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战备应急物资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人防战备应急物资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报建号:***************
北辰公招[2007]0007号
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天津市河北人防战备应急物资库项目,已由河北区计划发展委员会北计发[2006]1号和北计发[2006]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本工程为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2层(局部3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2、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宜白路河北区人防材料场内
2.3、工期要求:2007年3月20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均可对上述项目标段参加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5.1、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北辰区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道与高峰路交口;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
6、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超过15家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 2 月 14日10时00分至2007年 2 月26 日15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 2 月 26日15时00分
招标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联系人:栾玉梅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联系人:周建江 电话:********
8、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受理地点:北辰区高峰路与北仓道交口
负责人:梅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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