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调查监测评估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调查监测评估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

调查监测评估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2024年度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调查监测评估项目。

二、基本情况

依照《海南省2024年度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中央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东方市11棵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开展抢救复壮前进行调查监测评估,编制采取科学修建护栏、制作标牌、立地环境改造及土壤改良、树洞修补和伤口封治、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修建支撑架等多种复壮和保护措施,形成“一树一策”的实施方案,对古树抢救复壮后开展定期生长状况监测,确保实施成效。项目实施期限为6个月。

三、选聘内容

选聘一家调查监测评估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前调查监测评估,编制抢救复壮实施方案,并对古树抢救复壮后开展定期生长状况监测,出具量化的效果监测评估报告,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调查、监测评估费用

调查和监测评估(含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费用43.3万元。

五、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选聘。

(二)具备履行项目调查监测评估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以上);

2.拥有与古树名木生长健康状况调查检测相关的设备(提供设备型号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3.开展过古树名木调查监测、移植保护和抢救复壮等相关工作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提供报价依据和项目报价函(密封)

(四)以上条款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选取方式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报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能力和报价审查,结合报价、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按合理低价原则确定最终技术服务单位。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工作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至2024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前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不接收邮寄资料)(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898-********

八、结果公示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古树名木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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