3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及账号
开户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响水支行 账 号:****************388
开 户 行:响水县建行营业部 账 号:********136*****4514
11.4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无息返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投标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人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
(6)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四十五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按格式和组成装订成册(禁止活页装订或斜角装订),每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或未标明正副本的,按废标处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采用A4幅面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13.3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内容(签名除外)不得手工书写或字里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4.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
1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封袋均应标注:①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②投标项目名称、编号及“请勿在X年X月X日X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如果封袋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③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存放在另一个袋中,可以不密封,但应在封面上注明原件目录和投标人名称,以便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对。
15.2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3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将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按投标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应在封袋上标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6.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17.2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17.3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7.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17.5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18.评标
18.1评标委员会
18.1.1由招标人组织技术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18.1.2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意向人。
18.2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18.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8.4评标过程接受财政、纪检、公证、招投标办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18.5评标过程保密
18.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8.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
1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9.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19.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价格、性能、服务承诺,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9.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9.5评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并推3个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因投诉被查实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9.5.1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参数、业绩、服务、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100分,价格40分,技术与商务60分。
19.5.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19.5.3评分标准
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分细则分值


商务部分(25分)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1
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的企业生产规模、生产条件、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销售业绩等综合比较,最高得3分;企业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的加2分。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两年都盈利的得3分,任何一年亏损的不得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报告中必须提供盈亏情况结论)3
企业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招标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含250万元)以上的,有1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6分。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供审核6
获奖、认证等相关证明1、获得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1分;
2、本项目烘干机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奖或高新技术产品认证或国家专利技术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3、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
4、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证得1分;
5、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6、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得1分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供审核10
技术部分(35分)产品技术性能所有设备技术性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6分,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不得分。8
1、本设备的所有传动部件轴承全部选用采购人推荐品牌之一的得3分,部分或全部使用其它品牌的轴承由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4分。
2、在满足设备产能同时,设备能耗最低的得2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设备能耗明细表,评委根据所有投标人的能耗明细表进行酌情打分。)6
检测、检验、推广鉴定报告1、烘干机具有部级检测(检验)报告的得 2分;具有省级检测(检验)报告的得1分。
2、热风炉具有部级检测(检验)报告的得 1分;具有省级检测(检验)报告的得0.5分。
3、烘干机具有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的得 2分;具有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的得1分。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供审核5
项目实施方案1、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完整细致,效率高的最高得1分;
2、承诺供货、安装及时、安全措施好,验收措施详实的最高得1分;
3、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充实的最高得2分。4
售后服务4、本项目设备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承诺超过2年的,每增加1年得3分,最高加6分。
5、承诺终身每年不少于1次免费保养得1分。7
1、售后服务体系完整,承诺接到故障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1个工作日内排除一般性故障,2个工作日内排除重大故障得的2分;
2、在江苏省范围内设有服务中心或承诺在稻麦收获季节在本市范围派驻维修人员不低于2人的得1分;3
售后培训方案合理,内容详实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其他酌情评分。 2
价格部分(4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40
总 分100

19.6 特别说明
19.6.1如招标内容中对部分技术参数要求不详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补充说明其详细规格型号,如不作明确说明,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所报配置型号为可能存在情况的最高标准。
19.6.2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290 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无效。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有澄清要求。投标人应派投标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质询,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改动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不澄清者,以有利于发标方为原则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及其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负责保密。
2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密封的;
(2)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提交的投标材料不全,直接影响评标的;
(5)投标材料弄虚作假;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直接影响评标的;
(7)经评委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而直接影响评标的;
(8)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9)投标人私自采购人设定的设备名称、数量、计量单位的;
(10)供货期、质保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评委认定可以确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22.有关说明
22.1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时,招标人保留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22.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的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六、授予合同
23.中标通知、合同的签订
23.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排名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
23.2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规定与采购方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作违约论处。
24.违约责任
24.1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方签订购销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包括不完全履行合同),按中标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总体说明
本项目招标人是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将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工作。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组织勘察安装现场,勘察费用由投标方自付。
二、招标采购设备技术参数
1.技术规格及要求
1.1用途和范围
烘干成套设备应能在响水当地的气候、环境条件下工作,在满负荷状态下稳定、可靠地对稻谷、小麦进行低温烘干。
烘干成套设备主要由烘干机、除杂清理设备、烘前钢板仓、烘后钢板仓、提升机、除尘设备、热风炉、进出粮输送设备、以及电控设备等组成。
烘干机由烘干机主体、进、排粮机构、风机、配套的电机以及自动控制箱、在线显示仪表、各类传感器、保护装置和水分自动检测装置等组成。
1.2 设计要求、依据
设备的设计应本着安全、节能、环保、低破碎、经济实用、可靠性高、低作业成本、自动化程度高、便于操作的原则,并考虑到人员操作水平和维护能力,尽量采用在国内容易获得的标准化零部件,最终为用户提供一套性价比高的烘干成套设备。
能同时烘干稻谷、小麦,在降水幅度为8%时,总装机容量达到≥150吨的日处理量应达到300吨及以上(以20小时作业,中等质量标准的三等稻谷、小麦计算)。
所有设备都应有永久固定铭牌,铭牌应为中文标明产品名型、型号、主要参数、生产厂家、出厂编码及日期等。
除非在技术规格说明书另外另有规定或其它地方另有补充说明,机械、电气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和结构在设计、制造、安装、测试、检查和调试时用的标准应符合以下机构颁布的最新版本。
JB/T 10268-2011 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低温循环压入式谷物干燥机)
GB/T 6970 粮食干燥机试验方法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 10395.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4095 农产品干燥技术 术语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32.2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 漆膜 附着性能测定方法 压切法
JB/T 10200 种子加工与粮食处理设备 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3工艺流程
烘干工艺流程:
卸粮坑→提升机1→湿谷除杂→提升机2→烘前仓→皮带输送机→提升机3→自动进粮刮板机→烘干机组(5台)→排料输送机→提升机4→干谷仓→移动谷糙分离设备或比重选筛(选配)

