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设项目名称 |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10kV变电站工程 | | |
项目代码 | 2401-130204-04-01-921438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俊青 | 联系方式 | 18630531606 |
建设地点 | 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 |
地理坐标 | 中心坐标:东经118°24′32.441″,北纬39°41′1.973″ | | |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 五十五、核与辐射161 输变电工程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用地面积2364.41m2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古发改备字[2024]19号 |
总投资(万元) | 3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75 |
环保投资占比(%) | 2.14 | 施工工期 | 10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是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 | |
规划情况 | 规划文件名称:《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审查机关: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规划环评已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24]1251号)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分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即规划总面积为45.17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区。南区规划范围:南区分为A、B两个分园,规划面积19.32平方公里。其中A园规划面积14.12平方公里,东至沙河,南至钢厂南路,西侧以吕钱公路、小寨路为界,北至205国道;B园规划面积5.20平方公里,东至范毕路,南至尾矿库南端,西至尾矿库西边界,北侧与范各庄矿紧邻。南区A园包括化工集中区和其他区域。其中,化工集中区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退城搬迁地块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工业项目。其他区域重点发展钢延产业、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南区B园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的说明。本项目变电站属于该项目配套的110kV变电站,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2)基础设施规划符合性分析①给水工程规划古冶现状共有2座给水厂,总供水规模10万m³/d;其中林东给水厂供水规模5万m³/d,卑家店给水厂供水规模5万m³/d。广信公司、林西矿、吕家坨矿3座矿井水厂,矿井疏干水供水规模1.6万m³/d。规划新建一座加压泵站,将唐山市中心城区输送净水接入古冶中心城区配水管网,供给城区及经开区生活用水,规模为5万m³/d。经开区东区生活给水接入中心城区配水管网,由卑家店水厂供水;工业生产用水由广信矿、林西矿井疏干水供应。经开区南区生活给水接入中心城区,由林东给水厂供水,工业生产用水主要由吕家坨矿井疏干水供应。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用水,劳动定员由大项目调剂,不新增。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供水管网供给,由开发区统一供应。②排水工程规划经开区东区污水排入宏源污水处理厂;规划升级改造宏源污水处理厂,出水质达到类Ⅳ类标准。经开区南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企业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园污水处理厂。规划扩建经开区南园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2.0万m3/d,其中扩建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均为1万m3/d。规划保留国义污水处理厂,经开区南区普通污水排入国义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由大项目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排放量。③供热工程规划开发区供热源主要利用规划1#~3#锅炉房,协鑫热电厂为补充热源。开发区南区A区规划2#燃气锅炉房,近期根据南区A区企业入驻情况,规划锅炉房占地0.67公顷,远期占地面积为1.3公顷,供热能力为130兆瓦。南区B区规划3#燃气锅炉房,远期占地面积为0.8公顷,供热能力为80兆瓦。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热,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办公采暖,采用单体空调。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将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24]1251号)主要内容进行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
序号 | 审查意见 | 本项目 | 对比结果 |
1 | 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与规划不符的现有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开发区水泥熟料产能244万吨/年、水泥粉磨产能 386.5万吨/年、高档卫生陶瓷产能 200万件/年、炼钢产能30万吨/年(短流程炼钢)、硅锰合金产能30万吨/年、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 600兆瓦;严禁其他“两高”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入驻。电池回收行业中禁止设置再生铅项目:开发区仅允许化工产业区发展化工产业(氢能除外);东区食品加工产业中禁止屠宰项目入驻。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 | 本项目符合规划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 符合 |
2 | 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功能布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强化空间管控,加强对各类环境敏感点的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发区距沙河100米范围内及水源地准保护区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危废间、电镀工序、危险品储罐、污水处理站等对水体影响严重的设施;东区与古冶城区紧邻,提出梯度产业管控要求;紧邻居民点周边设置50米缓冲,确保开发区内企业与敏感点保持足够的防护距离,减少突发事件可能对居民区环境产生的影响。 |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区,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沙河等饮用水水源地。 | 符合 |
3 |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河北省及唐山市污染防治规划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落实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控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使用,加强无(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代:第一类重金属车间口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难生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东区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西区、北区不得新增废水排放量。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准入要求,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之前,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 |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废水排放量。通过预测或类比分析,噪声和电磁可达标排放。 | 符合 |
4 |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建设内容及时限。2025年底前完成供水设施建设,适时关停自备水井。远期完成开发区集中供热、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古冶运营分公司(南园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序号 | 审查意见 | 本项目 | 对比结果 |
5 | 优化运输方式,落实应急运输响应方案。鼓励开发区提高清洁能源汽车运输比例,减轻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结合秋冬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6 | 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建全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强化开发区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 本项目实施后,军航钛业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和风险防控措施等。 | 符合 |
类别 | 底线目标 | 底线管控建议 | 本项目 | 对比结果 |
大气环境 | 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标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标准要求作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达标因子满足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作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 为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治理,进一步满足本规划设定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评价建议经开区具体管控措施包括:①列入经开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产业禁止入区;②工业炉窑全部采用清洁能源为燃料,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的相关要求;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和深度治理,通过分表计电等方式,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源进行全方位管控。涉VOCs排放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清单报告,规范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数据联网;④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⑤运输物料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满足国Ⅵ排放标准汽车运输;⑥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完成重型柴油货车深度治理。指导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建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车或新能源车; | ①-⑥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大气环境 | 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标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标准要求作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达标因子满足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作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 ⑦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推进治理精准化和规范化。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冬春季节)、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对产业园建筑施工、公路、城市道路、物料堆场,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抑尘措施。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⑧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产业园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工业企业料堆场物料储存落实《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有关要求,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 在线监测设10施。对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⑨加强重点能耗行业节能,推广中高温余热余压利用、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空气源热泵供暖等节能技术,推进能量系统优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 ⑦本项目采取厂区地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⑧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及《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要求;⑨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能耗行业。 | 符合 |
类别 | 底线目标 | 底线管控建议 | 本项目 | 对比结果 |
地表水环境 | 本评价建议将现状达标因子继续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 为切实保障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本评价建议产业园采取的管控措施如下:①严控产业园废水排放管理,禁止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沟渠;②加强再生水回用,废水全部收集,纳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生产,综合循环利用;④严控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入区,入驻两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 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达标排放。 | 符合 |
地下水环境 | 将经开区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指标现状监测满足潜水保持现状水质不恶化;承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且不恶化现状地下水水质作为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 | 为进一步满足本规划设定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评价建议经开区采取的管控措施如下:①经开区规划项目入区选址,应从水文地质条件方面充分论证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严禁引入本评价负面清单涉及的水污染较重产业,确保项目入区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②强化入区企业废水收集和处理管控,按照本评价提出地下水环境管理措施要求,采取源头治理、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及应急响应措施等措施,确保项目的入区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③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④集中供水实施后,区内工业自备地下水井逐步取消。 | ①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符合经开区规划要求;②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本项目危险废物在主项目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④项目用水由开发区集中供应,不设地下水井。 | 符合 |
声环境 | 将经开区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作为声环境质量底线。 |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噪声和交通噪声管控。 |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达标 | 符合 |
项目 | | 利用上线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水资源利用上线 | | 总取水量指标:624.42万m³/a新水取用量指标:1822.78万m³/a | 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建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②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加强高耗水企业废水再生回用。③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促进再生水利用,凡能使用再生水的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园区绿化、街道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用水推广使用再生水。逐步减少地下水资源开采量,增加地表水用量,优先使用地表水、采矿疏干水。 | 本项目为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110kV 变电站工程,属于电力基础设施。运行期用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用水,不突破开发区水资源利用上限。 | 符合 |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 土地资源总量上限 | 45.17km² | 规划实施中经开区应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为工业用地,不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 符合 |
| 建设用地总量上限 | 31.75km² | | | |
| 工业用地总量上限 | 26.08km² | | | |
清单类型 | | 准入内容 | 本项目 | 结论 |
总体要求 | | 详见《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唐政字[2021]48号)及《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具体内容不再列出。 | 本项目符合《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唐政字[2021]48号)及《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相关要求。 | 符合 |
空间布局约束 | 开发区整体 | 1、在公路、铁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内,禁止建设除附属设施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2、涉其它风险物质企业应在建设项目环评、安评阶段进一步详细论证其风险状态下的影响范围,新增风险源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范围内不得有常住居民,具体控制距离根据项目环评的风险分析结论确定。3、经开区内村庄搬迁前禁止占用,搬迁后纳入规划用地管理。4、工业园区入区项目严格遵守规划产业定位及用地布局要求,并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 1-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及用地布局要求。 | 符合 |
清单类型 | | 准入内容 | 本项目 | 结论 |
空间布局约束 | 开发区南区 | 1、吕家坨村及吕家坨第一小学搬迁实施前,化工集中区距离吕家坨村及吕家坨第一小学300米范围内不得布置涉重大风险源的装置及设施。2、产业园内迁村庄实施搬迁前,村庄周边设置50米缓冲带:禁止布置涉及高VOCs含量涂料工序及电镀工序,新建企业将办公区域或污染物产生量少、环境影响轻的工序(如包装车间、成品库等)靠近居住区布置。东侧距沙河100m范围内禁止布置危化品及危险废物储存、污水处理站等对水体影响严重的设施。3、根据《古冶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地质灾害研究专题报告》,将南区A园地址高易发区设置为慎建区,本次要求在慎建区调整为远景规划用地,规划期内禁止入驻企业,未来入驻企业前应再次开展地质灾害评估,确保地质条件适宜建设,方可入驻。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 1、污染物排放:①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大气污染物:颗粒物526.168t/a、二氧化硫410.362t/a、氮氧化物1076.486t/a、VOCs30.088t/a、甲醛3.154t/a、甲醇2.573t/a、氨24.57t/a、硫化氢16.871t/a、氯化氢54.016t/a、苯0.448t/a、甲苯1.897t/a、二甲苯3.79t/a、硫酸8.779t/a、锰及其化合物0.063t/a、铅及其化合物0.203t/a、汞及其化合物0.109t/a、镉及其化合物0.038t/a、砷及其化合物0.038t/a、二噁英0.159t/a、氟化物3.856t/a、氰化氢1.115t/a、酚类3.199t/a、苯乙烯1.392t/a、苯并芘0.007t/a;水污染物物:COD157.067t/a、氨氮9.38t/a、总磷1.546t/a、总氮70.696t/a、铜0.005t/a、锌0.01t/a、五日生化需氧量30.918t/a、石油类4.713t/a、氰化物1.414t/a、挥发酚0.735t/a。 | 1、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未超过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要求; | 符合 |
清单类型 | 准入内容 | 本项目 | 结论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②存量源削减量大气污染物:颗粒物518.3t/a、二氧化硫199.17t/a、氮氧化物572.619t/a、VOCs34.574t/a。③新增源控制量大气污染物:颗粒物239.159t/a、二氧化硫65.032t/a、氮氧化物234.399t/a、VOCs21..965t/a、甲醛3.119t/a、甲醇2.573t/a、氨7.939t/a、硫化氢2.52t/a、氯化氢7.104t/a、苯0.176t/a、甲苯1.266t/a、二甲苯2.32t/a、硫酸3.589t/a、锰及其化合物0.063t/a、铅及其化合物0.025t/a、汞及其化合物0.101t/a、镉及其化合物0.038t/a、砷及其化合物0.038t/a、二噁英0.012t/a、氟化物1.948t/a、氰化氢1.113t/a、酚类0.835t/a、苯乙烯1.391t/a、苯并芘0.001t/a;水污染物:COD121.592t/a、氨氮6.08t/a、总磷1.216t/a、总氮60.796t/a、铜0.005t/a、锌0.01t/a、五日生化需氧量24.318t/a、石油类4.053t/a、氰化物0.811t/a、挥发酚0.405t/a;经开区碳排放及强度:规划近期碳排放量1318.04万tCO2/a,远期1254.44万tCO2/a,碳排放强度不得超过5.59tCO2/万元产值。经开区污染物排放强度:SO20.54kg/万元增加值、NO21.37kg/万元增加值、颗粒物0.52kg/万元增加值、非甲烷总烃0.05kg/万元增加值、COD0.021kg/万元增加值、氨氮0.002kg/万元增加值(如有行业要求,遵循行业要求)。2、入区项目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3、新建具有绩效评级要求的涉气建设项目,须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4、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家已颁布的相应清洁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内先进水平(二级水平),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审批原则的规定,无标准的应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以水泥、化工行业为重点,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新建涉及重金属废水企业,涉第一类污染物重金属废水禁止外排;难生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6、经开区东区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7、入区企业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电气系统、节能管理等方面采用节能措施、加强余热回收、原料运输采用国六或新能源运输车,以有效减少项目碳排放。8、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 2、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3、本项目无绩效评级要求;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不涉及;6、本项目位于经开区南区;7、本项目选用节能设备;8、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符合 |
清单类型 | 准入内容 | 本项目 | 结论 |
环境风险防控 | 1、涉风险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合理布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入区项目选址须满足相应的安全距离。3、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完善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园区和各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5、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6、各企业做好分区防渗,强化土壤环境监管。7、完善区域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经开区所有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均设置闸阀,沙河设置拦水坝,化工产业区内部设置1座应急事故水池。 | 1、本项目建成后纳入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6、本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7、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后按要求进行三级防控。 | 符合 |
资源开发利用 | 1、优先利用区域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资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供热设施;集中供热采用清洁能源,不得燃煤、生物质等其他燃料,集中供热设施建成投产后企业不得自建供热设施,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拆除企业自建锅炉。2、规划入区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3、在集中供水实施前,企业暂由自备井供水,地下水使用量不得突破合法取水许可量;待集中供水实施后,逐步关停自备水井,禁止新增自备井。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企业优先利用再生水。4、经开区不能突破园区设定的土地资源(45.17km2)、水资源(新鲜水1822.78万m³/a)、能源(332.995万tce/a)利用上线。 | 1、本项目供热采用单体空调;2、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涉及生产;3、本项目供水由开发区集中供应,不开采地下水;4、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为工业用地,不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 符合 |
产业发展方向 | 经开区仅允许化工产业区发展化工产业,其他产业园禁止新增化工企业。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清单类型 | 准入内容 | 本项目 | 结论 |
其他相关要求 | 1、严格落实国家、河北省以及唐山市最新产业目录准入要求。2、禁入不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或上下游产业的项目。3、设置“两高”行业产能上限,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两高”行业规模上限为:焦炭110万吨/年、水泥熟料244万吨/年、水泥粉磨386.5万吨/年、高档卫生陶瓷200万件/a、炼铁182万吨/年、炼钢270万吨/年(其中长流程炼钢240万吨/年,短流程炼钢30万吨/年)、硅锰合金30万吨/年、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600MW。4、禁入不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要求的建设项目。5、入区项目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6、新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需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 | 1、本项目符合国家、河北省以及唐山市最新产业目录准入要求;2、本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相关要求;6、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类型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对比结果 |
生态保护红线 | 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占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 符合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 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空气中PM 年均2.5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涉及废气排放;不涉及受污染耕地。 | 符合要求 |
资源利用上线 | 1、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2、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河北。 | 本项目为输变电建设项目,不新增能源消耗量,无生产用水,变电站建筑布置紧凑,布局合理,严格控制土地利用规模。 | 符合要求 |
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 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重大引水工程、白洋淀入淀河流两侧范围严格执行引调水工程等相关法律规定。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涉及退城搬迁。 | 符合要求 |
意见内容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对比结果 |
(一)总体要求突出唐山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严格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和海岸海域生态防护区等生态保护;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化管控,有序推进重点河流和重要河口环境整治;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岸线开发管控,加强岸线生态修复。(二)分类管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2、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项目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农业农村重点管控单元。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地下水开采。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海洋岸线开发;强化船舶、港区污染物控制;加强近岸海域及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风险防控。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运行期不涉及废气排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中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为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工程,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项目不新增用水量,水源为地表水。 | 符合要求 |
表 1-7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 |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污染防控目标 | 2025 年,全市细颗粒物(PM )平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2.5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达河北省要求。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空间约束布局 | 1、全面推进沿海、迁安、滦州、迁西(遵化)4 大片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钢铁企业整合搬迁项目建设,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和物料集中输送管廊项目建设,形成“沿海临港、铁路沿线”产业新布局。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平板玻璃、水泥、陶瓷产能,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 |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涉及钢铁、焦化、平板玻璃、水泥、陶瓷产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 | 符合要求 |
| 3、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煤炭替代和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制度,当地有相关园区规划的,原则上要进入园区并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园区内,属于电力供应业,配备建设有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 符合要求 |
| 4、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和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5、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细颗粒物(PM )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2.5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县城等人口密集区不再建设燃油、燃生物质锅炉。新建锅炉环评文件审批执行新排放标准。新建锅炉应符合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各项指标要求。 | 不涉及 | |
