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73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监理;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及沿海三市;3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包括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海洋数据传输网升级改造、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秦皇岛暑期赤潮监测能力提升。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其中包含运行保障阶段,运行保障阶段时间以甲方的工作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8 09:00至2024-08-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中正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王星伟 ,联系方式:0311-********、0311-******** 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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