热风炉供热风及排烟工艺流程:
达标排放←排出至尘降设备←粮食烘干机←加热交换系统←离心风机←(加热后的热空气)热风炉(燃烧烟气)→引风机→烟气降温除尘设备→烟气尘降设备→达标排放
2、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
降水幅度8%,其中:稻谷(从23%降到15%),小麦(从21%降到13%)时,循环式烘干系统日处理稻谷、小麦不低于300吨(以20小时作业,中等质量标准的三等稻谷、小麦计算)。
2.1烘干方式:为保证粮食品质、防止污染、减轻劳动强度,采购设备需要采用低温慢速、循环式、多台组合、全自动显示屏电脑软面板控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烘干技术工艺,烘干介质为经过热交换器换热的洁净空气。
2.2热源:采用以煤或秸秆等生物质原料为燃料的热风炉。
2.3工作方式:烘干机是低温循环式,在响水县内的湿热气候条件下能正常作业,在稻谷、小麦烘干期90%以上的时间内无故障运行。全过程自动电脑控制、低温慢速、循环式干燥。
2.4间接热风,自动控温,进入干燥机的热风温度≤65℃。机内最高粮温不超过35℃。烘干机烘干前后的稻谷、小麦色泽好,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2.5烘干机设有缓苏段,缓苏与烘干时间比不低于5:1.
2.6单批次烘干机入谷总时间:≤90分钟 、 出谷总时间:≤70分钟 ;
2.7 降水率:水稻0.5~1.2%/小时;小麦0.7~1.5%/小时(当进机稻谷、小麦水分不均匀度不超过4%)
2.8 水稻单位降水能耗:≤6000KJ/kg水。(设定环境温度和初始粮温为0-20℃,环境相对湿度为70%,气压为101.325kPa)
2.9烘后爆腰率增加值:≤2%。
2.10 烘后破碎率增加值:≤0.5%。
2.11出机稻谷水分不均匀度:≤1%(当进机稻谷水分均匀度小于4%时)。
2.12出机稻谷温度:≤环境温度+8℃(环境温度在0℃以上);或≤8℃(环境温度在0℃及以下)。
2.13烘后发芽率不下降。
2.14稻谷谷外糙米增加值≤1%
2.15距离烘干机1m处的粉尘浓度小于10毫米/立方米。
2.16烘干机自带水分测定仪(测量精度误差≤±0.5%),自带温度传感器(测量精度误差≤±1℃),料位传感器、烘干机安全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等,能与自动控制显示仪联动操作。
2.17与烘干机配套的风机其噪声≤85dB(A)。
2.18烘干机配套电机及电气控制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
2.19系统其它性能要求:
a)、具有稳定的温度、水分定时或实时监测性能,供气供热装置符合有关标准的安全性能,并能自动报警和调节,防止非正常烘干。燃烧炉的燃烧废气、烟需经净化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c)、提供配套的除尘系统不影响对干燥体统性能的指标,经除尘系统处理后,干燥系统性能不会降低,排出的废气、烟能达到国家相关的规定要求。
d)、粮食烘干机需配有以下安全装置:满量传感器、 热风温度传感器、 谷物温度传感器、定时开关、循环确认、异常过热、外气温度传感器及 热继电器、变频器、温度控制器、热风温度传感器、过载保护装置、漏电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
e)、除土建外,负责设备提供、设备安装、配套材料、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
3.采购内容
1、谷物烘干机主机成套设备;配套与烘干机相匹配的各标准件;烘干机全自动化控制,微电脑控制自动水分仪;烘干机烘干段采用连续镀锌板或不锈钢热风管道,烘干机侧板厚度≥1.5mm;烘干风机设计合理,确保烘干无死角。
2、燃煤热风炉,供热量满足烘干机使用,确保燃料燃烧充分,烘干介质为经过热交换器换热的洁净空气,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与烘干机、热风炉相配套的除尘装置(刹克龙除尘)。
3、清理筛、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等,输送、清理设备产量不小于50吨/小时,满足烘干日处理300吨的需要,产量要求详见设备清单。
4、300T烘前钢板仓、150T烘后钢板仓及烘干机配套辅助设备的加工和安装;
5、烘干机及供热系统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6、烘干设备相应的电控系统(电线、电缆、桥架、线管);钢架平台、爬梯、护栏及溜管、油漆。非标件、标准件等辅助材料 运费 安装费。
4 、对烘干项目设备的要求
4.1. 烘干机
4.1.1烘干机应是低温循环式,能在响水县内的湿热气候条件下正常作业,在稻谷、小麦烘干期90%的时间内无故障运行。日处理300吨(8﹪降水幅度),烘干机组单批次循环烘干稻谷总吨位达到150吨,烘干机单机循环烘干稻谷30吨/套。
4.1.2出机稻谷、小麦水分不均匀度不得超过1%(当进机稻谷、小麦水分不均匀度不超过4%时)。
4.1.3烘干前后的稻谷、小麦色泽不得发生明显变化。
4.1.4烘干机应设储粮层、烘干层、缓苏层,冷却层、卸粮层、提升机等,缓苏与烘干时间比应不低于5:1。
4.1.5烘干机应自带在线水分测定仪(测量精度误差≤±0.5%),必要的温度传感器(测量精度误差≤±1℃)、料位传感器、烘干机和热风炉安全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等,并能与自动控制显示仪联动操作。