续表 1-7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 |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3、巩固“双代一清”成果,对“双代”改造外的农户,做好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保供和推广工作,确保洁净煤兜底全覆盖,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4、对保留的工业炉窑开展环保提标改造,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平板玻璃行业和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陶瓷企业陶瓷窑、喷雾干燥塔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生产安全前提下,钢铁烧结(球团)、高炉、转炉、轧钢工序实施车间封闭生产。已实现超低排放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持续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5、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Ⅵ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发展清洁货运。 | 不涉及 | |
| 6、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 不涉及 | |
| 7、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环保不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 不涉及 | |
| 8、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及“两个全覆盖”。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上述政策要求。 | |
| 9、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排放达标计划,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以钢、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推行企业排放绩效管理、企业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 不涉及 | |
| 10、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分行业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不断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1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建成全市区域传输监控预警系统,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强化管控。 | 不涉及 | |
续表 1-7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 |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2、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货车治理,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降低污染排放总量。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13、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 不涉及 | |
| 14、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 | 不涉及 | |
| 15、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氨逃逸控制。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 | 不涉及 | |
| 16、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 不涉及 | |
环境风险防控 | 完善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全面、要素齐全、处置高效、决策科学的市级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级网格和各类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全程监控和监管指挥。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资源开发利用 | 1、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 本项目设备选型均采用高效节能设备。 | |
资源开发利用 | 3、新(改、扩)建项目能耗达到《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准入值要求,鼓励达到先进值。对能效不达标的企业限期进行节能提升改造,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限定值要求,鼓励已达标企业通节能改造达到先进值。国家或省对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修订的,行业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按新标准执行。 | 本项目未列入《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 | 符合要求 |
| 4、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 不涉及 | |
| 5、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原料煤和发电、集中供热等具备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用煤除外);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污染燃料。 | 不涉及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分析结果 |
污染防控目标 | 到202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家和河北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78.57%,劣Ⅴ类水体比例全部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 -- | -- |
空间约束布局 | 1、涉水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参照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 | 符合要求 |
| 3、全市重点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体规划。 |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 | 符合要求 |
| 4、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所在园区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符合要求 |
| 5、推进现有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满足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业集聚区集中,明确涉水工业企业入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明确保留条件,其中直排环境企业应达到排入水体功能区标准。 | 本项目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 | 符合要求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产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倍量替代。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纳管;进一步加强城区支管、毛细管等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强化各县(市、区)城区和重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不涉及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分析结果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3、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推进废水直排外环境的工业企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依法查处,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政府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依法责令限期关闭。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 | 不涉及 | |
| 5、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空间,深入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开展重点河流湖库及近岸海域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 | 不涉及 | |
| 6、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总氮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并在相关单位排污许可证中予以明确、严格落实,严控新增总氮排量。 | 不涉及 | |
环境风险防控 | 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资源开发利用 | 1、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建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 不涉及 | |
| 2、发展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耐旱节水品种、耕作保墒、地膜覆盖、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农作物节水抗旱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快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粮食主产区大力推广以高标准管灌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蔬菜、果品和经济种植区大力推广微滴灌技术,规模化农场、承包大户积极推广喷灌技术。地上水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 不涉及 | |
表 1-9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 |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污染防控目标 | 2025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河北省下达任务,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0%以下,“双源”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 不涉及 | -- |
空间约束布局 |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属于工业企业,且变电站周边不存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区域。 | 符合要求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严禁将污泥直接用作肥料,禁止不达标污泥就地堆放,结合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逐步取消原生污泥简易填埋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式。鼓励利用水泥厂等工业窑炉,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倍量替换,对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 不涉及 | |
| 3、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 | 不涉及 | |
| 4、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符合要求 |
| 5、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续表 1-9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 |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环境风险防控 | 1、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实行“一源一案”,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2、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装备、物资。 | 不涉及 | |
|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项目实施后将按要求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 符合要求 |
| 4、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5、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抓好退城搬迁工业企业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备案,防范拆除活动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切实保生态环境安全。 | 不涉及 | |
| 6、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监督管理,对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未进行调查的地块,以及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且未达到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进入供地程序进行再开发利用,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续表 1-9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 | |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环境风险防控 | 7、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并严防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二次污染。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8、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 | 不涉及 | |
| 9、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园区、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因地制宜选择阻隔、制度控制、渗透反应格栅等技术,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 | 不涉及 | |
管控类别 |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水资源 |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 2、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坚持节水优先,统筹推进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优化配制引滦和本地地表水、再生水,最大程度置换城镇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地下水;统筹防洪安全与雨洪利用,通过水库增蓄、河道拦蓄、坑塘存蓄,增加雨洪调蓄能力;统筹利用外调水和本地水,谋划实施全域治水连通工程生态调水机制;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持续推进机井关停。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总量和强度要求 | 3、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农业、工业和城镇节约集约用水,积极推广中水回收利用,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变电站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 符合要求 |
能源 | 总量和强度要求 |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9%和1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 -- | -- |
|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原料煤和发电、集中供热等具备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用煤除外);禁新建、改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2、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 不涉及 | |
| | 3、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可以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 不涉及 | |
| | 4、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全市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 不涉及 | |
岸线资源 |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 1、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的保护范围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2、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预留未来展空间,严格海域使用审批。 | 不涉及。 | |
| | 3、优化利用岸线应集中布局确需占用海岸线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优化海岸线开发利用格局。 | 不涉及。 | |
要素属性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以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相关要求。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已经废止,不再分析。 | 符合要求 |
| | 2、严格限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3、禁止投资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新、扩、改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减量置换。新建工业项目入园进区。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4、唐山市重点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限时完成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现有钢铁、造纸、石油化工、制革、印染、食品发酵、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上述行业。 | 符合要求 |
要素属性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5、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产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倍量替代。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换。 |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上述行业。 | 符合要求 |
| | 6、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 符合要求 |
| | 7、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污染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分散燃煤(燃重油等)炉窑鼓励搬迁入园并进行集中治理,推进治理装备升级改造,建设规模化和集约化工业企业。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8、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 不涉及 | |
| | 9、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10、鼓励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发展,在现有厂区建设钢铁冶炼项目没有粗钢产能建设规模限制要求。对确有必要新选址(指不能与现有生产厂区共用公辅设施,下同)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粗钢产能规模要求下:沿海地区(指拥有海岸线的设区市)不低于2000万吨/年(允许分两期建设,5年内全部建成,一期不低于1000万吨/年)。 | 不涉及 | |
| | 11、严格规范危化品管理,逐步退出人口聚集区内危化品的生产、储存、加工机构,加快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强居住区生态环境防护,建设封闭式石化园区,严格控制危化品仓储基地、运输路径等,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 不涉及 | |
要素属性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12、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有序推进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13、逐步淘汰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逐步淘汰平面步进式烧结机,按照有关规定改造升级为大型带式烧结机;禁止新建球团竖炉,现有球团竖炉炉役到期不得大修,加快推动以链篦机-回转窑或带式焙烧机工艺取代球团竖炉工艺,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加快推动以密闭皮带机取代汽车转运厂内大宗物料。 | 不涉及 | |
| | 14、技术装备全面升级,高炉逐步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逐步达到100吨及以上、烧结机逐步达到180平方米烧结机及以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实施改造升级,坚决杜绝借改造升级之机变相扩大生产能力;推广“一罐到底”工艺或采用鱼雷罐车运输铁水。 | 不涉及 | |
| | 15、尚未配备脱硫装置的球团竖炉,立即停产淘汰,不再予以改造;烧结厂房实现全封闭。 | 不涉及 | |
| | 16、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退出。 | 不涉及 | |
| | 17、引导和支持优势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对单独粉磨企业的整合。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18、平板玻璃行业应满足《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 不涉及 | |
| | 19、禁止违规新建和扩建普通平板玻璃(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除外)项目。 | 不涉及 | |
| | 20、禁止违规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除外)炼焦项目。 | 不涉及 | |
要素属性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21、关停所有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2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新批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 不涉及 | |
| | 23、实施矿山关闭和停批。依法关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矿山;依法关闭列入煤炭去产能计划的煤矿;依法关闭限期整仍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保、安全标准的矿山;依法关闭现有石膏矿和严重污染环境的石灰窑、小建材加工点,停止新上石膏矿开发项目。 | 不涉及 | |
项目入园准入要求 | 空间约束布局 | 1、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工业园区。 | 本项目不属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的项目,不涉及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 符合要求 |
| | 2、加强企业入区管理,严格按照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安排入区项目,禁止不符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入驻。合理安排工业园区发展时序,入驻企业选址与周围居民点的距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生活空间周边禁止布局高噪声生产企业。 | 本项目为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的配套工程,属于基础设施,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规划。 | 符合要求 |
| | 3、县级以下一律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 | 4、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治理设施。所有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推进重点流域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一园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台账。 | 不涉及 | |
要素属性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相关内容 | 分析结果 |
石化化工 | -- | --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钢铁 | -- | --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水泥 | -- | -- | 不涉及 | |
平板玻璃 | -- | -- | 不涉及 | |
炼焦 | -- | -- | 不涉及 | |
涉VOCs | -- | -- | 不涉及 | |
矿区 | -- | -- | 不涉及 | |
序号 | 内容 | | HJ13-2020具体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4 | 基本规定 | | 输变电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已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符合 |
5 | | | 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本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符合 |
6 | | | 加强建设项目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 | 本项目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建设项目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 | 符合 |
7 | 设计 | 总体要求 | 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包含有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 | 符合 |
8 | | | 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 本项目变电站拟建设1座有容积为36.75m3的事故油池,并配套有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 符合 |
9 | | 电磁环境保护 | 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 根据监测结果,变电站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可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 符合 |
10 | | | 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 本项目为变电站建设,不涉及输电线路。 | 符合 |
11 | | | 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 本项目为变电站建设,不涉及输电线路。 | 符合 |
12 | | | 变电工程的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变电站设计阶段已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符合 |
序号 | 内容 | | HJ13-2020具体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13 | 设计 | 声环境保护 | 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和GB3096要求。 | 本项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墙,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变电站运行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相关标准要求。 | 符合 |
14 | | | 户外变电工程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地形等阻挡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 本项目变电站为户内站。 | 符合 |
15 | | | 户外变电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或远离站外声环境敏感目标侧的区域。 | 本项目变电站为户内站。 | 符合 |
16 | | | 变电工程应采取降低低频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以减少噪声扰民。 | 变电站采用低噪声主变、低频主变、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符合 |
17 | | 生态环境保护 |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 | 本项目变电站在设计过程中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 | 符合 |
18 | | | 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 本项目为变电站建设,不涉及输电线路。 | 符合 |
19 | | | 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 | 本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涉及临时占地。 | 符合 |
20 | | 水环境保护 | 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变电站内采用雨污分流。 | 符合 |
21 | | | 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 | 符合 |
序号 | 内容 | HJ13-2020具体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22 | 运行 |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GB8702、GB12348、GB897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排放符合 GB8702、GB1234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 符合 |
23 | |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对变电站厂界排放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 符合 |
24 | | 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 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 符合 |
25 | | 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 | 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在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符合 |
26 | | 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公司按照HJ 169 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符合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6、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相关内容,通过查询河北省“三线一单”数据平台,本项目占地不涉及沙化土地,本项目与沙化土地位置关系见下图。N本项目位置0.25 0.5 0.75km75m图 例本项目位置沙化土地图1-1 本项目与沙化土地位置关系图7、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地理位置 | 10kV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8°24′32.41″,北纬39°41′1.973″。变电站北侧为空地,西北侧隔厂区道路为危废间,南侧为铁路,东侧隔厂区道路为3D打印机制粉车间。距离变电站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50m处的吕家坨村。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1、项目由来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1500万元建设“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占地 165.90亩,新建熔炼生产车间、锻造生产车间、棒材轧制生产车间(包括机加车间)、钛合金制粉生产车间、3D打印生产车间、110kV变电站等;建设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造生产线10条;高品质钛及钛合金锻造生产线3条,1万吨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制造生产线1条,增材制造钛合金粉末材料生产线15条,3D打印轻质零部件生产线12条。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品及5000件3D打印轻质零部件。该项目已由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古发改备字[2024]19号,并于2024年7月22日取得唐山市古冶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古审批环表[2024]14号)。为了保障项目实施后的电力供应,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建设110kV变电站,本次评价内容为110kV变电站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为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的"161 输变电工程"中"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题评价)。2、工程内容及规模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总占地面积为2364.41m2。变电站规划建设3台主变,容量为3×50MVA,本期主变容量为2×50MVA,采用户内布置,电压等级为110/10kV,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0回。变电站建设1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工程名称 |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 | |
