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114号

一、 招标条件

新安县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项目已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新安县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预算:约47万元

6、评估范围:新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范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要求。

三、资质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含)资质;

4、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城市规划或其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如下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一年连续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有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提交资格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 8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15时20分 。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新安县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767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

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902室

联 系 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152*****980 157*****741

电子邮箱:hnzfcglyfgs@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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