4.1.6烘干机应带水份检测及控制系统采用一体化控制显示仪,应能实时显示热风温度、谷物温度、粮食水分。电脑控制降水率和热风温度(设计要求达到电脑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操作方式均具备),设备运行速度自动变频,在水份达到要求后自动停机。
4.1.7烘干机烘干谷物的单位热耗不得超过6000kJ/kgH2O(设定环境温度和初始粮温为0-20℃,环境相对湿度为70%,气压为101.325kPa)。
4.1.8烘干机与粮食和湿空气直接接触的易磨损和易腐蚀部分,烘干段应采用横向或纵向八槽通风,热风管道制作采用厚度>1.2mm的冷轧板或不锈钢板,烘干机侧板应采用厚度应>1.5mm的冷轧板或不锈钢板,进热风主管道板厚≥1.5mm。板材制件应达到表面平整,边角平滑,应采用压力成型,不得采用手工成型,安装后的筛板或烘干机的外表面不得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之处。烘干成套设备的大修周期不得少于3个烘干季节,大修费用不得超出烘干成套设备价售价的5%。使用寿命应大于8年。
4.1.9烘干机要设计配套除尘装置,距离烘干机1m处的粉尘浓度小于10毫米/立方米。作业空间环境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4.1.10采用了六叶轮排粮机构。为保证物料均匀一致下落,在排粮叶轮上方安装有分粮板,保证了物料干燥降水幅度的均匀一致性。在排粮段六叶轮上方设有清理孔,用于清理漏进烘干机内的大块硬物,避免损坏排粮轮,造成排粮不均的现象。下搅龙具有活动底壳,作业结束后,可打开搅龙底壳,干净彻底地清扫搅龙内余粮。
4.2热风炉
1)热风炉需为整体式、供热量满足烘干机使用,设计要求热风炉1台或2台(不得超过2台),2台要设计可分别单独使用,设计占用空间小。
2)热风炉参数均应按照交货地点环境温度条件进行供热量的选择计算,所选配的热风炉必须能提供足够的热量(总热功率要达到≥120kcal/h以上),使得烘干成套设备在设计条件下能达到规定的处理量和降水幅度。
3)所有燃煤热风炉的烟道气温度可自动显示,并可自动或手动调节,鼓风机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并于热风炉炉温传感器联锁。
4)通过热交换器对自然空气进行加热,以加热后的空气作为干燥介质,不对粮食产生污染。
5)热交换器采用全钢结构,热效率≥75%,热风温度的波动应不超过±5℃。热交换器的高温段应采用耐热钢材料制造,热交换器的易损部分应可更换,且每次更换费用不超过热交换器造价的30%,换热器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
6)热风炉风管、热风管道应采用厚度≥3mm钢板,并外包50mm厚度以上岩棉保温层。岩棉保温层容重不低于100kg/m3,保温层外用1mm镀锌板作围护;炉膛钢板、承重及底盘部件需使用≥8mm厚锅炉钢板。
7)加热系统的使用寿命不短于10年,热交换器使用寿命不短于8年。
8)燃烧炉要配备燃烧废气净化处理系统,燃烧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3清理除杂设备:
4.3.1、固定式圆筒清理筛
1、配备能去除杂质的双层圆筒清理筛1套,可同时除去大杂、小杂,配置吸风除尘装置,使得粮食清理后含杂率<1%,以确保烘干流程顺畅。
2、粮食清理速度要能满足烘干系统日处理300吨的配套要求。原则产量不小于50吨/小时。
3、粮食清理设备要求固定式设计,与1#斗式提升机(含卸粮坑)相连配套,包含检修操作平台。
4、设计清理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少于8年。
4.3.2、移动式比重选筛
比重选筛通过风选和分级清理,可同时除去大杂、小杂及轻杂,使得含杂率不大于1%,以确保筛选流程顺畅。要求处理量≥50吨/小时,配套电机功率7.5KW,转速960r/min,吸风量11200~13000m3/h,。比重分离筛:面积4.0㎡以上,振幅22mm,频率7.2Hz.分级清理筛:三层筛面,筛目大小可更换,面积4.5㎡以上,振幅22mm,频率7.2Hz。
4.4输送系统:
4.4.1、提升机:(1-4#斗式提升机)
1)正常运转情况下产量不小于50吨/小时,能在满载并底座装有1/3物料的状态下平稳启动、运行,要满足日处理300吨的配套需要。
2)提升机畚斗要能在环境温度的整个范围内正常工作而不失其柔韧性,以防在冲击载荷下造成破裂或永久性变形。
3)畚斗带采用耐腐蚀、防静电带,带芯层数≥5层,上下覆盖层厚度≥1.5mm,或者用整芯带。带的延伸率小于1%。每台斗提机皮带接头一处。
4)要用搭板对接的机械连接形式进行皮带拼接,在接头的两侧要用不少于六排畚斗螺栓将搭接板连接到侧带上,或采用经买方认可的其他接合方法。
5)所有可能受到粮流冲击的部位易磨损部分(提升机上盖顶板等)全部采用不锈钢板。
6)机头设有检修口,通过该口可对机头调节档板、驱动皮带和斗式提升机卸料口进行全面检查。
7)畚斗形状的设计和斗式提升机卸料溜管的设计,使下降时畚斗内不遗留粮食。
8)在机头设置防逆转装置。
9)各斗式提升机筒体都设置尺寸适当的可拆卸的检修门或拆卸板,用于畚斗装配、维修、清理和检查。所有门或板的制造和安装要注意密封,防尘防雨,同时要防止粉尘和谷物沉积。
4.4.2、皮带式输送机:
1)产量不小于50吨/小时,要满足日处理300吨的配套需要
2)输送皮带采用耐腐蚀、防静电带,带芯层数≥5层,上下覆盖层厚度为(3+1.5)mm。带的延伸率<1%。每台皮带输送机皮带无接头。必须采用硫化接头。输送带线速度≤2米/秒。