建设地点 | 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主体工程 | 主变容量 | 规划3×50MVA,本期2×50MVA |
| 电压等级 | 110/10kV |
| 主变布置方式 | 户内布置 |
| 110kV配电装置及布置方式 | 户内GIS |
| 110kV出线 | 2回 |
| 10kV出线 | 30回 |
| 事故油池 | 有效容积36.75m3 |
| 占地面积 | 2364.41m2 |
辅助工程 | 供热 | 变电站冬季采用空调采暖,不设置采暖锅炉 |
| 供电 | 开发区集中供电 |
环保工程 | 事故油池 | 变电站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36.75m3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主变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废矿物油 |
| 生活污水 | 变电站劳动定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现状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
依托工程 | 污水处理 | 依托厂内在建污水处理站。 |
| 危废间 | 变电站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内在建危废间。 |
临时工程 | 施工营地:本项目不建设施工营地,变电站施工租用附近民房施工便道:本项目不设置施工便道,利用厂区内现有道路 | |
设备名称 | | | 型号及规格 |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 | 主变压器 | | 型号:SZ-50MVA/110,容量:50MVA |
| 110kV配电装置 | 断路器 | 126KV 2000A 40KA |
| | 隔离开关 | 126KV 2000A 40KA(3) 100KA |
| | (快速)接地开关 | 126KV 2000A 40KA(3) 100KA |
| | 电流互感器 | 800~1600/5A30/30/30/30/30VA0.2S/0.5/5P30/5P30/5P30/5P30 |
| | 电压互感器 | 额定电压比:3 3 3 3110/ /0.1/ /0.1/ /0.1/ /0.1准确级:0.2/0.5(3P) /0.5(3P) /3P级额定容量:40VA/40VA/40VA/100VA |
| 10kV配电装置 | 断路器 | 5000A-40kA |
| | 电流互感器 | 5P30/5P30/0.5/0.2S 5000/5 |
| | 接地开关 | JN12-10 |
| | 电压互感器 | JDZ-10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地表水体。8、评价因子(1)施工期废气:颗粒物、NO、THCX废水:S、COD、氨氮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L )、夜间等效A声级(L )eq eq固废:建筑垃圾、废包装、生活垃圾生态:动物、植物(2)运行期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L )、夜间等效A声级(L )eq eq电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固废:废矿物油、废蓄电池生态:动物、植物9、评价范围(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中关于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本评价将10kV变电站界外30m内区域作为本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评价范围。(2)噪声评价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号)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厂区边界外50m区域。(3)生态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变电站工程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且本项目变电站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本次评价将变电站界外50m内范围作为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 |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 1、平面布置及占地面积(1)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10kV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主变位于1楼西南侧,从西向东分别为1#主变、2#主变、3#主变(预留),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布置于二楼,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布置于三楼。变电站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36.75m3的事故油池,位于变电站东南侧,变电站平面布置见附图3-1-附图3-5。(2)现场布置工程所用砂、石料均可在当地购买,施工建筑材料均在变电站占地范围内,建筑材料放置于变电站附近,减少施工人员搬运砂石料。电气设备不易长期堆放,选择开阔、平整利于倒运的场地进行放置。(3)占地面积本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变电站占地,占地面积约2364.41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施工现场控制在变电站址范围内,厂区外无临时占地。 |
施工方案 | 1、施工工艺(1)变电站施工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内容分为土建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两大工序,土建开工顺序大体为变电站楼、主变基础、电缆通道、事故油池、道路;电气设备安装分为主变压器系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保护屏、电缆敷设接线安装、无功系统安装、单体设备及分系统调试等工序。进站道路施工采用机械填筑路基、机械碾压,路面实施硬化,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工施工为辅。施工流程示意图见图2-1。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土建施工物、生态影响噪声、固体废物影响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图2-1 施工流程示意图本项目变电站站址挖方量1200m3,填方量700m3,剩余土方用于厂区平整。2、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变电站施工时序为: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本项目预计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6月投入运行,建设周期10个月。 |
其他 | 1、运行期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变电站起变换电压作用的设备是变压器,除此之外,变电站的设备还有开闭电路的开关设备,汇集电流的母线,计量和控制用互感器、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和防雷保护装置、调度通信装置、无功补偿设备等。本项目为10kV主变更换改造工程。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与排污环节如图2所示。10kV变电站噪声、固废 工频电磁场图2-2 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与排污环节图2、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①噪声:建筑物基础挖掘、浇注等工程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②废气:建筑材料堆存、地基挖掘、土方转运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二次扬尘和尾气;③废水:盥洗废水和少量基础养护废水;④固体废物:废包装、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⑤生态:变电站施工、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对生态的破坏等。(2)运行期①电磁: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②噪声:站内主变设备及电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③废水:本项目为有人值守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废水产生量;④固体废物:变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90-052-31),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 90-20-08)。 |
生态环境现状 | 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河北省主体功能区划》,工程位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中的燕山前平原地区,属于限值开发区域,本区域涉及唐山市的8个县(市、区)。功能定位: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京津冀区域现代工业密集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河北省新型工业化基地。优化方向和重点:产业结构。促进与京津产业分工合作,增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区域创新功能。以高端化、品牌化为方向,积极发展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做优做强钢铁产业、建材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以都市型农业为方向,改造传统农业,培育奶牛养殖核心区和乳品加工业基地,优化畜禽、蔬菜、果品生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建设丰润动车城、迁安高新技术和现代装备制造、开平现代装备制造等一批区域性特色产业聚集区,加快古冶资源枯竭城区接续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向优势区域和园区集中。基础设施。提高东西向综合运输通道的运输能力,全面加强南北向通港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增强城际间客货运输能力,构建京唐、津唐、秦唐、承唐一小时交通圈。加强通讯、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高起点规划建设南湖城市生态中心区。加强邱庄、陡河水库等重要城市水源地保护,确保城市用水安全。保护和恢复滦河、陡河等河道生态功能。高标准建设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生态公益林、通道防护林、城市防护林和农田防护林体系。治理采煤塌陷区、尾矿库和废石场,恢复矿山生态。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深入开展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该项目符合区域的产业结构,本项目为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工程,符合区域主体规划。 |
生态环境现状 | 本项目位置图3-1 本项目与河北省主体功能区位置关系图2、生态功能区划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号),将河北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等五个区域。文件中提出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加速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共建共享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一系列规划措施及要求。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根据文件中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属于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与区域生态功能相关规划要求不冲突。 |
生态环境现状 | 3、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气候类型为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气候,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属于人工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地势平坦开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区域主要为道路、村庄及农田,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1)植物资源古冶区境内植物资源比较丰富,乔灌木树种有杨树、柳树、榆树、椿树、白蜡、香椿、杜梨、枸杞、酸枣、君迁子、毛桃、银杏、合欢、小叶朴、怪柳、胡枝子、紫穗槐、刺槐、侧柏、松油等21科29属6种;果树有核桃、板栗、苹果、梨、桃、葡萄、李子、杏、枣、柿等7科14属32种;草本有黄百草、野菊花、黄芪、远志、柴胡、防风、丹参、藁类、马唐、莎草类等60多种;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谷子、高粱、红薯以及白菜、萝卜、芹菜、莴笋等蔬菜。(2)动物资源古冶区境内野生动物包括鸟类、兽类,鸟类主要有麻雀、家燕、鹰、乌鸦、喜鹊、松鸡、柳莺、斑鸠、猫头鹰、猎隼、伯劳、家鸽、啄木鸟等;兽类主要有野兔、黄鼬、刺猬、蝙蝠等。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202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滦州市主要污染物PM 年平均浓度32微克/2.5立方米、PM 年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SO 年平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NO 年平均浓度10 2 23微克/立方米、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1.6毫克/立方米、O 日最大8小时平3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168微克/立方米,其中,PM 、SO、NO、CO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2.5 2 2量二级标准,PM 、O 日不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综合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10 3标区。项目所在区域PM 、O 超标原因主要为唐山地区属于重工业区,焦化、钢铁、化工等项10 3目比较集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字[2024]42号)提出: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县(市、区)要编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县(市、区)“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县(市、区)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县(市、区)巩固改善空气质量。随着该方案的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将逐渐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 |
序号 | 检测点位 | 昼间(dB(A) | 夜间(dB(A) |
1 | 东1厂界 | 54 | 51 |
2 | 南厂界 | 54 | 51 |
3 | 东2厂界 | 56 | 51 |
4 | 东3厂界 | 54 | 50 |
5 | 西1厂界 | 54 | 52 |
6 | 西2厂界 | 58 | 50 |
7 | 北厂界 | 59 | 51 |
生态环境现状 | 根据表24检测结果分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4~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0~5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7、电磁环境现状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检测报告编号为众联检测 H2024060901。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0.767~1.231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53~0.0101μT,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μT的标准要求。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1500万元建设“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占地 165.90亩,总建筑面积约59200平方米,新建熔炼生产车间、锻造生产车间、棒材轧制生产车间(包括机加车间)、钛合金制粉生产车间、3D打印生产车间、110kV变电站等;建设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造生产线10条;高品质钛及钛合金锻造生产线3条,1万吨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制造生产线1条,增材制造钛合金粉末材料生产线15条,3D打印轻质零部件生产线12条;购置真空自耗熔炼炉,万吨四立柱电极压力机,万吨缠绕式电极压力机,自动称重混布料系统,等离子真空焊箱,100MN液压锻造机,50MN液压锻造机,16MN快速液压锻造机,高精度电加热炉,650型二辊可逆轧机,550型二辊短应力线轧机,450型二辊短应力线轧机,电极感应气雾化制粉炉,氩气循环系统,集成式钛合金粉末分级机,氢化炉,激光选区熔化设备,真空热处理炉,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床等设备 30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品及5000件3D打印轻质零部件。该项目已由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古发改备字[2024]19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7月22日取得唐山市古冶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古审批环表[2024]14号)。目前正在建设中,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本项目属于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已在该项目备案中体现,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 |
评价范围 | 保护目标 | | | | 方位 | 距变电站围墙外距离/m | 保护级别 |
| 名称 | 功能 | 高度 | 数量及层数 | | | |
工频电磁场变电站围墙外30m | 拟建3D打印机制粉车间 | 生产 | 约16m | 1处、1层 | 站址东南侧 | 20 |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
项目 | |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及级别 | 标准限值 |
电磁环境 | | 工频电场 |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 GB8702-2014 | 4kV/m |
| | 工频磁场 |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 GB8702-2014 | 100µT |
声环境 | 排放标准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3类 | 昼间:65dB(A) |
| | | | | 夜间:55dB(A) |
| 质量标准 | 厂界 |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3类 | 昼间:65dB(A) |
| | | | | 夜间:55dB(A) |
| 建筑施工噪声 |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11 | 昼间:70dB(A) |
| | | | | 夜间:55dB(A) |
施工扬尘 | | |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 DB13/2934-2019 | 监测点浓度限值*:80μg/m3达标判定依据(次/天):≤2 |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本项目施工期共10个月,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基础建设等。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等,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1、废气影响分析施工废气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运输、土方临时堆存、基础开挖等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及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基础开挖、回填等产生的扬尘主要为天然土壤飞扬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完成后产生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以及少量基础养护废水,盥洗废水可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如厕利用厂区现有办公楼内卫生设施解决,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部分设备产噪声级为70dB(A)~14dB(A)。变电站施工在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施工期较短,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物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建筑垃圾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5、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为输变电建设项目,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西南侧,根据现场勘查及土地证,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变电站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根据现场踏勘,厂区内除办公区外,均为裸露地表(已苫盖处理)或硬化地面,偶见杂草生长。本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未改变项目占地的土地性质,不会对土地利用结构与功能、植被和动物生态、景观等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型号 | 声源强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位置/m | | | 距室内边界距离/m | 室内边界声级/dB(A) | 运行时段 |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 建筑物外噪声 | |
| | |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 | X | Y | Z | | | | | 声压级/dB(A) | 建筑物外距离/m |
1 | 1#主变 | SZ-50MVA/110 | 63.7/1 | 选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79 | -121 | 2 | 2 | 63.7 | 昼夜 | 20 | 43.7 | 1 |
2 | 2#主变 | SZ-50MVA/110 | 63.7/1 | | 98 | -133 | 2 | 3 | 63.7 | | | 43.7 | 1 |
3 | 一层风机(5个) | -- | 75/1 | 风机进出口设软连接,选用低噪声风机,墙壁式轴流风机出口设置消声弯头,厂房隔声 | 72~129 | -150~-100 | 1 | 2 | 60 | | 0 | 60 | 1 |
4 | 二层风机(7个) | -- | 75/1 | | 72~129 | -150~-100 | 3 | 2 | 60 | | 0 | 60 | 1 |
5 | 三层风机(4个) | -- | 75/1 | | 72~129 | -150~-100 | 5 | 5 | 60 | | 0 | 60 | 1 |
预测点名称 | 坐标(m,m,m) | 预测时段 | 本项目贡献值 | 在建工程贡献值 | 全厂贡献值 | 标准值 | 超标和达标情况 |
南厂界 | (401,7,1.2) | 昼间 | 17.4 | 41.3 | 41.3 | 65 | 达标 |
| | 夜间 | | | | 55 | 达标 |
东厂界 | (129,-103,1.2) | 昼间 | 41.7 | 47.5 | 48.5 | 65 | 达标 |
| | 夜间 | | | | 55 | 达标 |
西厂界 | (16,13,1.2) | 昼间 | 25.1 | 48.2 | 48.2 | 65 | 达标 |
| | 夜间 | | | | 55 | 达标 |
北厂界 | (366,123,1.2) | 昼间 | 16.4 | 42.6 | 42.6 | 65 | 达标 |
| | 夜间 | | | | 55 | 达标 |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块/周期)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2 | 废矿物油 | HW08 | 900-220-08 | — | 变压器 | 液态 | 多环芳烃、苯系物、重金属 | 多环芳烃、苯系物、重金属 | — | T、I | 产生后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②装有废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转移废蓄电池的,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蓄电池;③废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治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④废蓄电池收集过程中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避免可能引起人身的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采取措施如下:a.废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治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蓄电池中的电解液;b.废蓄电池有电解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c.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变电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泄露的矿物油可能会引发火灾,进而对变电站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措施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9-2019)中第6.7.8规定:“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单台设备确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变电站单台主变(50MVA)最大油量为18t,油的密度为0.895g/cm3,体积约为20.1m3,变电站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36.75m3的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规范的要求。变电站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20-08),本项目主变压器下方均设有贮油池,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油漏入贮油池,经池内的鹅卵石层冷却、止沸,经底部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应在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是在发生事故后,按照预先制订的方案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6、生态影响本项目变电站运行期间对区域动植物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使其树立良好的保护意识,避免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 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1)本项目在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内,不新增占地。变电站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内建设。(2)本项目变电站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内,变电站所在区域不属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中相关选址要求。(3)根据项目所在地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声环境均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环境质量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因此,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2、环境影响程度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仅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废水排放量。变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在厂区危废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其他设备,主变压器采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户内布置以降低噪声影响,公司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变电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μT的要求。3、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中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相关管控要求。(2)本项目变电站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内,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3)变电站选址已按终期规模考虑进出线走廊,不会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4)变电站主变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配电装置,减小了配电装置的占地面积及空间体积,减少土地利用,减少电磁对环境的影响。(5)本项目所属区域不涉及0类声环境功能区;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 (6)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公司厂区内,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植被砍伐,不改变项目占地的土地性质,减少对生态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选线是合理的。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等,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于现有厂区内进行施工,基础开挖、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会对项目区动物生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的有效措施如下:a.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便乱丢垃圾、排放废水,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b.合理组织施工,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c.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杂用水,如厕问题利用厂区内现有设施解决;d.施工过程对固体废物应采取覆盖和遮挡措施,并定期清运,施工完成后做好地面清洗工作;e.严格控制车辆活动范围。2、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本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20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气领组[202]2号)、《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冀办[2021]8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15号)、《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通知》、《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7)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本项目施工提出以下扬尘控制要求,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后,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a.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b.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c.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确保百分之百覆盖,严禁裸露;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d.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确保百分之百覆盖,严禁露天放置;e.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f.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尽量堆存在敏感点的下风向位置上,并尽量远离敏感点,避免对敏感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g.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或其它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h.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i.挖掘的临时土方应合理分层堆存,多余土方及时回填、清运,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j.对机械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不超过其设计能力超负荷运行;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确保施工柴油机械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2543-2017)。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部分设备产噪声级为70dB(A)~14dB(A)。为避免和减轻设备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在最佳状态。(3)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造成局部声级过高,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施工场地的中远离办公区的区域,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构件,在噪声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4)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少振动的设备,对生产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及减振、防振措施,使操作环境中的噪声值达到规范要求。震动设备采用减震底座,并在进出口采用柔性连接。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以及少量基础养护废水,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基础养护废水自然挥发,如厕利用临时房旱厕处置。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基础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施工产生的弃土部分用于回填,部分用于厂区地面平整。(3)为防止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沿道遗洒及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外运要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
