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卫工人节表彰奖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环卫工人节表彰奖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环卫工人节表彰奖品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一、26寸自行车600台
★1、产品名称:26寸自行车;
2、车架:26x17″ 高碳钢架;
3、前叉及把手:承诺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4、把立:铝合金把立;
5、轮圈:铝合金26寸双层轮圈;
6、轮胎:防滑耐磨,抓地力强,阻力低,控制力强;
7、牙盘:专业定位牙盘,清晰齿盘,定位精准,传达顺畅,容易发力;
8、脚踏:塑料有珠脚踏,脚踩省力;
9、鞍座:记忆棉软鞍座,耐磨,防水表层,高弹海绵;
★10、配挡泥板,后座支架;
11、承诺产品颜色由采购人根据产品彩页指定;
★12、每车配头盔一顶,车锁一把,自行车水壶及配套支架一个,水壶上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刻字;折叠垃圾桶一个,配套垃圾夹2个;
13、垃圾桶材质为PP+TPR,规格25*14.5*29CM(±5cm),容积≥12升,采用压条设计,固定垃圾袋不下滑;
手柄和夹头为ABS工程塑料材质,按压式手柄,防滑夹头,夹力强,夹口灵活,最大张口:≥90MM,高度:≥100cm,挂钩设计,可悬挂,钢管厚度≥0.3mm,圆滑把手久握不累。
二、电动自行车200台
★1、电池类型:48V/12A 铅酸电池或锂电池,电池寿命:≥3年;
★2、电机:48V永磁高速电机,功率≥350W;
3、灯光:国标LED高光大灯
★4、轮胎:不小于14寸耐磨真空轮胎;轮毂:不小于8寸材质为铁或?铝合金或钢。
5、防震系统:国标避震前叉,灵敏度高,后置弹簧减震减少颠簸感
★6、控制器:48V正玄波控制器,≥6管超静音控制器;
7、启动方式:遥控一键启动
8、车架:高碳钢车架,舒适减震,车身ABS环保塑料
9、座椅采用高弹记忆海绵外包皮革,分离式双座垫云朵座椅,久骑不疲惫
10、防盗系统:双控报警系统。
11、制动方式:前80鼓刹后90防空随动闸。
12、重量:整车(含电池)≧50KG;
13、车筐:采用PC材质塑胶车篮。
14、仪表盘:独立悬浮高清仪表,骑行参数一目了然
15、标准载重kg:≤75公斤。
★16、一次充电续驶里程(满载)km :≧35;
17、防水性能强,采用防水线束,≥30度翻越陡坡;
18、把手:防滑把手、坚固把立,后座带防滑脚踏板
★19、满足CCC标准认证 、承诺符合GB *****-2018国家标准,承诺满足沈阳地区上牌政策;
20、承诺产品颜色由采购人根据产品彩页指定;
★21、每车配头盔一顶,车锁一把,自行车水壶及配套支架一个,水壶上按采购人要求刻字;折叠垃圾桶一个,配套垃圾夹2个;
22、垃圾桶材质为PP+TPR,规格25*14.5*29CM(±5cm),容积≥12升,采用压条设计,固定垃圾袋不下滑;
手柄和夹头为ABS工程塑料材质,按压式手柄,防滑夹头,夹力强,夹口灵活,最大张口:≥90MM,高度:≥100cm,挂钩设计,可悬挂,钢管厚度≥0.3mm,圆滑把手久握不累。
三、16寸立式电风扇600台
1、16寸立式仿生四季风扇;
2、风类模式:自然风;
3、支持摇头功能、广角送风功能;
4、额定功率:60瓦(±5);
5、风力档位:≥3档可调;
6、扇叶材质:ABS塑料;
★7、电机类型:铜制电机;
8、控制方式:机械控制
9、额定电压:220伏;
10、承诺产品颜色由采购人根据产品彩页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货到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邮箱地址: lnbfzbyxgs@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殷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