3)所有输送机采用封闭形式,要求设计输送设备不得对粮食产生破损,输送机体内粮食残留量少并便于清理和维护。
4.4.3、刮板式输送机
1)顶部进粮输送机采用刮板输送机,输送机出粮口闸门采用电动闸门或气动闸门进行控制。如采用气动闸门进行控制投标人要配备空气压缩机。
2)所有输送机采用封闭形式,要求设计输送设备不得对粮食产生破损,输送机体内粮食残留量少并便于清理和维护。防破碎性刮板链条,高分子刮板, 产量50吨/小时。
3)刮板输送机产量:50吨/时;链条形式:模锻链结构形式; 刮板机线速度:0.4-0.5m/s。
4)采用激光下料,机筒侧板采用4mm的Q235A钢板制作,底板厚度采用5mm 的65Mn钢板制作。刮板机表面处理方式:酸洗磷化后采用静电粉末喷塑的加工工艺。配备防堵装置
4.5 钢结构及设备部件要求
1、所有的钢结构件和维修平台
选用钢材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所有用于支撑设备的钢结构件,应均能够承载各种作业的正常荷载、风力及其它荷载所引起的振动。所有走道和维修平台,应足以支撑在维护设备时可能放在它上面的任何零部件及工具。
除了完全密封焊接结构或完全密封防腐焊接结构外,所有结构部件均应进行表面表面防腐处理,并进行喷塑处理。所有进入装配的零部件,其形状和尺寸均应达到设计要求,不发生扭曲,并考虑到切割和焊接的影响。所有材料的剪切边应平整,其可视部分或操作维修人员可能触及的部位应没有尖角或锐边。
2、扶栏和踏板
栏杆和踏板连接应固定到支撑件上。扶栏高度:20m以下为1100mm;20m以上为1200mm。平台采用钢板网≥2.5mm花纹钢板或钢格栅,积水和积尘,底部支撑(角钢)间距≤500mm。
3、设备部件的通用说明
1)电动机、减速器、三角带、标准件
所有电动机均应为卧式通用型电动机。所有电动机应装有冷却风扇,完全封闭,符合防尘标准(DIP)。电机防护等级:室外采用IP55;室内采用IP54。
所有现场连接外露的螺栓、螺母和垫圈等标准件,均应采用经热浸锌或渗锌件。
2)轴承
轴承推荐品牌“SKF、NSK、FAG”,润滑油采用防冻、耐高温润滑油。
3)耐磨衬板、检查门
在所有溜管、闸阀门及任何可能受粮食冲击而发生过度磨损的位置,应有便于更换的耐磨衬板,耐磨衬板由不锈钢制成。耐磨衬板从溜管底面算起,沿二侧面向上方延伸的长度,每边至少为200 mm.所有耐磨板应用沉头螺钉固定,溜管侧面的耐磨衬板用沉头螺钉固定。
对所有的运动部件应提供护罩。维修和检查门应设在所有需要日常检查和维修的地方。检修门一侧用铰链连接。
4)闸阀门
所有的闸门应为滑板型式,电动、手动(手轮操纵)或气动控制,闸门壳体应为钢板结构;闸门应能够完全密闭,开启时能自清理,除去闸板上残留的物料;位于粮食冲击处的闸板表面和壳体处应装有不锈钢耐磨衬板,闸板简便易用。闸板、闸门体及其附件装拆维修方便;闸板处于关闭位置时与闸门体外壳的重叠距离为25mm。电动闸门装有限位开关;无论在粮食流动或闸板承受粮食压力的情况下,应足以保证闸门的正常工作。
4、表面喷涂和保护处理
钢构件表面应进行喷砂处理,喷砂后表面应达到GB8923标准规定的二级光滑平面要求。内部件需喷涂防锈底漆,外部面喷涂烤漆或喷塑处理。涂漆外观需要达到色泽均匀、平整光滑,无漏底、起泡、起皱现象。漆膜附着力需达到2级以上。
面漆颜色一般为投标方原机颜色,建设单位可提出修改颜色的要求,提出修改颜色的要求,需在合同签订时,同时需提供色样,招标方需无条件执行建设方对面漆颜色的要求。
4.6钢板仓(湿谷仓、干谷仓)技术要求
1)钢板仓包括:钢板仓顶、仓体、通风系统、阻旋式机械料位器、人孔、爬梯、仓顶检修平台、仓檐周围防护栏杆等附件。湿粮仓底部出粮出料口距地面1.2米左右(或根据投标方设计要求),粮食可通过输送设备进入烘干塔进粮提升机口;干谷仓底部出粮口距地面4.5米左右,确保装粮车辆从底部进出直接装粮。钢板仓高度(含提升机)不超过13.5米。
2)仓型和仓容:仓型设计要求:方形,全封闭;有效仓容满足湿粮仓存储水稻湿谷300吨、干谷150吨。
3)形式:选用钢支腿、钢锥斗装配式镀锌钢板仓。锥底角度采用适用于湿粮流淌的40℃角,钢混基础。钢板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在正常使用情况和各种载荷(含动载荷和静载荷组合)的作用下,在设计使用寿命期内,钢板仓各处(含钢板仓与基础的结合部位)均不得损坏或发生影响使用性能和危及安全的变形。钢板仓材质采用镀锌钢板,钢板仓仓壁板采用热镀锌高强度钢板(钢板强度≥340MPa),镀锌量≥275g/m2。(底部钢板厚度5mm,上部钢板厚度大于3mm),集成型,冲孔,剪切生产线制作,精度高,螺杆与垫片制成一体,自带密封胶垫,含仓门平台,钢板仓仓壁板连接螺栓和螺母等连接件应采用8.8级镀锌件, 镀锌处理应不低于钢材的镀锌防腐处理标准,并应满足连接件的设计、使用性能要求。仓内加强筋采用电镀锌板制作的立柱。
4)仓顶:设置长、短檩条、椽子,有效防止扭曲。
5)钢板仓安装高、低料位检测装置、检修门、外爬梯、仓顶检修门及通风系统。
6)烘前仓出料口与烘干机进料提升机进料口应选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连接,具备防尘、防潮条件。
4.7除尘设备(刹克龙)7)钢板仓混凝土结构基础部分(含配套提升机基础、卸粮坑,卸粮坑不小于4m*4m*4m),由中标人负责设计并组织施工,所有基础要满足钢板仓及货物量承载并符合建筑设计标准,招标人提供地质勘探资料,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与烘干厂房施工单位沟通、协调,确认施工时间和步骤,不影响烘干房施工。投标总价中含钢板仓混凝土结构基础部分。

