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五福玛村路灯及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龙沙区五福玛村路灯及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GK(G)2016-014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龙沙区五福玛村路灯及绿化工程(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总投资额:404,296.00元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欢迎具备适合本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是市政相关专业)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晓会 赵鲲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五福玛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朱德明 联系电话:136*****633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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