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1)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选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以降低本体噪音,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装置,减小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3)制订监测计划,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跟踪监测调查;(4)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变电站电磁水平监测;(5)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2、声环境保护措施(1)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主变及电气设备;(2)运行期对产噪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3、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变电站为有人值守站,不涉及生产废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值守人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110kV变电站工程对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期,运行期不会对变电站周边生态环产生明显影响。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 |
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90-052-31)、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 90-20-08)。变电站产生的废蓄电池在危废间暂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泄漏至变压器下方的贮油池内,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90-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6、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6.1环境管理6.1.1运行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管理,运行期由建设单位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环境管理机构具体配备情况如下:(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配备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2)运行期建设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6.1.2施工期环境管理本评价对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1)建设单位主要职责如下:①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施工操作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环境管理条例,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条例的执行情况;③受理附近居民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见,并及时与施工方协商解决;④参与有关环境纠纷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施工单位主要职责为:①按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制订文明施工计划,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提交“三同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主要施工内容及方法、造成的环境影响评述以及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落实情况;②与建设单位环保人员一同制定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条例;③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④定期听取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和周围居民对施工污染影响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6.1.3运行期环境管理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 |
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理工作,并负责污染防治技术和对外联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2)提出设计、施工和设备釆购文件的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掌握公司各污染源治理措施工艺、设备、运行及维护等资料,掌握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建立污染控制管理档案;(3)管理公司环境保护措施的运行情况,领导和组织本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制订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风险排污应及时组织好污染监测工作,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4)负责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厂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5)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6.1.4环境保护公众协调情况应对与项目有关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周边区域的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培训与宣传,进一步增强施工、运行单位的环保管理的能力,减少施工和运行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并且能够更好地参与和监督环保管理;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应通过设置宣传栏、制作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动画、海报等措施,加强对周边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应对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宣传,针对公众投诉进行必要的监测,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6.1.5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建设单位应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措施,将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批复、初步设计、人员培训、环境监测结果、运行维护等)及时归档,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登记归档并保管,并定期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6.2监测计划根据生产特征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制订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并将本项目监测计划纳入现有监测计划中,具体内容见表5-1。 |
类别 | 环保设施项目 | 投资(万元) |
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 | 相关监测费用 | 2 |
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 施工期洒水,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 | 20 |
噪声治理措施 | 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 15 |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 施工渣土清理、临时垃圾收集系统 | 10 |
环境风险 | 事故油池建设 | 28 |
合计 | | 75 |
内容要素 | 施工期 | | 运行期 |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陆生生态 | / | / | / | /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盥洗废水泼洒抑尘,如厕依托现有防渗旱厕 | /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36.7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并做好事故油池防渗处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站区内地面采用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声环境 | 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场所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同时通过对产噪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公司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 | / | / | / |
固体废物 | / | |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在厂区危废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交由有废矿物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 | |
电磁环境 | / | / | 选用优质设备及配件,根据预测结果,变电站及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辐射影响可接受 |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和10μT的限值要求 |
环境风险 | / | / |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环境监测 | / | / | 电磁环境: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声环境:每季度一次,验收监测一次,主要声源设备突发环境事件或大修前后进行监测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或自行监测,监测记录完整 |
其他 | / | / | / | /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序号 | 评价范围 | 保护目标 | | | | 方位 | 距变电站围墙外距离/m | 保护级别 |
| | 名称 | 功能 | 高度 | 数量及层数 | | | |
1 | 工频电磁场变电站围墙外30m | 拟建3D打印机制粉车间 | 生产 | 约16m | 1处、1层 | 站址东南侧 | 20 |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名称 | | 监测点方位 | 监测因子 |
1 | 军航公司110kV变电站 | 北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北侧 |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
2 | | 西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西侧 | |
3 | | 南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南侧 | |
4 | | 东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东侧 | |
5 | 拟建3D打印机制粉车间 | | 站址东侧 | |
点位编号 | 检测点位 | | | 检测结果 | |
| 检测点位名称 | | 检测点方位 | 工频电场强度(V/m) | 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
1 | 军航公司110kV变电站 | 北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北侧 | 0.767 | 0.0053 |
2 | | 东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东侧 | 0.883 | 0.0083 |
3 | | 南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南侧 | 1.231 | 0.0058 |
4 | | 西站界外5m处 | 变电站西侧 | 0.809 | 0.0056 |
5 | 拟建3D打印机制粉车间 | | 站址东侧 | 0.878 | 0.0101 |
变电站类比类型 | 本项目10kV 变电站 | 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西丈(泰山站)10kV变电站 |
电压等级 | 110kV | 110kV |
主变压器台数及容量 | 2×50MVA | 2×50MVA |
主变布置方式 | 户内布置 | 户内布置 |
110kV配电装置布置方式 | 户内GIS | 户内GIS |
110kV出线回数 | 2回 | 2回 |
变电站围墙内面积 | 2364.41m2 | 2440m2 |
平面布置 | 主变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最西侧为预留主变,主变距变电站站界最近约9m | 主变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最西侧为预留主变,主变距变电站站界最近约8m |
N1号主变2号主变预 留图 例主变位置建构筑物 | |
| 图 例主变位置建构筑物 |
设备名称 | 日期 | 电压(kV) | | 电流(A) | | 有功率(MW) | | 无功率(MVar) | |
| | Max | Min | Max | Min | Max | Min | Max | Min |
1#主变 | 2022年7月7日 | 116.3 | 114.9 | 146.5 | 84 | 28 | 16 | 8.9 | 1.5 |
2#主变 | | 118.5 | 116.1 | 177.0 | 130.0 | 34.4 | 26 | 10.6 | 1.6 |
测点 | 测点距围墙距离(m) | 工频电场强度(V/m) | 磁感应强度(μT) |
北围墙 | 5 | 1.62 | 0.037 |
南围墙 | 5 | 1.21 | 0.032 |
西围墙 | 5 | 1.22 | 0.029 |
东围墙 | 5 | 1.17 | 0.059 |
| 10 | 1.22 | 0.034 |
| 15 | 1.20 | 0.031 |
| 20 | 1.16 | 0.027 |
| 25 | 1.18 | 0.023 |
| 30 | 1.19 | 0.021 |
| 35 | 1.17 | 0.018 |
| 40 | 1.16 | 0.018 |
| 45 | 1.19 | 0.020 |
| 50 | 1.22 | 0.016 |
环境要素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 |
电磁环境 |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 站界四周及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 | 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 |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
m501物筑构建07 例N路道图530路道区厂站电变 | 物筑构建例路道图 | 物筑构建例路道图 |
m21机印打D3 间车粉制物筑构建例8N 图 路道40层夹缆电 变主#1池油故事路道区厂层夹缆电变主#2路道区厂层夹缆电变主#3 )留预(间存暂废危 | 物筑构建例图 路道 |
m06容电 室器#2 物筑构建例04N 图室器容电#1020 容电 室器#3变地接#1方上变主#1室置装电配Vk01方上变主#2层夹缆电方上)留预(变主#3变地接#3变地接#2 | 物筑构建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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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1物筑构建区置放备设 例07N 图 路道530变主#1池油故事路道区厂变主#2路道区厂变主#3 )留预(区放堆方土区放停械机工施 | 物筑构建例图 路道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
工程
项目代码
2401-130204-04-01-921438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俊青
联系方式
18630531606
建设地
点
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地理坐标
中心坐标:东经 118°24′32.441″,北纬 39°41′1.973″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 输变电工程
用地(用海)面积
(m2)/长度(km)
用地面积 2364.41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古发改备字[2024]19 号
总投资(万元)
3500
环保投资(万元)
75
环保投资占比(%)
2.14
施工工期
10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设置电磁环境影
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审查机关: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 1 —
规划环境
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
影响报告书》(目前该规划环评已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
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环评函[2024]1251 号)
1、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
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分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即规划总面积为45.17
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区。
南区规划范围:南区分为A、B两个分园,规划面积19.32平方公里。其中A园规划
面积14.12平方公里,东至沙河,南至钢厂南路,西侧以吕钱公路、小寨路为界,北至
205国道;B园规划面积5.20平方公里,东至范毕路,南至尾矿库南端,西至尾矿库西
边界,北侧与范各庄矿紧邻。南区A园包括化工集中区和其他区域。其中,化工集中区
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退城搬迁地块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工业项目。其他区域重点发展
钢延产业、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南区B园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制
造、现代物流等产业。
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
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的说明。本项目
变电站属于该项目配套的110kV变电站,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 2 —
(2)基础设施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给水工程规划
古冶现状共有2座给水厂,总供水规模10万m³/d;其中林东给水厂供水规模5万m³
/d,卑家店给水厂供水规模5万m³/d。广信公司、林西矿、吕家坨矿3座矿井水厂,矿
井疏干水供水规模1.6万m³/d。
规划新建一座加压泵站,将唐山市中心城区输送净水接入古冶中心城区配水管网,
供给城区及经开区生活用水,规模为5万m³/d。经开区东区生活给水接入中心城区配水
管网,由卑家店水厂供水;工业生产用水由广信矿、林西矿矿井疏干水供应。经开区
南区生活给水接入中心城区,由林东给水厂供水,工业生产用水主要由吕家坨矿矿井
疏干水供应。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用水,劳动定员由大项目调
剂,不新增。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供水管网供给,由开发区统一供应。
②排水工程规划
经开区东区污水排入宏源污水处理厂;规划升级改造宏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达到类Ⅳ类标准。
经开区南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企业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园污水处理厂。规划扩建经
开区南园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2.0万m3/d,其中扩建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均为1万m3/d。规划保留国义污水处理厂,经开区南区普通污水排入国义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由大项目调剂,不新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排放量。
③供热工程规划
开发区供热热源主要利用规划 1#~3#锅炉房,协鑫热电厂为补充热源。开发区南
区 A 区规划 2#燃气锅炉房,近期根据南区 A 区企业入驻情况,规划锅炉房占地 0.67
公顷,远期占地面积为 1.3 公顷,供热能力为 130 兆瓦。南区 B 区规划 3#燃气锅炉房,
远期占地面积为 0.8 公顷,供热能力为 80 兆瓦。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热,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办公采暖,采用单体空调。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将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环评函[2024]1251号)主要内容进
行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 3 —
表 1-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
对比
结果
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报
告书》提出的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与规划不符的现
有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开发区水泥熟料产能 244 万吨/年、
水泥粉磨产能 386.5 万吨/年、高档卫生陶瓷产能 200 万
件/年、炼钢产能 30 万吨/年(短流程炼钢)、硅锰合金产能
30 万吨/年、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 600 兆瓦;严禁其他“两
高”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入驻。电池回收行业中禁止
设置再生铅项目:开发区仅允许化工产业区发展化工产业
(氢能除外);东区食品加工产业中禁止屠宰项目入驻。现有
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与
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
本项目符合规划产
业布局和用地规划
要求,符合开发区生
态环境准入要求。
符合
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功能布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
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强化空间管控,加强对
各类环境敏感点的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的要求:开发区距沙河 100 米范围内及水源地准保护区 100
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危废间、电镀工序、危险品储罐、污水
处理站等对水体影响严重的设施;东区与古冶城区紧邻,
提出梯度产业管控要求;紧邻居民点周边设置 50 米缓冲,
确保开发区内企业与敏感点保持足够的防护距离,减少突
发事件可能对居民区环境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
南区,项目评价范围
内不涉及沙河等饮
用水水源地。
符合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
河北省及唐山市污染防治规划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
关要求,落实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
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
改善,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控制高挥发
性有机物含量原料使用,加强无(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
代:第一类重金属车间口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难生
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
设施;东区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西区、北区不得新增
废水排放量。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准入要求,
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之前,重点行
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
气产生;项目不新增
劳动定员,不增加废
水排放量。通过预测
或类比分析,噪声和
电磁可达标排放。
符合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建设内容及时限。2025 年底
前完成供水设施建设,适时关停自备水井。远期完成开发
区集中供热、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古冶运营分公司(南园
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
2
3
4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 4 —
续表 1-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
对比
结果
5
6
优化运输方式,落实应急运输响应方案。鼓励开发区提高
清洁能源汽车运输比例,减轻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结合秋冬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在黄
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
输响应。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建全完善包
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
系;强化开发区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
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本项目实施后,军航
钛业严格落实环评
提出的跟踪监测计
划和风险防控措施
等。
符合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将本项目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三线一单”要求进行对比。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规划环评,经开区包括2个红线区:古冶区青龙山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功能红线
区、古冶区沙河河滨岸带敏感红线区。经开区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经开区东
区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沙河距离为50m,经开区南区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沙河
距离为10m。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距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约
1400m,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②环境质量底线对比
本项目与开发区环境质量底线对比情况见下表。
— 5 —
表 1-2
与开发区环境质量底线对比情况一览表
底线目标
底线管控建议
本项目
对比
结果
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达标因子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
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
甲烷总烃限值》(DB1
3/1577-2012)、《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018)附录D等标准要
求作为大气环境质量
底线。将环境空气质
量现状不达标因子满
足国家、省、市、区
相关要求作为大气环
境质量底线
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达标因子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标准、《环境空气质
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
等标准要求作为大气
环境质量底线。将环
境空气质量现状不达
标因子满足国家、省、
市、区相关要求作为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为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治理,进一步满足本规
划设定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评价建议经
开区具体管控措施包括:
①列入经开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产业禁止入
区;
②工业炉窑全部采用清洁能源为燃料,同时满足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
019〕56号)的相关要求;
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和深度治理,通过分表
计电等方式,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源进行
全方位管控。涉VOCs排放企业编制“一厂一策”
清单报告,规范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
或超标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数据联网;
④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轮流停
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⑤运输物料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满足国Ⅵ
排放标准汽车运输;
⑥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
气车辆,完成重型柴油货车深度治理。指导督促
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建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责任
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
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车或新能源车;
⑦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推进治理精准化
和规范化。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冬春季节)、
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对产业园建筑施
工、公路、城市道路、物料堆场,城乡结合部裸
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抑尘措
施。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
⑧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河北
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加强道路扬尘综合
整治。产业园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
理,工业企业料堆场物料储存落实《煤场、料场、
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DB13/T2352-2016)有关要求,在满足安全的前
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规上工业企业料
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
施。对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
控全覆盖;
⑨加强重点能耗行业节能,推广中高温余热余压
利用、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空气源热泵供暖
等节能技术,推进能量系统优化,提升能源利用
效率。
①-⑥本项目
不涉及;
⑦本项目采取
厂区地面硬化
等措施控制扬
尘污染;
⑧本项目施工
期 严 格 执 行
《河北省建筑
施工扬尘防治
标准》及《煤
场、料场、渣
场扬尘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
等要求;
⑨本项目不属
于重点能耗行
业。
符合
符合
类
别
大
气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 6 —
续表 1-2
与开发区环境质量底线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
别
底线目标
底线管控建议
本项目
地
表
水
环
境
本评价建议将现状达
标因子继续满足《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V类标
准要求
为切实保障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本
评价建议产业园采取的管控措施如下:①
严控产业园废水排放管理,禁止废水未经
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沟渠;②加强再生水回
用,废水全部收集,纳入污水管网,排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再生水回用于工业
生产,综合循环利用;④严控高污染、高
耗水行业入区,入驻两高行业清洁生产水
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本项目运行期无生
产废水产生,项目
不新增劳动定员,
不增加生活污水排
放量,生活污水经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排入开发区污
水处理厂,可达标
排放。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地
下
水
环
境
将经开区所在区域地
下水水质指标现状监
测满足潜水保持现状
水质不恶化;承压水满
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且不恶化现状
地下水水质作为地下
水环境质量底线。
为进一步满足本规划设定的地下水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本评价建议经开区采取的
管控措施如下:
①经开区规划项目入区选址,应从水文地
质条件方面充分论证项目选址的环境合
理性,严禁引入本评价负面清单涉及的水
污染较重产业,确保项目入区后不会对地
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强化入区企业废水收集和处理管控,按
照本评价提出地下水环境管理措施要求,