烘干机除尘采用单联刹克龙除尘方式。按照烘干机的使用和除尘要求,每台刹克龙的处理风量≥15000立方米/小时。排气管道排出的粉尘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制作:采用激光下料,筒身采用3mm的Q235A钢板制作。表面处理方式:酸洗磷化后采用静电粉末喷塑的加工工艺。
4.8电气控制系统要求
烘干机采用模拟屏或数字显示屏控制,指示灯显示,图样、流程清晰,能清楚反应设备的运行状况、仪表显示,操作控制直观方便,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1、工作状态自动控制
a、工艺流程自动联锁控制;系统配置选择开关,可在“单机”或“联锁”两种状态进行工作。“单机”在调试或检修时使用;
“联锁”在正常工作时选用(通常顺工艺流程停机,逆工艺流程启动设备);正常工作开机时,各相关控制设备均处于联锁状态,必须按顺序开机,即先开后道设备,再开前道工序设备,以防止堵料,造成故障。停机时正好相反,必须先关前道设备,再依次停后序设备。(如果不按照以上顺序开关,操纵控制按扭时,电器开关无动作)
b、烘干机进料和投料自动控制;烘干机顶端的储粮段内分别安装高、低料位开关,底端安装排料料位开关,当接收到高料位信号后,前道进料输送设备停止或控制闸门关闭,当下料位得到信号后,前道输送设备开始继续进料。当烘干机底部排料料位显示无料时,系统依次停止生产。
c、干、湿粮仓上分别安装上、下控制料位器。当下料位动作时,前道进料装置开始工作,并提示投料口可以进料;当仓装满后,上料位动作,系统发出声光警报,通知投料口停止投料,前道输送设备依次停止工作。
2、 故障自动显示报警
a、当设备由于短路、缺相、过载时,模拟屏能定点显示设备故障点,并发出声光报警。
b、风温异常,发出报警。
c、 提升机失速报警。
4、强电控制和现场控制特点
a、主要电器元件采用进口或合资优质产品,使用性能稳定,可靠性强,柜内元器件布置合理,检修方便。
b、11KW以上采用软启动,11KW以下采用直接启动。
c、整个动力和控制采用标准桥架、电线管、金属弯管,线材采用塑料铜线,保证控制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
d、所有电机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具有可靠的防护性能。所有电机必需符合国家能耗标准2且达到室外使用标准。
e、控制柜采用国家标准MCC控制柜,国产或合资名优品牌电器元件、温度仪表,使用性能稳定,可靠性强,柜内元器件布置合理,检修方便;国标线槽、桥架;电线、电缆选用国标名优品牌。
6、规范标准所有电气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符合下列标准及规范:
a、国标《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b、国标《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国标《工业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整体设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 综合说明
1、中标人应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2、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人员培训、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3、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按土建工程进度,通知中标人进场安装,2016年10月末前安装、调试并验收结束,要确保招标人2016年秋粮投入使用。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验收要求:根据投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步骤要求:⑴在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现场核对招标清单与实物数量和技术参数等;⑵由中标人对招标人进行现场操作培训;⑶由招标人提供粮食实物进行试运行,确保所有功能达到招标设计要求并使参加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⑷第一次正式投产时中标单位要安排专人驻场指导和售后服务,在设备运转正常,招标人完全有能力独立操作后方可确认验收完成并合格。
6、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成套设备质保期贰年。质保期满后,卖方负责终身维修服务。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6小时以内完成买方提出的维修要求。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应继续对买方库点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损坏进行售后服务,是有偿服务,但卖方应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收取相应费用。
