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地亚于孜镇胡地亚于孜大街6号伊河电力公司办公驻地整体资产对外招租租期十年招标公告
胡地亚于孜镇胡地亚于孜大街6号伊河电力公司办公驻地整体资产对外招租租期十年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N0135FCZZ****** | 项目分类 | 正式挂牌 |
行业领域 | 服务 | 所在区域 | 伊宁县 |
标的名称 | 伊犁州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胡地亚于孜大街6号伊河电力公司办公驻地整体资产对外招租(租期十年) | 标的类型 | 租赁 |
挂牌价格(万元) | 35.8 | 公告日期 | 2024-08-02 11:21:36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4-08-15 16:30:00 | 公告状态 | 公告期内 |
项目名称 伊犁州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胡地亚于孜大街6号伊河电力公司办公驻地整体资产对外招租 项目编号 N0135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1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伊犁州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胡地亚于孜大街6号伊河电力公司, 四至为:东至彩钢厂,南至伊犁富森美农资市场,西至月亮湾建材市场,北至国道 218线。 基本属性 权利性质 用途 出让/自建房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所在层数 以现场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O) 建筑物三栋、空地占地面积共计*****.18?O(其中:办公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共8357.04 ?O,餐饮综合楼地上三层共4315.88?O;公寓楼地上9层地下车库共6675.03?O;绿化面积*****?O,菜地及果园 7000?O,未建面积5700 ?O.) 租赁期限 十年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后每年按合同签订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提供的账户内。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以现场勘验委托方协商为准 承租押金 以现场勘验委托方协商为准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以现场勘验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伊河电力公司位于伊宁县胡地亚于孜乡218国道旁,南北长约310.65米,东西宽约113.81米,总面积近60亩(*****.18平米),该地段处于伊宁县连接外界的咽喉地段,国道218线和省道314线及精伊霍铁路在乡境内交汇并横贯全境,是由伊宁市通往新源、尼勒克两县的必经之地,紧邻伊犁州七大工业园区之一的城西工业园区。按照2015年大连大学亿达建筑设计院做的规划设计方案,沿218国道以南规划有商业区及写字楼,办公及生活区、住宅区等,目前建设用地只有三栋:办公区大楼、职工宿舍、职工餐厅。 其他情况 以现场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12-06 评估机构 新疆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新疆水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晓燕 联系电话:153*****676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产权招租事项,我方拥有该产权合法的处分权。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新疆水发集团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疆水发集团 特别 告知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承租方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交易保证金。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资质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未达到出租方对固定资产投资等要求或违反出租方规定。出现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拖欠房屋租金等问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请各意向承租方仔细认真阅读上述文字及条件内容,咨询清楚出租方提出的问题及条件。 标的交割 以现场勘验协商为准(具体以委托方要求为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租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我公司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联系人:惠晓燕 联系电话:153*****67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8-02 09:00:00 至 2024-08-15 13:00:00 报名手续 个人报名: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单位或公司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3:00前向我司提出书面意向承租申请,且通过E交易进行网上报名,并线下及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5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我司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8-02 09:00:00-2024-08-15 16:3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 按照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新国资产权【2013】226号收费文件规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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