采取源头治理、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及应
急响应措施等措施,确保项目的入区不会
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③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
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
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
④集中供水实施后,区内工业自备地下水
井逐步取消。
①本项目位于唐山
市军航钛业有限公
司厂区内,符合经
开区规划要求;
②项目运行期无生
产废水,项目不新
增劳动定员,不增
加生活污水排放
量,生活污水经厂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排入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
③本项目危险废物
在主项目危废间暂
存后由有资质单位
定期处置。
④项目用水由开发
区集中供应,不设
地下水井。
对比
结果
符合
符合
声
环
境
将经开区所在区域声
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应标
准要求作为声环境质
量底线。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噪声和交通噪声
管控。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
噪声达标
符合
— 7 —
类
别
土
壤
环
境
续表 1-2
与开发区环境质量底线对比情况一览表
底线目标
底线管控建议
本项目
将经开区所在区域农用地土壤满
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建设
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
地风险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筛选值》
(DB13/T5216-2022)筛选值标准,
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经开区内各企业必须采取完善
的环保措施,确保满足达标排
放的要求,并加强企业的厂区
防渗,杜绝跑冒滴漏和事故状
态下对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
同时经开区加强企业管控,加
强园区土壤后续监测,重点关
注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
变化
本项目运行期无
废气、生产废水产
生,项目不新增劳
动定员,不增加生
活污水排放量,生
活污水经厂区污
水处理站处理后
排入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项目
建设事故油池用
于收集事故状态
下产生的废矿物
油。
由表3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开发区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与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 1-3
与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对比情况一览表
项目
利用上线
管控要求
本项目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对比
结果
符合
符合
性
水资源利用上线
总取水量
指标:
624.42 万m
³/a
新水取用
量指标:
1822.78 万
m³/a
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开展用水效率评
估,建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
水效率评估体系。
②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
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
管理。推广先进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加
强高耗水企业废水再生回用。
③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促进再生水
利用,凡能使用再生水的工业企业,优
先使用再生水。园区绿化、街道清扫、
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用水
推广使用再生水。逐步减少地下水资源
开采量,增加地表水用量,优先使用地
表水、采矿疏干水。
本项目为京津冀
(唐山)航空航天钛
合金增材制造产业
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 电 站 工
程,属于电力基础
设施。运行期用水
仅为变电站值守人
员生活用水,不突
破开发区水资源利
用上限。
符合
规划实施中经开区应坚持最严格的节约
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
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厂区内,占地为工
业用地,不突破土
地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土地
资源
利用
上线
土地资源总
量上限
建设用地总
量上限
工业用地总
量上限
45.17km²
31.75km²
26.08km²
— 8 —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的相关要求。
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区,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1-4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一览表
清单
类型
准入内容
本项目
结论
总体要求
详见《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唐政字[2021]48 号)及《唐山
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具体内容不
再列出。
本项目符合《唐山市人
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唐政字
[2021]48号)及《唐山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年版)》相关要求。
符合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空间
布局
约束
开
发
区
整
体
1、在公路、铁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内,禁止建设
除附属设施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2、涉其它风险物质企业应在建设项目环评、安评阶
段进一步详细论证其风险状态下的影响范围,新增
风险源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范围内不得有常住居
民,具体控制距离根据项目环评的风险分析结论确
定。
3、经开区内村庄搬迁前禁止占用,搬迁后纳入规划
用地管理。
4、工业园区入区项目严格遵守规划产业定位及用地
布局要求,并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环境防护
距离要求。
1-3、本项目不涉及;
4、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军
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
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
位及用地布局要求。
符合
— 9 —
续表 1-4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一览表
准入内容
本项目
结论
1、吕家坨村及吕家坨第一小学搬迁实施前,化工集中区
距离吕家坨村及吕家坨第一小学 300 米范围内不得布置
涉重大风险源的装置及设施。
2、产业园内迁村庄实施搬迁前,村庄周边设置 50 米缓冲
带:禁止布置涉及高 VOCs 含量涂料工序及电镀工序,新
建企业将办公区域或污染物产生量少、环境影响轻的工序
(如包装车间、成品库等)靠近居住区布置。
东侧距沙河 100m 范围内禁止布置危化品及危险废物储
存、污水处理站等对水体影响严重的设施。
3、根据《古冶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 年)地
质灾害研究专题报告》,将南区 A 园地址高易发区设置为
慎建区,本次要求在慎建区调整为远景规划用地,规划期
内禁止入驻企业,未来入驻企业前应再次开展地质灾害评
估,确保地质条件适宜建设,方可入驻。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污染物排放:
①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 526.168t/a、二氧化硫 410.362t/a、
氮氧化物 1076.486t/a、VOCs30.088t/a、甲醛 3.154t/a、
甲醇 2.573t/a、氨 24.57t/a、硫化氢 16.871t/a、氯化
氢 54.016t/a、苯 0.448t/a、甲苯 1.897t/a、二甲苯
3.79t/a、硫酸 8.779t/a、锰及其化合物 0.063t/a、铅及
其化合物 0.203t/a、汞及其化合物 0.109t/a、镉及其化
合物 0.038t/a、砷及其化合物 0.038t/a、二噁英
0.159t/a、氟化物 3.856t/a、氰化氢 1.115t/a、酚类
3.199t/a、苯乙烯 1.392t/a、苯并芘 0.007t/a;
水污染物物:COD157.067t/a、氨氮 9.38t/a、总磷
1.546t/a、总氮 70.696t/a、铜 0.005t/a、锌 0.01t/a、
五日生化需氧量 30.918t/a、石油类 4.713t/a、氰化物
1.414t/a、挥发酚 0.735t/a。
1、本项目运行期无
废气产生,废水仅
为生活污水,未超
过水污染物允许排
放量要求;
符合
清单
类型
空间
布局
约束
开
发
区
南
区
污染物排
放管控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 10 —
续表 1-4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一览表
清单
类型
准入内容
本项目
结论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污染物排
放管控
②存量源削减量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 518.3t/a、二氧化硫 199.17t/a、氮
氧化物 572.619t/a、VOCs34.574t/a。
③新增源控制量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239.159t/a、二氧化硫65.032t/a、氮氧
化物234.399t/a、VOCs21..965t/a、甲醛3.119t/a、甲醇
2.573t/a、氨7.939t/a、硫化氢2.52t/a、氯化氢7.104t/a、
苯0.176t/a、甲苯1.266t/a、二甲苯2.32t/a、硫酸3.589t/a、
锰及其化合物0.063t/a、铅及其化合物0.025t/a、汞及其化合
物0.101t/a、镉及其化合物0.038t/a、砷及其化合物0.038t/a、
二噁英0.012t/a、氟化物1.948t/a、氰化氢1.113t/a、酚类
0.835t/a、苯乙烯1.391t/a、苯并芘0.001t/a;
水污染物:COD121.592t/a、氨氮 6.08t/a、总磷 1.216t/a、
总氮 60.796t/a、铜 0.005t/a、锌 0.01t/a、五日生化需
氧量 24.318t/a、石油类 4.053t/a、氰化物 0.811t/a、
挥发酚 0.405t/a;
经开区碳排放及强度:规划近期碳排放量 1318.04 万
tCO2/a,远期 1254.44 万 tCO2/a,碳排放强度不得超过
5.59tCO2/万元产值。
经开区污染物排放强度:SO20.54kg/万元增加值、NO21.37kg/
万元增加值、颗粒物0.52kg/万元增加值、非甲烷总烃
0.05kg/万元增加值、COD0.021kg/万元增加值、氨氮0.002kg/
万元增加值(如有行业要求,遵循行业要求)。
2、入区项目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
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新建具有绩效评级要求的涉气建设项目,须达到 B 级
及以上水平。
4、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家已颁布的相应清洁
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内先进水平(二级
水平),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审批原则的规定,无标准的应
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以水泥、化工行业为重点,提
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5、新建涉及重金属废水企业,涉第一类污染物重金属废
水禁止外排;难生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直接排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
6、经开区东区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7、入区企业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电气系统、节能管
理等方面采用节能措施、加强余热回收、原料运输采用国
六或新能源运输车,以有效减少项目碳排放。
8、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处置、利用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
规范、标准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重
点行业;
3、本项目无绩效评
级要求;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位于经开
区南区;
7、本项目选用节能
设备;
8、本项目固体废物
全部妥善处置,危
险废物在厂区危废
间暂存,由有资质
单位定期处置。
符合
— 11 —
续表 1-4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一览表
清单
类型
环境风险
防控
资源开发
利用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准入内容
本项目
结论
1、涉风险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生态
环境部门备案。
2、合理布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入区项目选址须
满足相应的安全距离。
3、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
4、完善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园区和各企业的
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5、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收
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
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地方相
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6、各企业做好分区防渗,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7、完善区域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经开区所有排污
口、雨水排放口均设置闸阀,沙河设置拦水坝,化工产业
区内部设置 1 座应急事故水池。
1、本项目建成后纳
入厂区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
2、本项目不涉及;
3、本项目严格落实
规划环评及其批复
文件制定的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固体废物
全部妥善处置,危
险废物在厂区危废
间暂存,由有资质
单位定期处置;
6、本项目按要求进
行分区防渗;
7、唐山市军航钛业
有限公司项目实施
后按要求进行三级
防控。
符合
1、优先利用区域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资源,禁止建设分
散燃煤供热设施;集中供热采用清洁能源,不得燃煤、生
物质等其他燃料,集中供热设施建成投产后企业不得自建
供热设施,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拆除企业自建锅炉。
2、规划入区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
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
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
水平。
3、在集中供水实施前,企业暂由自备井供水,地下水使
用量不得突破合法取水许可量;待集中供水实施后,逐步
关停自备水井,禁止新增自备井。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
企业优先利用再生水。
4、经开区不能突破园区设定的土地资源(45.17km2)、
水资源(新鲜水 1822.78 万 m³/a)、能源(332.995 万
tce/a)利用上线。
1、本项目供热采用
单体空调;
2、本项目为电力供
应业,不涉及生产;
3、本项目供水由开
发区集中供应,不
开采地下水;
4、本项目位于唐山
市军航钛业有限公
司厂区内,占地为
工业用地,不突破
土地资源利用上
线。
符合
产业发展
方向
经开区仅允许化工产业区发展化工产业,其他产业园禁止
新增化工企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 12 —
续表 1-4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一览表
清单
类型
其他相关
要求
准入内容
本项目
结论
1、严格落实国家、河北省以及唐山市最新产业目录准入
要求。
2、禁入不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或上下游产业的项
目。
3、设置“两高”行业产能上限,严控“两高”行业新增
产能,“两高”行业规模上限为:焦炭 110 万吨/年、水
泥熟料 244 万吨/年、水泥粉磨 386.5 万吨/年、高档卫
生陶瓷 200 万件/a、炼铁 182 万吨/年、炼钢 270 万吨/
年(其中长流程炼钢 240 万吨/年,短流程炼钢 30 万吨/
年)、硅锰合金 30 万吨/年、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 600MW。
4、禁入不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要求的建设项目。
5、入区项目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6、新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需明确重点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
1、本项目符合国
家、河北省以及唐
山市最新产业目
录准入要求;
2、本项目符合开
发区产业定位;
3、本项目不涉及;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
沙治沙法》相关要
求;
6、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的“三线一单”要求。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选
址符合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满足开发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根据预测,
项目运行期间,电磁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不增加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
处置。项目建设符合《河北唐山古冶经济经开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
告书》评价结论要求。
— 13 —
1、与河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冀政字[2020]71 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 1-5
与冀政字[2020]71 号对比结果
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生态保
护红线
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
其他符合
性分析
环境质
量底线
资源利
用上线
生态环
境管控
总体要
求
到 2025 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
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空气中 PM2.5年均
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
升。
1、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
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
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
2、到 2035 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
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河北。
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
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
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
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重大引水工程、白洋淀入淀河流两侧范围严格执行
引调水工程等相关法律规定。
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
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
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
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
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
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
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对比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
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
占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
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生
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
理厂处理,不涉及废气排
放;不涉及受污染耕地。
本项目为输变电建设项
目,不新增能源消耗量,
无生产用水,变电站建筑
布置紧凑,布局合理,严
格控制土地利用规模。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
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厂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
元。本项目不涉及退城搬
迁。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 号)中相关要求。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
内,项目建设情况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 14 —
意见》(唐政字[2021]48 号)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版)》中相关要求
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2.1 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唐
政字[2021]48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唐
政字[2021]48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6。
表 1-6
与唐政字[2021]48 号对比结果
意见内容
本项目相关内容
对比
结果
(一)总体要求
突出唐山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
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严格燕山-太行山生态
涵养区和海岸海域生态防护区等生态保护;统筹水生态、水环境、
水资源系统化管控,有序推进重点河流和重要河口环境整治;加大
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
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
理,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岸线开发管控,加强岸
线生态修复。
其他符合
性分析
(二)分类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
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
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
改变用途。
2、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
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
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
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重
点管控单元。严格项目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园区设施建设,
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农业农村重点管控单元。优
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农
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优化农业种植结构,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地下水开采。近岸海域
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海洋岸线开发;强化船舶、港区污染物控制;
加强近岸海域及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风险防控。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
唐山市古冶区大庄
坨乡北节地,唐山
市军航钛业有限公
司厂区内,运行期
不涉及废气排放。
本项目位于重点管
控单元中的工业园
区(工业集聚区)重
点管控单元,为京
津冀(唐山)航空航
天钛合金增材制造
产业化基地项目配
套输变电工程,符
合开发区产业布局
和用地规划,项目
不新增用水量,水
源为地表水。
符合
要求
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
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2.2 与《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版)》符合性分析
(1) 与“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 15 —
厂区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湿地空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地下水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等敏感区。
(2)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表 1-7。
表 1-7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2025 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 40 微克/立
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0%以上,单位地
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达河北省要求。
1、全面推进沿海、迁安、滦州、迁西(遵化)4 大片区规
划建设,加快推进钢铁企业整合搬迁项目建设,推进“公
转铁”、“公转水”和物料集中输送管廊项目建设,形成
“沿海临港、铁路沿线”产业新布局。
不涉及
不涉及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2、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平板玻璃、水泥、陶瓷产
能,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
业,不涉及钢铁、焦
化、平板玻璃、水泥、
陶瓷产能,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鼓
励类项目。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园
区内,属于电力供应
业,配备建设有高效
环保治理设施,符合
园区规划环评、建设
项目环评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3、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煤炭替代和污
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制度,当地有相关园区规划的,原则上
要进入园区并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符合园区规划
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4、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和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基本
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
(窑)。
5、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
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
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1、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
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2、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城市建成区、县城等人口密集区不再建设燃油、燃生物质
锅炉。新建锅炉环评文件审批执行新排放标准。新建锅炉
应符合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各项指标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管控
类别
污染
防控
目标
空间
约束
布局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16 —
续表 1-7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其他符合
性分析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3、巩固“双代一清”成果,对“双代”改造外的农户,
做好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保供和推广工作,确保
洁净煤兜底全覆盖,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4、对保留的工业炉窑开展环保提标改造,配套建设高效脱
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
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平板玻璃行业和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升
级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陶瓷企业陶瓷窑、喷雾干燥塔开展
超低排放改造。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逐步取消脱硫脱硝
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
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施干熄焦改
造。在保证生产安全前提下,钢铁烧结(球团)、高炉、转炉、
轧钢工序实施车间封闭生产。已实现超低排放企业,对标行
业先进,持续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
5、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
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
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
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Ⅵ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
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发展清
洁货运。
6、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
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7、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环
保不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
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8、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
围内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及“两个全覆盖”。
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9、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排放
达标计划,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以钢、
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
业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按
证排污”,推行企业排放绩效管理、企业排放信息强制性
披露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10、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
织排放排查工作,分行业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
台账,不断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1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
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建成全市区域传输
监控预警系统,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加大
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
排放量的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
行业实行强化管控。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
实上述政策要求。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 17 —
续表 1-7
本项目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12、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货车治理,推动货
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
营。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降低污
染排放总量。
13、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
质,以及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
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14、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
域为重点,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无组织排
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
15、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氨逃