7.除标书中另有要求外,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提供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
a技术说明书,包括设计及供货规格说明;
b工艺图(工艺流程和设备布置图);
c烘干机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和安装图;
d主要设备的样本、说明书或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e干燥机系统的总装机容量及其明细表;
f、烘干房、热风炉房、设备基础等平、立、剖图纸;
g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回答干燥机系统技术规格响应表。
三、主要货物清单及名称、数量、规格、详细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主要
参数相关详细要求
1粮食烘干机型式:批式循环谷物烘干机
处理量:
一批次总处理量达150吨,日处理量300t/天5台
单机批循环烘干机
30-35T/套详见第三部分 烘干机的基本要求
1、烘干机整体结构稳固,烘干主塔两侧均需带有对流与机内尘降、保温功能的侧箱体
2、烘干机需配备专机专用的除尘系统
3、烘干机热风机需为离心风机
4、烘干机热风机需安装于烘干机的进风方向
5、烘干机应设储粮层、烘干层、缓苏层,冷却层、卸粮层、提升机等,缓苏与烘干时间比应不低于5:1。
6、烘干层之间需有通风缓苏层,需安装通风槽
7、烘干机各烘干层需为多个进风槽分散进风,用于进气的风槽不允许网孔板结构
8、为方便运输与吊装,增强结构强固,烘干机基础部分(含排粮层1-2层)应为分体式组装结构
9、烘干机降水速率0.5-1%/h(稻谷)降水幅度:≤8%(水稻、小麦)
10、烘干机烘干层作业时粮层最高温度不超过35℃
11、烘干机配套电阻式在线水分检测仪,必须实时显示热风温度、粮食水分
12、烘干机的搅龙或输送设备需单独传动,不得与提升机联动
13、烘干机配套提升机及搅龙传动均为链条传动
14、烘干机需配备顶部检修平台、护栏及机体梯
15、烘干机提升机需配备机顶部检修平台与护栏
16、烘干机单机要求分散排风,单台烘干机排风管数量不得小于4根
17、烘干机配套气动放料阀门进行排料
18、配套烘干机单机除尘风网,每台烘干机单独烘干作业时均可单独使用
19、全部采用顶部进粮
2热风炉
(含供热风管网、百叶补风门等应配套设备)总热功率≥120kcal/h以上、满足烘干机日烘干300吨使用1套或2套详见第三部分燃料:块状煤(热值≥6000kcal);
燃料用量120-140kg/h1、需为整体式热风炉,热风炉参数应按照项目建设环境温度条件进行供热量的选择计算,所选配的热风炉必须能提供足够的热量,使得烘干成套设备在设计条件下能达到规定的处理量和降水幅度;
2、热风炉炉膛内应使用生铁圆盘炉条,热风炉炉膛内应砌有耐火砖。热风管网直径φ1.2m,应为δ2.5mm热轧钢板焊制,采用不锈钢结构热交换器,壁厚3mm,大大提高换热器管道耐腐蚀及耐磨现象。炉膛钢板采用8mm厚度锅炉板制作,热风管道厚度1mm。热风炉形状为:卧式,炉体总高度3米左右。
3、热风炉换热方式应为间接换热,换热器应与热风炉为一个整体(于热炉内部),热风炉需配备单独的补风风机与燃烧烟气引风风机,燃烧烟气引风风机前需有水降尘降温箱体,用于保护风机
4、热风炉需有单独的控制系统,百叶补风门应易操控,配套供热风管网使用,应安装有电动执行器,用于控制百叶补风门的自动开合,给烘干风机补充常态空气,调节热风温度。热风炉对每台烘干机配备冷配风门等安全保护装置,以防突然停电“干烧”造成热交换器的损坏。
5、热风炉应以普通烟煤或生物质(秸秆、木材等)为燃料。
热风炉的热效率应不小于75%,热风炉燃烧平稳、温度恒定,热风炉输出热风的温度通过温控仪表显示并控制,温度波动不超过±5℃;烟尘排放应符合GB123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3湿粮除杂清理筛处理量≧50t/h
满足日处理300吨烘干配套使用1套详见第三部分 1、清理设备应同时具有双层圆筒清理与自衡振动清理功能。并有足够的维修、检查、调节、清理所需的各种检查孔以及配有收集斗和控制清理物出料的排杂料流管。
2、清理筛面板应由冲孔的耐磨钢材制成。
3、清理筛应能在满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小于24小时,清理筛的产量应不小于50t/h(稻谷),连续工作24小时,筛面堵塞面积不超过20%。
4、清理筛应有足够的表面面积的适宜大小的筛网,流程中额定的流量下,可同时除去大杂、小杂,配置吸风除尘装置,使得粮食清理后含杂率不大于1%,以确保烘干流程顺畅。
4斗式提升机
(含提升机检修平台、提升机进料口闸门、进料坑钢斗、栅格、除尘风机)处理量≧50t/h
满足日处理300吨烘干配套使用4套
详见第三部分1、斗式提升机应能在满载且底座装有1/3物料的状态下平稳启动,在额定输送量时,驱动轮与提升带间不打滑。
2、斗式提升机的提升带速应≤3.6m/s。斗式提升机在任何状态下运行时,提升带与驱动轮、从动轮的中心线编差不大于15mm。
3、驱动轮金属工作表面应微凸,呈鼓形。
4、驱动轮与底轮应均采用球形轴承支撑,能自动调心、防尘、密封、脂润滑,提升机减速机应使用轴装、齿轮或是摆线针轮减速器,应使用链条或联轴器进行传动。
5、型材焊接制造的检修平台,需配护栏及爬梯。
6、闸门应为滑板型式,上粮提升机进料坑控制流料的闸门,应为电动闸门。电动闸门为螺杆推进式,开闸与闭闸应有上下限位开关。闸门钢板厚度应≥5mm。无论在粮食流动或关停状态,闸板承受粮食压力的情况下,应足以保证闸门的正常工作。
7、 提升机坑钢斗及进料坑钢斗采用5mm热轧钢板分体对接焊制,有加强边角,配有检修梯及安全顶盖板。
