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咨询服务招采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咨询服务招采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智慧工地技术服务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智慧工地技术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CG-********-8508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备注 |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技术服务 | 4 | 年 | ******.00 | / |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1.5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儋州市光村。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1.第一阶段:申报审核阶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进入《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名单》止。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研座谈、现场服务、会议研讨等方式开展本阶段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技术问题清单》、《技术创新清单》和《科研攻关清单》,完成实施方案评审等工作内容。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自本项目进入创建示范项目名单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要求,调研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相关政策、标准、典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及优秀技术成果,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总结本项目施工特色、亮点,组织实施阶段咨询服务内容如下:
(1)完善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相关工作的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完善细化。
(2)合同期间对甲方编制的相关任务清单、管理办法、专项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提供技术咨询,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3)协助甲方完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宣传策划,提升项目知名度。协助联系知名报刊、网站,分期、分层次开展宣传报道;协助拟定宣传主题、提供宣传素材并加工、处理,对甲方编制的与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活动有关的文字、ppt 等各类汇报材料提供咨询指导;
(4)协助甲方完成季度或半年度总结,并报创建厅主管部门和部安全质量部门;协助甲方完成省交通厅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和“三个清单”的执行情况,创建成果和经验做法的示范应用方面;协助甲方完成部安全质量管部门的督导调研工作。
(5)每半年度开展一次全线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优秀技术成果及先进建设管理经验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并对下阶段创优工作重点进行部署。
(6)对甲方的微创新成果初稿进行总结提炼,并对微创新申报提供技术支持。
(7)项目建设期间对项目四新技术的应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四新技术成果初稿的编制提供咨询。
3.第三阶段:平安工程冠名阶段
本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之日起至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公布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止。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协助甲方完成平安工程冠名咨询工作,具体服务工作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甲方完成平安工程冠名材料申报。
(2)协助甲方完成省厅平安工程冠名初审工作。
(3)协助甲方完成交通运输部平安工程冠名审核工作。
4.第四阶段:创建示范验收阶段
本项目已完工并经交工验收合格,投入试运行1年后起,至创建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止。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申报材料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全面梳理、总结、提炼项目建设成果,提交《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总结报告》,并准备验收及汇报材料,配合完成验收以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创建示范验收后,协助甲方开展全面总结、展示、宣传及推广应用工作。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
1.7.7 如设置送样环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对于初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此次竞价价格为固定单价,供应商先进行垫付,按业主计量款拨付情况分期付款。;
1.8.2付款时间:按业主计量款拨付情况分期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6%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6%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6%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8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8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8月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少于三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名,本标自动流标。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儋州市光村镇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83*****977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