逸控制。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加强源头防控,
优化肥料、饲料结构。
16、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
温室气体管控。
完善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全面、
要素齐全、处置高效、决策科学的市级大气环境监管大数
据平台,实现对各级网格和各类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
全程监控和监管指挥。
1、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
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
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3、新(改、扩)建项目能耗达到《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
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准入值要求,鼓励达到先进值。对
能效不达标的企业限期进行节能提升改造,现有企业单位
产品能耗达到《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
值》限定值要求,鼓励已达标企业通节能改造达到先进值。
国家或省对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修订的,
行业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按新标准执行。
4、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
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
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应当停止使用。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5、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
品(原料煤和发电、集中供热等具备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企
业用煤除外);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
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
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污染燃料。
本项目设备选型均采
用高效节能设备。
本项目未列入《河北
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
和设备能效限定值》。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管控
类别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环境
风险
防控
资源
开发
利用
资源
开发
利用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18 —
管控
类别
污染
防控
目标
空间
约束
布局
其他符合
性分析
由表 9 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
(3)与“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表 1-8。
表 1-8
本项目与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要求
到202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家和河北
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78.57%,劣
Ⅴ类水体比例全部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
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1、涉水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参照生态空间管控要
求。
2、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
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
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3、全市重点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严格控制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
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
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重大项目原则上布
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
体规划。
本项目
分析
结果
--
--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
上述行业。
符合
要求
4、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5、推进现有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
环评要求、满足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业集聚区集中,明确涉
水工业企业入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
水工业企业,明确保留条件,其中直排环境企业应达到排入
水体功能区标准。
本项目所在园
区已建成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河
北唐山古冶经
济开发区,符合
开发区产业布
局和用地规划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产业实
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倍量替代。
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
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2、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扩大城
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结
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纳管;进一步加强城区支管、毛细管
等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
建设,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
行雨污分流;强化各县(市、区)城区和重点城镇污水管网建
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投运。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 19 —
续表 1-8
本项目与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环境
风险
防控
资源
开发
利用
管控要求
本项目
分析
结果
3、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推进废水直排外环境的工业
企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入河排污
口规范化建设,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
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依法查处,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
超标企业集中地区政府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对
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依法
责令限期关闭。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
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
控替代化学防治,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
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
5、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
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空间,
深入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开展重点河流湖库及近岸海域破坏
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
6、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总氮排放
的建设项目,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并在相关单
位排污许可证中予以明确、严格落实,严控新增总氮排量。
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
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
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
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1、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建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
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
考核。 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
配置。
2、发展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旱作节水农业,
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耐旱节水品种、耕作保墒、
地膜覆盖、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推
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农作物节水抗旱等技
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
快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粮食主产区大力推广以高标
准管灌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蔬菜、果品和经济种植区大力
推广微滴灌技术,规模化农场、承包大户积极推广喷灌技术。
地上水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
(4)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表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20 —
管控
类别
污染防
控目标
空间约
束布局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9。
表 1-9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
结果
2025 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河北省下
达任务,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 100%;重点建
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拟开发利用污染地
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 100%,暂不开发
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 100%;国家地下水环
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 20%以下,
“双源”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不涉及
--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
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
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
业,不属于工业企业,
且变电站周边不存在居
民区和学校、医院、疗
养院、养老院等区域。
1、严禁将污泥直接用作肥料,禁止不达标污泥就地
堆放,结合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逐步取消原生
污泥简易填埋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式。鼓励
利用水泥厂等工业窑炉,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
2、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
排放实施等量或倍量替换,对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
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
项目。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3、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
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
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尾矿库运营、
管理单位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建立环境
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
4、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提升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完善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
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
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
境,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5、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
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
重点监管源智能监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
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
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
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
善处置。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 21 —
续表 1-9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1、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
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
案,实行“一源一案”,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
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2、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
壤污染,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
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装备、物资。
不涉及
不涉及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
位处理,项目实施后将
按要求编写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
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备案。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其他符合
性分析
环境风
险防控
4、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对安全利用类耕地,
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
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
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
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
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
5、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抓好退城搬迁
工业企业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
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备案,防范拆除活
动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切实保生态环境安全。
6、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
收购的监督管理,对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未
进行调查的地块,以及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
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且
未达到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进入
供地程序进行再开发利用,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
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
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
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
人群产生影响。
— 22 —
续表 1-9 本项目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环境
风险
防控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7、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
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
控,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
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复的污
染地块,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
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
理,并严防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
废物二次污染。
不涉及
8、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
不涉及
9、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园区、险废物处置场
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因
地制宜选择阻隔、制度控制、渗透反应格栅等技术,
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
不涉及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
项要求。
其他符合
性分析
(5)与“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表 1-10。
表 1-10
本项目与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
内容
分析
结果
总量
和强
度要
求
到 2025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28.48 亿立方米以内;万
元 GDP 用水量规划目标值 30.0m3,较 2020 年下降率为 7.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4.4%;农田灌溉水
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766 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率控制在 10%以内。
本项目不涉及
生产用水,变电
站不新增劳动
定员,不增加生
活用水量。
符合
要求
水
资
源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1、严格地下水管理。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一律禁止开凿
新的取水井,对已有的取水井,应当制定计划逐步予以关停。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一般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生活用水
更新井除外;因抢险救灾、应急供水开凿的取水井,用完后
应当及时封存,不得作为长期井使用;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群
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按
照用1减2 的比例以及先减后加的原则同步削减其它取水单
位的地下水用水量,且不得深层、浅层地下水相互替代;在
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应当按照采补平衡原则严格控制开采地
下水,限制取水量,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措施增加地
下水的有效补给。
本项目生活用
水由开发区集
中供应,不开采
地下水。
符合
要求
— 23 —
续表 1-10
本项目与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水
资
源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总量
和强
度要
求
总量
和强
度要
求
能
源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岸
线
资
源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
内容
分析
结果
2、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坚持节水优先,统筹推进农业、工
业和生活节水;优化配制引滦和本地地表水、再生水,最大程度置
换城镇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地下水;统筹防洪安全与雨洪利用,
通过水库增蓄、河道拦蓄、坑塘存蓄,增加雨洪调蓄能力;统筹利
用外调水和本地水,谋划实施全域治水连通工程生态调水机制;把
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管理制度,严格
取水许可审批,持续推进机井关停。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3、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农业、工业
和城镇节约集约用水,积极推广中水回收利用,持续提升水
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到 2025 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 2020
年分别下降 19%和 1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
到 1.3%左右。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高污染燃
料(原料煤和发电、集中供热等具备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企业
用煤除外);禁新建、改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
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
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
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
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
2、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3、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
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
计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可以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
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4、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
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
代,全市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 3%)。玻璃行业
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1、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的保护范围内
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
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2、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
能的开发利用活动,预留未来展空间,严格海域使用审批。
3、优化利用岸线应集中布局确需占用海岸线的建设项目,
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优化海
岸线开发利用格局。
本项目不涉及
生产废水,变电
站不新增劳动
定员,不增加生
活污水排放量。
符合
要求
--
--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24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续表 1-10
本项目与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岸
线
资
源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4、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
建设项目应严格进行论证和审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明确
提出占用自然岸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结论。不能满足自然岸
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和要求的建设项目用海不予批准。
本项目相关
内容
分析
结果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由表 12 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
(6)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下表。
表 1-11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
录》以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中的鼓励类项目,未列入
《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2022 年版)》、《河北省
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
类产业目录》已经废止,
不再分析。
2、严格限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
高”行业项目。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3、禁止投资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
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
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新、扩、改建项目按
照相关规定实行减量置换。新建工业项目入园
进区。
不涉及
不涉及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4、唐山市重点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补给区,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造、
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
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严格控
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
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限时完成各县(市、区)
建成区内现有钢铁、造纸、石油化工、制革、
印染、食品发酵、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
改造或依法关闭。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
不属于上述行业。
符合
要求
— 25 —
续表 1-11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5、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
过剩产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
物排放同行业倍量替代。对造纸、焦化、氮肥、
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
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换。
6、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
的城市、水环境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
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
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
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7、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
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
改造或关闭退出,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
污染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对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分散燃煤
(燃重油等)炉窑鼓励搬迁入园并进行集中治
理,推进治理装备升级改造,建设规模化和集
约化工业企业。
8、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
污染。
9、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10、鼓励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
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发展,在现有厂区建设钢
铁冶炼项目没有粗钢产能建设规模限制要求。对
确有必要新选址(指不能与现有生产厂区共用公
辅设施,下同)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粗钢产能规模
要求下:沿海地区(指拥有海岸线的设区市)不低
于2000万吨/年(允许分两期建设,5 年内全部建
成,一期不低于1000万吨/年)。
11、严格规范危化品管理,逐步退出人口聚集
区内危化品的生产、储存、加工机构,加快实
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强居住区生态环境防
护,建设封闭式石化园区,严格控制危化品仓
储基地、运输路径等,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
属于上述行业。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生产
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
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
量。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其他符合
性分析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 26 —
续表 1-11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
结果
其他符合
性分析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12、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
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
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
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
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
置换。有序推进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未
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建炼化项目
一律不得建设。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
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
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
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13、逐步淘汰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逐步淘
汰平面步进式烧结机,按照有关规定改造升级
为大型带式烧结机;禁止新建球团竖炉,现有
球团竖炉炉役到期不得大修,加快推动以链篦
机-回转窑或带式焙烧机工艺取代球团竖炉工
艺,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大型
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加快推动以密
闭皮带机取代汽车转运厂内大宗物料。
14、技术装备全面升级,高炉逐步达到1000立
方米及以上、转炉逐步达到100吨及以上、烧
结机逐步达到180平方米烧结机及以上。严格
按照国家规定的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实施改造
升级,坚决杜绝借改造升级之机变相扩大生产
能力;推广“一罐到底”工艺或采用鱼雷罐车
运输铁水。
15、尚未配备脱硫装置的球团竖炉,立即停产
淘汰,不再予以改造;烧结厂房实现全封闭。
16、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
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
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用于产能置换的生
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
退出。
17、引导和支持优势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对单独
粉磨企业的整合。
18、平板玻璃行业应满足《平板玻璃行业规范
条件》要求。
19、禁止违规新建和扩建普通平板玻璃(等量