8、与除杂、烘前仓和烘干机进粮、烘后仓配备
5皮带输送机
(含皮带输送机除尘风网、出料输送机支架、平台及护栏)
处理量≧50t/h
满足日处理300吨烘干配套使用3套
详见第三部分1、输送带应采用聚脂尼龙橡胶花纹输送带,带宽700mm,按照国标GB/T7984-2001标准执行。人字凸纹,需具有使用寿命长、带体轻、薄、强度高、耐疲劳、抗冲击等优点。
2、输送机两侧板应采用2.5mm钢板制作的板材焊接成型,输送机壳体单节长度应≤3m,易于整体拆装。托辊应采用三节式槽形,下部循环部分输送带无载状态,应使用平托辊。
3、输送带带速应≤2.5m/s,托辊带式输送机倾角≤30°。上托辊间距应在400-500mm,下部平托辊间距应为≤1.6m。
4、当输送机>100%且≤110%的额定输送量时,粮食应不产生抛撒。应实现当输送机停止时,输送机不漏料。输送机两侧应有防漏橡胶侧条,保护物料在输送过程不侧漏。输送机上部应配有机顶盖,保护输送物料过程,不扬起有害粉尘,同时应在配套设备中,在输送机的进料口箱的位置,为输送机配套除尘吸点,通过除尘风网,对输送机输送物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清理。流程内的输送机顶盖板,机头位置应有观察孔。
5、输送机传动与从动头轮应采用球形带座轴承支撑,防尘、防水、有脂润滑孔,并可进行涨紧胶带与进行平衡校准。涨紧装置应采用两侧双螺杆式,涨紧行程不大于200mm。输送机安装调试完毕后,未使用的涨紧行程应小于整个涨紧行程的50%。
6、在受粮食冲击的进料口位置,应装有缓冲箱及除尘吸点。
7、包含离心风机、直管、弯头、变径管、三通抱管等,除尘风机电机需采用“SKF、NSK、FAG”品牌,润滑油采用防冻润滑油电机。
8、统一出料支架高度需达到5m,含支架、平台、护栏及爬梯,主要材料:①80×80mm方管;②40×20mm方管;③25×25mm方管;④40×40×4mm热轧角钢;⑤5#槽钢;⑥δ8mm热轧钢板;⑦δ2.5mm花纹钢板。
9、各种型号的输送设备的长度要满足整套设备的设计要求,由中标人根据现场勘察设计确定,招标人不作具体要求。
6统一机顶进料刮板输送机(含机顶进料电动或气动闸门输送机支架、平台及护栏)处理量≧50t/h
满足日处理300吨烘干配套使用1套
详见第三部分1、刮板处理量为50t/h(稻谷),刮板机线速度:0.4-0.5m/s。机筒侧板采用4mm的Q235A钢板制作,底板厚度采用5mm 的65Mn钢板制作。
如采用气动进出粮闸门,投标人需配备配套的空气压缩机。
2、输送设备的长度要满足整套设备的设计要求,由中标人根据现场勘察设计确定,招标人不作具体要求。
7烘前仓
烘后仓有效仓容:
湿粮仓存储粮食300吨。
干谷仓存储粮食150吨。各1套详见第三部分1、钢板仓包括:钢板仓顶、仓体、通风系统、阻旋式机械料位器。、人孔、爬梯、仓顶检修平台、仓檐周围防护栏杆等附件。湿粮仓与烘干塔可互通。
2、形式:选用钢支腿、钢锥斗装配式镀锌钢板仓。角度45℃,钢混基础。
3、钢板筒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在正常使用情况和各种载荷(含动载荷和静载荷组合)的作用下,在设计使用寿命期内,钢板仓各处(含钢板仓与基础的结合部位)均不得损坏或发生影响使用性能和危及安全的变形。钢板仓材质采用镀锌钢板,钢板仓壁板采用热镀锌高强度钢板(钢板强度≥340MPa),镀锌量≥275g/m2。钢板仓仓壁板连接螺栓和螺母等连接件应采用8.8级镀锌件, 镀锌处理应不低于钢材的镀锌防腐处理标准,并应满足连接件的设计、使用性能要求。仓内加强筋采用电镀锌板制作的立柱。
4、仓顶:设置长、短檩条、环梁及椽子,有效防止扭曲。
5、钢板仓安装高、低料位检测装置、检修门、外爬梯、仓顶检修门及环形通风系统。
6、配备出料口与烘干机进料提升机进料口连接的全封闭皮带输送机。
7、钢板仓混凝土结构基础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投标设备自行设计并组织施工,投标报价包含钢板仓混凝土结构基础部分。
8除尘设备(含除尘风机、风网)刹克龙11套详见第三部分烘干机除尘采用单联刹克龙除尘方式。
按照烘干机的使用和除尘要求,每台刹克龙的处理风量不低于15000立方米/小时。
制作:采用激光下料,筒身采用3mm的Q235A钢板制作。
表面处理方式:酸洗磷化后采用静电粉末喷塑的加工工艺。
设计要满足设备除尘需要,达到国标粉尘排放标准
9机组控制电箱、电缆、电线、线管、线盒所有设备配套需要详见第三部分系统应配备有电脑控制系统、电控箱,现场装置,包括接线端子和输出继电器、电源断路器以及保险丝等从电控箱到烘干机及各辅助设备的电控线路。
从总控制系统至配套进粮、清理、筒仓、输送、排粮辅助系统使用,不含烘干车间的预留电源线等。电缆、电源线需采用正品国标产品。
10比重选筛处理量30-50t/h
1台比重选筛自带垂直吸风道,可同时除去大杂、小杂及轻杂,使得含杂率不大于1%,以确保烘干流程顺畅。要求处理量30-50吨/小时,配套电机功率7.5KW,转速960r/min,吸风量11200~13000m3/h,。比重分离筛:面积4.0㎡以上,振幅22mm,频率7.2Hz.分级清理筛:三层筛面,筛目大小可更换,面积4.5㎡以上,振幅22mm,频率7.2Hz.
11运输、吊装、安装、调试、现场材料费、人员培训运输货物至目的地(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佑东村,张集粮库院内),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12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保证烘干机正常运转所有2年以上所需备品备件。

四、运输、安装、调试及质保售后要求:
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烘干设备的维护,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应提供24个月的免费维护期。
(2)项目建设期间及免费维护期均属于免费服务期,该期限内的所有售后服务产生的服务费用、人员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免费维护期以后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中标人在质保期满后应向采购方提供同质保期内一致的售后服务。
(3)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业主故障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个工作日内排除一般性故障,2个工作日内排除重大故障。
(4)质保期满后乙方须继续提供终生保养服务(免人工费),并提供优惠的维修服务与免费的技术指导。
(5)卖方应免费提供正常使用2年的备品备件及常用和专用工具。
2.培训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老师等。投标供应商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授课,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
3.提供完整资料
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软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手册。及每台设备完整的说明书(包扩合格证,技术参数及维护保养说明)。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及中标内容清单: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该价格包括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中标内容清单
货物名称型  号数 量单 价合 价


总合同价(大写):
注:总合同价包含必配配件和安装费用
  二、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1、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定后 30 日内货物全部送达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张集粮库(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质量及验收方法
(1)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完成项目设计、安装、培训、后期维护等工作。
(2)乙方在交货时,货物的品牌型号须与投标报价单保持一致,须保证品牌正宗,原始包装并附有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特殊情况需调整品牌型号的,甲乙双方协商后须报响水县财政局和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
(3)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一年内,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技术性能和参数等方面的问题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4)验收方法: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由甲方邀请具有资格单位相关专业人员,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对所供货物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安装质量等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乙方组织对甲方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并由甲方提供粮食实物进行试运行,确保所有功能达到招标设计要求并使参加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后交付使用,甲方在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组织第一次正式投产,到时乙方要安排专人驻场指导和售后服务,在设备运转正常,甲方人员完全有能力独立操作后方可确认验收完成并合格。
(5)乙方对所供货物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三、付款方式:
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粮食实物试运行正常运转后先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式运行验收合格后再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正式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再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无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一次性结清。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时,接到故障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个工作日内排除一般性故障,2个工作日内排除重大故障得,无法修复时24小时内更换货物或配件,并保证所换货物或配件不低于原配置,如24小时内维修人员不能到位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设备,其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2、所有货物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的托运、安装及配件等,均不需另行付费。
3、质量保修按国“三包”规定执行。
4、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的毁损,乙方有义务协助维修。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乙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到招标部门退还,不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清货款,将按银行同期利率加倍罚息。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货物并安装完毕,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应交未交货物合同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应交未交货物合同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所供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一周内调换到位,一周内不能到位,每超过一天扣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甲方的误期补偿。
4、发生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仲裁。
六、其他条款:1、乙方中标后要向甲方提供工程的相关图纸,配合甲方做好土建工程的落实;2、乙方要在甲方土建时派员现场指导,并及时无偿提供相关预埋铁件;3、乙方要主动协调土建施工单位,不得影响土建施工单位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设备安装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具体施工安全方案,要安排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安装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
八、合同签订后经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盖章备案后方才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签字盖章后五日内报送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单位: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表(签名):     
二○一六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封面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XSX-CG-2016

项目名称: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张集粮库
粮食烘干设备招标采购
投标单位:

日 期:2016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致: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根据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XSX-CG-2016 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姓名) _______(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2)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 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6)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张集粮库粮食烘干设备招标采购,
采购编号: XSX-CG-2016


投标报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见证后 天内,质保期 年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报价总计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所述内容。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报价应包括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输、保险、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名称单位单价数量金 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小写: 大写:



四、设备能耗(功率)明细表

序号名称数量功耗kw小计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五、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详细填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序号招标货物品牌型号、规格
和技术参数投标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是否
偏离备注
1
2
3
4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六、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须加盖公章)
1、 质保期内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 注
1
2

3

4
5

6
....




七、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4、推广鉴定和检验报告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要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八、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
标书中另有要求外,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还应提供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
a技术说明书,包括设计及供货规格说明;
b工艺图(工艺流程和设备布置图);
c烘干机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和安装图;
d主要设备的样本、说明书或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e干燥机系统的总装机容量及其明细表;
f、烘干房、热风炉房、设备基础等平、立、剖图纸;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注: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理。


附件一:示范格式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同志,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致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公司参加编号为 XSX-CG-2016的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张集粮库粮食烘干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招标文件,与采购中心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标签: 粮食烘干设备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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