置换或减量置换除外)项目。
20、禁止违规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除外)炼焦
项目。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 27 —
续表 1-11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21、关停所有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
不涉及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本项目不属于资源消耗高、
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的
项目,不涉及不符合国家、
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
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
和产品。
符合
要求
本项目为京津冀(唐山)航
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
业化基地项目的配套工程,
属于基础设施,符合园区产
业布局及用地布局规划。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2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城
镇开发边界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
的保护范围内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各1000米
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新
批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23、实施矿山关闭和停批。依法关闭严重破坏
生态环境和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矿山;依法关闭
列入煤炭去产能计划的煤矿;依法关闭限期整
仍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保、安全标准
的矿山;依法关闭现有石膏矿和严重污染环境
的石灰窑、小建材加工点,停止新上石膏矿开
发项目。
1、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
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
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工业园
区。
2、加强企业入区管理,严格按照园区规划产
业定位及产业布局安排入区项目,禁止不符工
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入驻。合理安排工业园
区发展时序,入驻企业选址与周围居民点的距
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生活空间周
边禁止布局高噪声生产企业。
3、县级以下一律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
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
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
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
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
4、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
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治理设施。所
有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
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污水
管网,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
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推进重点流域工业园区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一
园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逐
步规范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台账。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项目
入园
准入
要求
空间
约束
布局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28 —
续表 1-11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对比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石化
化工
管控
类别
--
钢铁 --
水泥 --
平板
玻璃
--
炼焦 --
涉
VOCs
--
矿区 --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
--
--
--
--
--
--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中的各项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唐山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3、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基本规定、设
计、施工、运行等相关技术要求对比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2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序
号
1
2
3
内容
HJ1113-2020具体要求
本项目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坚持保护
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
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对可能产生的
电磁、声、生态、水、大气等不利环
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防治,在确保
满足各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持续不断
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
担责的原则,对可能产生的电
磁、声、生态、水、大气等不利
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防治,
在确保满足各项环境标准的基
础上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符合
性
符合
基本规定
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
本项目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并对项目所在工业区
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符
合性分析。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
依规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
设项目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依
规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开工
建设。
符合
— 29 —
续表1-12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
内容
HJ1113-2020具体要求
本项目
符合
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
单位已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
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
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按照规
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公示,
确保建设项目及其环境保护工
作的公开、透明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
件中包含有相关的环境保护内
容,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
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
相应资金。
本项目变电站拟建设1座有容积
为36.75m3的事故油池,并配套
有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
施。一旦发生泄漏,能及时进行
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
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根据监测结果,变电站评价范围
内的电磁环境可满足国家标准
要求。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
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
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
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
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
措施。
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应
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基本规定
加强建设项目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
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
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
磁场、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境影响
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
求。
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
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
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
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
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
磁场、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境影响
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
求。
设计
总
体
要
求
电
磁
环
境
保
护
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
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
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变电站建设,不涉及输
电线路。
符合
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
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
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变电站建设,不涉及输
电线路。
符合
变电工程的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
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设计阶段已考虑
进出线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符合
序
号
4
5
6
7
8
9
10
11
12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30 —
续表1-12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
内容
HJ1113-2020具体要求
本项目
序
号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其他符合
性分析
设计
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
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
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
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
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
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
和GB3096要求。
户外变电工程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
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
筑物、地形等阻挡噪声传播,减少对
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户外变电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进行
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换流变
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
置在站址中央区域或远离站外声环
境敏感目标侧的区域。
变电工程应采取降低低频噪声影响
的防治措施,以减少噪声扰民。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
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
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
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
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
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
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
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
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
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
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
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
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
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
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
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
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
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
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
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关要求。
声
环
境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水
环
境
保
护
符合
性
符合
本项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
设置围墙,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等
措施,减小噪声影响。根据噪声
预测结果,变电站运行后厂界噪
声可满足GB12348相关标准要
求。
本项目变电站为户内站。
符合
本项目变电站为户内站。
符合
变电站采用低噪声主变、低频主
变、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
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在设计过程中按
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
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
符合
符合
本项目为变电站建设,不涉及输
电线路。
符合
本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涉及临
时占地。
符合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项目不
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
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
理厂处理。变电站内采用雨污分
流。
符合
符合
— 31 —
序
号
22
23
24
25
26
其他符合
性分析
续表1-12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
内容
HJ1113-2020具体要求
本项目
运行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
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
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
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
GB8702、GB12348、GB 8978 等国家标
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
保护诉求。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
程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
目标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
社会公开。
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
油、高抗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
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
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
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
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
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
境事件,应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
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定期演练。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
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
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
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
声排放符合 GB 8702、GB 12348
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
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对变电
站厂界排放噪声进行监测,监测
结果向社会公开。
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确保无渗
漏、无溢流。
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
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
在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
定期处置。
公司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规
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
符合
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根据表 15 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1113-2020)相关要求。
4、与“四区一线”和其他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全省重要生态空间开发建设的管控意见》(冀环环
评函[2019]385 号)要求: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四区一线”(水源保护区、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生态红线)区域,严禁违规建设别墅类和高尔夫球
场等,严禁破坏生态环境功能、侵占生态红线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变电站站址不
涉及上述区域。
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
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
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本项目位于唐山市
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
— 32 —
6、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 号)相关内容,通过查
询河北省“三线一单”数据平台,本项目占地不涉及沙化土地,本项目与沙化土地位
置关系见下图。
N
本项目位置
0 0.25 0.5 0.75km
75m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图 例
本项目位置
沙化土地
图 1-1
本项目与沙化土地位置关系图
7、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
革委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33 —
二、建设内容
110kV 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地理
位置
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 118°24′32.441″,北纬 39°41′1.973″。变电站北侧为空
地,西北侧隔厂区道路为危废间,南侧为铁路,东侧隔厂区道路为 3D 打印机制粉车间。
距离变电站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 1150m 处的吕家坨村。
项目组
成及规
模
1、项目由来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21500 万元建设“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
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占地 165.90 亩,新建熔炼生产车间、锻造生产车间、
棒材轧制生产车间(包括机加车间)、钛合金制粉生产车间、3D 打印生产车间、110kV
变电站等;建设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造生产线 10 条;高品质钛及钛合金锻造生产线 3
条,1 万吨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制造生产线 1 条,增材制造钛合金粉末材料生产线
15 条,3D 打印轻质零部件生产线 12 条。项目建成后年产 3 万吨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品
及 5000 件 3D 打印轻质零部件。该项目已由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
古发改备字[2024]19 号,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取得唐山市古冶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
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古审批环表[2024]14 号)。为了保障项目实施后的电力供
应,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建设 110kV 变电站,本次评价内容为 110kV 变电
站及其配套工程。
本项目为 110kV 变电站建设工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的"161 输变电工程"中"其他(100 千伏以下除外)",
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
担“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输变电》(HJ 24-2020)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了本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题评价)。
2、工程内容及规模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110kV 变电站总占地面积为 2364.41m2。变电站规划建设 3 台主
变,容量为 3×50MVA,本期主变容量为 2×50MVA,采用户内布置,电压等级为 110/10kV,
1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设备。110kV 出线 2 回,10kV 出线 30 回。变电站建设 1
— 34 —
项目组
成及规
模
座有效容积为 36.75m3 的事故油池。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 2-1
主要建设内容概况一览表
项目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
依托工程
临时工程
基本情况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
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新建
主变容量 规划 3×50MVA,本期 2×50MVA
电压等级 110/10kV
主变布置方式 户内布置
110kV 配电装置
及布置方式
户内 GIS
110kV 出线 2 回
10kV 出线 30 回
事故油池 有效容积 36.75m3
占地面积 2364.41m2
供热
供电
事故油池
生活污水
变电站冬季采用空调采暖,不设置采暖锅炉
开发区集中供电
变电站建设 1 座有效容积为 36.75m3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
主变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废矿物油
变电站劳动定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不增加生活污水排
放量,现状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污水处理 依托厂内在建污水处理站。
危废间 变电站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内在建危废间。
施工营地:本项目不建设施工营地,变电站施工租用附近民房
施工便道:本项目不设置施工便道,利用厂区内现有道路
4、主要建构筑物
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见表 2-2。
表 2-2
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构筑物 占地面积(m2)
结构形式 数量(座)
1 主变综合楼
2
事故油池
1050
--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1
1
备注
3 层
地下,有效容积 36.75m3
— 35 —
5、主要设备及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2-3。
表 2-3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主变压器
型号:SZ-50MVA/110,容量:50MVA
断路器
126KV 2000A 40KA
隔离开关 126KV 2000A 40KA(3) 100KA
(快速)接地开关 126KV 2000A 40KA(3) 100KA
110kV
配电装置
电流互感器
800~1600/5A
30/30/30/30/30VA
0.2S/0.5/5P30/5P30/5P30/5P30
额定电压比:
唐山市军
航钛业有
限公司
110kV 变电
站
电压互感器
110/ 3 /0.1/ 3 /0.1/ 3 /0.1/ 3 /0.1
准确级:0.2/0.5(3P) /0.5(3P) /3P 级
额定容量:40VA/40VA/40VA/100VA
断路器
5000A-40kA
电流互感器 5P30/5P30/0.5/0.2S 5000/5
接地开关 JN12-10
电压互感器 JDZ-10
项目组
成及规
模
10kV
配电装置
表 2-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主变容量
电压等级
总投资
环保投资
建设周期
单位
MVA
kV
万元
万元
月
数量
2×50
110/10
3500
75
10
6、站用电源及采暖
本项目变电站设置 2 台 10kV 站用变,用于站用电源。变电站冬季采暖采用单体空
调,不设置采暖锅炉。
7、劳动定员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变电站为有人值守站,劳动定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不增加废水产生量,
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
— 36 —
地表水体。
8、评价因子
(1)施工期
废气:颗粒物、NOX、THC
废水:SS、COD、氨氮
噪声:昼间等效 A 声级(Leq)、夜间等效 A 声级(Leq)
固废:建筑垃圾、废包装、生活垃圾
生态:动物、植物
(2)运行期
噪声:昼间等效 A 声级(Leq)、夜间等效 A 声级(Leq)
电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固废:废矿物油、废蓄电池
生态:动物、植物
9、评价范围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中关于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
响评价范围的规定,本评价将 110kV 变电站站界外 30m 内区域作为本项目工频电场、工
频磁场的评价范围。
(2)噪声评价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
办环评[2020]33 号)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厂区边界
外 50m 区域。
(3)生态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变电站工程生态影响
评价范围的规定,且本项目变电站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本次评价将变电站站界外 500m
内范围作为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
项目组
成及规
模
— 37 —
1、平面布置及占地面积
(1)变电站总平面布置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110kV 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主变位于 1 楼西南侧,
从西向东分别为 1#主变、2#主变、3#主变(预留),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设备,
布置于二楼,1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设备,布置于三楼。变电站建设 1 座有效容
积为 36.75m3 的事故油池,位于变电站东南侧,变电站平面布置见附图 3-1-附图 3-5。
(2)现场布置
工程所用砂、石料均可在当地购买,施工建筑材料均在变电站占地范围内,建筑材
料放置于变电站附近,减少施工人员搬运砂石料。电气设备不易长期堆放,选择开阔、
总平面
及现场
布置
平整利于倒运的场地进行放置。
(3)占地面积
本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变电站占地,占地面积约 2364.41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施工现场控制在变电站站址范围内,厂区外无临时占地。
1、施工工艺
(1)变电站施工
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内容分为土建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两大工序,土建开工顺序大体
为变电站楼、主变基础、电缆通道、事故油池、道路;电气设备安装分为主变压器系统
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保护屏、电缆敷设接线安装、无功系统安装、单体设备及
分系统调试等工序。进站道路施工采用机械填筑路基、机械碾压,路面实施硬化,施工
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工施工为辅。
施工流程示意图见图 2-1。
施工方
案
土建施工
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
物、生态影响
电气设备安装
噪声、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验收
图 2-1 施工流程示意图
本项目变电站站址挖方量 1200m3,填方量 700m3,剩余土方用于厂区平整。
2、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
变电站施工时序为: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本项目预计于 2024 年 8
月开工建设,并于 2025 年 6 月投入运行,建设周期 10 个月。
— 38 —
1、运行期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
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
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变电站起变换电压作用的设备是变压器,
除此之外,变电站的设备还有开闭电路的开关设备,汇集电流的母线,计量和控制用互感
器、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和防雷保护装置、调度通信装置、无功补偿设备等。本项目为
110kV 主变更换改造工程。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与排污环节如图 2 所示。
110kV
变电站
噪声、固废
工频电磁场
图 2-2 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与排污环节图
2、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其他
①噪声:建筑物基础挖掘、浇注等工程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②废气:建筑材料堆存、地基挖掘、土方转运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
生的二次扬尘和尾气;
③废水:盥洗废水和少量基础养护废水;
④固体废物:废包装、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⑤生态:变电站施工、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对生态的破坏等。
(2)运行期
①电磁: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②噪声:站内主变设备及电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③废水:本项目为有人值守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不增加废水产生量;
④固体废物:变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变压器事故状
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
— 39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河北省主体功能区划》,工程位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中的燕山山前平原地区,
属于限值开发区域,本区域涉及唐山市的 8 个县(市、区)。
功能定位: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京津冀区
域现代工业密集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河北省新型工业化基地。
优化方向和重点:
产业结构。促进与京津产业分工合作,增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区域创新功能。
以高端化、品牌化为方向,积极发展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壮大战
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做优做强钢铁产业、建材
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会展经济、总部经济
等高端服务业。以都市型农业为方向,改造传统农业,培育奶牛养殖核心区和乳品加工业
基地,优化畜禽、蔬菜、果品生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建设丰润
动车城、迁安高新技术和现代装备制造、开平现代装备制造等一批区域性特色产业聚集区,
生态
环境
现状
加快古冶资源枯竭城区接续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向优势区域和园区集中。
基础设施。提高东西向综合运输通道的运输能力,全面加强南北向通港的综合运输通
道建设。增强城际间客货运输能力,构建京唐、津唐、秦唐、承唐一小时交通圈。加强通
讯、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高起点规划建设南湖城市生态中心区。加强邱庄、陡河水库等
重要城市水源地保护,确保城市用水安全。保护和恢复滦河、陡河等河道生态功能。高标
准建设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生态公益林、通道防护林、城市防护林和农田防护林体
系。治理采煤塌陷区、尾矿库和废石场,恢复矿山生态。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深入开展
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该项目
符合区域的产业结构,本项目为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
套工程,符合区域主体规划。
— 40 —
本项目位置
生态
环境
现状
图 3-1 本项目与河北省主体功能区位置关系图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4 号),将河北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
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等五个区域。文件
中提出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加速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共建共享京
津冀生态安全屏障、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规划
实施保障措施等一系列规划措施及要求。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根据文件中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属于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
区。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与区域生态功能相关规划要求不冲突。
— 41 —
3、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气候类型为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气候,项目所在区域
生态系统属于人工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地势平坦开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区域主要为
道路、村庄及农田,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
(1)植物资源
古冶区境内植物资源比较丰富,乔灌木树种有杨树、柳树、榆树、椿树、白蜡、香椿、
杜梨、枸杞、酸枣、君迁子、毛桃、银杏、合欢、小叶朴、怪柳、胡枝子、紫穗槐、刺槐、
侧柏、松油等 21 科 29 属 66 种;果树有核桃、板栗、苹果、梨、桃、葡萄、李子、杏、枣、
柿等 7 科 14 属 32 种;草本有黄百草、野菊花、黄芪、远志、柴胡、防风、丹参、藁类、
马唐、莎草类等 600 多种;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谷子、高粱、红薯以
及白菜、萝卜、芹菜、莴笋等蔬菜。
(2)动物资源
古冶区境内野生动物包括鸟类、兽类,鸟类主要有麻雀、家燕、鹰、乌鸦、喜鹊、松
鸡、柳莺、斑鸠、猫头鹰、猎隼、伯劳、家鸽、啄木鸟等;兽类主要有野兔、黄鼬、刺猬、
生态
环境
现状
蝙蝠等。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 2022 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滦州市主要污染物 PM2.5 年平均浓度 32 微克/
立方米、PM10 年平均浓度 75 微克/立方米、SO2 年平均浓度 13 微克/立方米、NO2 年平均浓度
33 微克/立方米、CO 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 1.6 毫克/立方米、O3 日最大 8 小时平
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 168 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SO2、NO2、CO 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PM10、O3 日不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综合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
标区。
项目所在区域 PM10、O3 超标原因主要为唐山地区属于重工业区,焦化、钢铁、化工等项
目比较集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
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字[2024]42 号)提出: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
未达标的县(市、区)要编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2020 年 PM2.5
浓度低于 40 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县(市、区)“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县
(市、区)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县(市、区)巩固改善空气质
量。随着该方案的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将逐渐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
— 42 —
5、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 2022 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全市共有地表水国、省考监测断面 14
个,分布于滦河、还乡河、陡河、青龙河、蓟运河、煤河、淋河、黎河、沙河 9 条河流,
14 个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 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优良(Ⅰ-Ⅲ)比例
为 78.57%。
6、声环境现状检测与评价
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对公司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检测报
告编号为众联检测 H2024060901。
(1)检测仪器
TSZL-2023-26-01 型多功能声级计,所用仪器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处于检
定证书有效期内,仪器的测量范围覆盖符合检测要求。
(2)检测方法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检测条件
生态
环境
现状
2024 年 6 月 16 日:无雨雪,无雷电;昼间:晴,西南风,1.9m/s~2.5m/s;夜间:
晴,西南风,1.9m/s~2.5m/s。
(4)监测点位
根据公司厂界周边具体情况,在东厂界布设 3 个监测点位,西厂界布设 2 个监测点位,
南厂界、北厂界各布设 1 个检测点位。
(6)检测结果
噪声现状检测结果见表 3-1。
表 3-1
序号
1
2
3
4
5
6
7
检测点位
东 1 厂界
南厂界
东 2 厂界
东 3 厂界
西 1 厂界
西 2 厂界
北厂界
噪声现状值检测结果
昼间(dB(A))
夜间(dB(A))
54
54
56
54
54
58
59
51
51
51
50
52
50
51
— 43 —
根据表 24 检测结果分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 54~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
为 50~5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限值
生态
环境
现状
要求。
7、电磁环境现状
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进行
了监测,检测报告编号为众联检测 H2024060901。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电场
强度为 0.767~1.231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053~0.0101μT,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
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
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标准要求。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21500 万元建设“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
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占地 165.90 亩,总建筑面积约 59200 平方米,新建熔炼生
产车间、锻造生产车间、棒材轧制生产车间(包括机加车间)、钛合金制粉生产车间、3D
打印生产车间、110kV 变电站等;建设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造生产线 10 条;高品质钛及钛
合金锻造生产线 3 条,1 万吨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制造生产线 1 条,增材制造钛合金
粉末材料生产线 15 条,3D 打印轻质零部件生产线 12 条;购置真空自耗熔炼炉,万吨四立
柱电极压力机,万吨缠绕式电极压力机,自动称重混布料系统,等离子真空焊箱,100MN
液压锻造机,50MN 液压锻造机,16MN 快速液压锻造机,高精度电加热炉,650 型二辊可逆
轧机,550 型二辊短应力线轧机,450 型二辊短应力线轧机,电极感应气雾化制粉炉,氩气
循环系统,集成式钛合金粉末分级机,氢化炉,激光选区熔化设备,真空热处理炉,电火
花数控线切割机床等设备 304 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 3 万吨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品及
5000 件 3D 打印轻质零部件。该项目已由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古
发改备字[2024]19 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取得唐山市古冶区行政
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和生
态破
坏问
题
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古审批环表[2024]14 号)。目前正在建设中,
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属于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
站,已在该项目备案中体现,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
— 44 —
通过现场踏勘,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站界外 30m 范围内有 1 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公
司厂界 50m 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500m 范围内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
敏感区,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2。
表 3-2
本项目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评价范围
工频电磁场
变电站围墙
外 30m
保护目标
名称
功能 高度 数量及层数
拟建3D打印机
制粉车间
生产 约 16m
1 处、1 层
方位
站址
东南
侧
距变电站围
墙外距离/m
保护级别
20
《电磁环境控制限
值》(GB8702-2014)
N
0
40
80
120m
生态
环境
保护
目标
变电站
20m
拟建 3D 打印机
制粉车间
图 例
电磁评价范围
建构筑物
图 3-2
本项目变电站与敏感目标位置关系图
— 45 —
1、电磁环境评价标准
工频电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 1 标准中工频电场强度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标准限值。
2、声环境评价标准
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限
值,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
标准限值,昼间 65dB(A),夜间 55dB(A)。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 70dB(A),夜间 55dB(A)的标准限值。
3、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
浓度限值要求;柴油机械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
评价
标准
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2543-2017)。
本次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见表 3-3。
表 3-3
采用的评价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及级别
标准限值
工频电场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工频磁场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3 类
厂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电磁环境
排放
标准
质量
标准
声
环
境
建筑施工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4kV/m
100µT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施工扬尘
监测点浓度限值*:80μg/m3
达标判定依据(次/天):≤2
*备注:监测点 PM10 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 小时平均浓度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
标准》
DB13/2934-2019
的差值,当县(市、区)PM10 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 150μg/m3,以 150μg/m3 计。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其他
— 46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共 10 个月,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基础建设等。施工期间将
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等,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
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1、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废气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运输、土方临时堆存、基础开挖等产生的扬尘,车辆运
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及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基础开挖、回填等产生的扬尘
主要为天然土壤飞扬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完成后产生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
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以及少量基础养护废水,盥洗废水可用
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如厕利用厂区现有办公楼内卫生设施解决,不会对当地水
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部分设备产噪声
级为 70dB(A)~114dB(A)。变电站施工在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施工期较短,
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
生活垃圾等,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物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建筑垃圾均为 I 类一般固体
废物,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
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
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输变电建设项目,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西南侧,根据现场
勘查及土地证,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变电站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根据现场踏勘,厂区内除办公区外,均为裸露地表(已苫盖处理)
或硬化地面,偶见杂草生长。本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未改变项目占地的土
地性质,不会对土地利用结构与功能、植被和动物生态、景观等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析
— 47 —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析
1、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变电站投入运行后,变电站四周及周边敏感目标处
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
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评价详细内容参见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2、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安装 2 台 50MVA 主变压器,变压器采用户内布置,主变压器选用优质
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以降低本体噪音,并采取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通过以上
措施降低站界噪声值。根据《变电站噪声控制技术导则》(DL/T1518-2016),其外壳 1.0m
处的声压级为 63.7dB(A),以公司西南角为预测网格的坐标原点。
(1)预测模式的确定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模式进行计算。
(2)噪声源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见表 4-1。
表 4-1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参数一览表
序
号
污染源
名称
型号
声源源强
声压级/距
声源距离
(dB(A)/m)
1 1#主变
SZ-50MVA
/110
63.7/1
2 2#主变
SZ-50MVA
/110
63.7/1
3
4
5
一层风
机(5
个)
二层风
机(7
个)
三层风
机(4
个)
--
75/1
--
75/1
--
75/1
空间相对位
声源控制
措施
X
置/m 距室
内边
界距
离/m
Z
Y
室内边
界声级
/dB(A)
运
行
时
段
建筑物
插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
/dB(A)
建筑
物外
距离
/m
选用优质
硅钢片低
噪声主
变、基础
减振,厂
房隔声
风机进出
口设软连
接,选用
低噪声风
机,墙壁
式轴流风
机出口设
置消声弯
头,厂房
隔声
79 -121 2
2
63.7
98 -133 2
3
63.7
72
~
129
72
~
129
-150
~
-100
-150
~
-100
72
~
129
-150
~
-100
1
2
60
昼
夜
3
2
60
5
5
60
20
0
0
0
43.7
43.7
60
60
60
1
1
1
1
1
— 48 —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析
按照噪声预测模式,结合噪声源到各预测点距离,通过计算,确定本工程投入运行
后,公司厂界噪声预测计算结果见表 4-2。
表 4-2
公司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
名称
坐标(m,m,m) 预测时段
本项目
贡献值
在建工程贡
献值
全厂
贡献值
标准值
超标和达
标情况
南厂界 (401,7,1.2)
东厂界 (129,-103,1.2)
西厂界 (16,13,1.2)
北厂界 (366,123,1.2)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7.4
41.3
41.3
41.7
47.5
48.5
25.1
48.2
48.2
16.4
42.6
42.6
注:在建工程噪声贡献值根据大环评预测数据确定。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为 17.4~41.7dB(A),叠
加在建工程贡献值可知,公司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为 41.3~48.5dB(A),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3、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为有人值守站,不涉及生产废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
污染因子主要为 SS、COD、氨氮,依托公司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变电站值守人员厂内调剂,不新增,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生活垃圾、废蓄电池(HW31)和废矿物油(HW08)。
变电站所使用蓄电池主要为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事故照明等直流系
统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用于电源的切换。本项目变电站配 1 组蓄电池组,共 104 块。
另外变压器是变电站内转换电压的设备,是变电站内的核心设备。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见表 4-3。
表 4-3
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
号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块/周
期)
产生工序
及装置
形
态
主要成
分
有害成
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
施
1
废蓄
电池
HW31
900-052-
31
104
阀控铅酸
蓄电池
固
态
硫酸铅 硫酸铅
8~10
年
T、C
在厂区危废
间暂存,由有
资质单位定
期处置
— 49 —
续表 4-3
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
号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块/周
期)
产生工序
及装置
形
态
主要成
分
有害成
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
施
2
废矿
物油
HW08
900-220-
08
—
变压器
液
态
多环芳
烃、苯
系物、
重金属
多环芳
烃、苯
系物、
重金属
— T、I
产生后由有
资质单位及
时
处置
(1)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废蓄电池属危险废物
(HW31900-052-31),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HW08 900-110-08)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
位处置。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中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
理清单,本项目未破损的蓄电池运输工具在满足防雨、防渗漏和防遗撒要求的情况下可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废蓄电池依托厂区在建危废间暂存,在建危废间位于厂区西南侧,面积为 104.16m2,
环评要求其按要求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贴危废标签。危废间地面采用黏土铺底,
混凝土上层铺 2mm 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或 2mm 厚其它人工材料)进行防腐防渗,渗透
系数≤10-10cm/s。在建工程危废暂存量为 73.68t/a,贮存周期为 30 天,危废间剩余容量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析
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需求,本项目依托在建工程危废间可行。
(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
位承担,未破损的废蓄电池运输工具在满足防雨、防渗漏和防遗撒要求时可不按危险废
物进行运输;废矿物油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
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
输。
(3)其他管理要求
为防止蓄电池在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根据《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HJ
519-2020),本评价对危险废物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①收集、运输、暂存废蓄电池应根据废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
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废蓄电池运输工具需满足防雨、防渗漏和防遗撒要求;
— 50 —
②装有废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转移废蓄电池的,
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
丢弃废蓄电池;
③废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
镜、耐酸手套等,防治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④废蓄电池收集过程中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避免可能引起人身的环境危害
的事故发生,采取措施如下:a.废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
行合理包装,防治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蓄电池中的电解液;b.废
蓄电池有电解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c.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收
集。
5、环境风险分析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析
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变电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泄露的矿物
油可能会引发火灾,进而对变电站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唐山市军航钛业有
限公司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
确保事故油池措施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第 6.7.8 规定:“总
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单台设备确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本项目变电站单台主变(50MVA)最大油量为 18t,油的密度为 0.895g/cm3,体积约为 20.1m3,
变电站建设 1 座有效容积为 36.75m3 的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
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规范的要求。变电站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
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20-08),本项目主变压器下方均设有贮油池,事故状态下,泄
漏的油漏入贮油池,经池内的鹅卵石层冷却、止沸,经底部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变
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
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
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
影响。
同时,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应在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
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是在发生事
故后,按照预先制订的方案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 51 —
6、生态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运行期间对区域动植物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
使其树立良好的保护意识,避免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析
— 52 —
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1)本项目在变电站位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内,不新增占地。变电站不在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内建设。
(2)本项目变电站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内,变电站所在区域不属于 0 类声环
境功能区,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相关选址要求。
(3)根据项目所在地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声环境均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环
境质量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
2、环境影响程度分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加 强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管 理 , 严 格 执 行 《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排 放 标 准 》
(DB13/2934-2019)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在采取
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行期无生
产废水排放,仅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劳动
定员,不增加废水排放量。变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在厂区危废间暂存,由
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电站选用
低噪声主变及其他设备,主变压器采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户内布置以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 公 司 四 周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选址
选线
环境
合理
性分
析
(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
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
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3、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2)本项目变电站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内,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3)变电站选址已按终期规模考虑进出线走廊,不会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4)变电站主变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配电装置,减小了配电装置的占地
面积及空间体积,减少土地利用,减少电磁对环境的影响。
(5)本项目所属区域不涉及 0 类声环境功能区;
— 53 —
(6)本项目变电站位于公司厂区内,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植被砍伐,不改变
项目占地的土地性质,减少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根据《输变电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本项目选址选线是合理的。
选址
选线
环境
合理
性分
析
— 54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等,并可能对区域
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于现有厂区内进行施工,基础开挖、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会对项目区动物生
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的有效措施如下:
a.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便乱丢垃圾、排放废水,保持
施工场地的整洁;
b.合理组织施工,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
c.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杂用水,如厕问题利用厂区内现有设
施解决;
d.施工过程对固体废物应采取覆盖和遮挡措施,并定期清运,施工完成后做好地面
清洗工作;
e.严格控制车辆活动范围。
2、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本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 2022 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气
领组[2022]2 号)、《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冀办[2021]8 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建质安函[2024]115 号)、《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通知》、《河北省扬尘
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 1 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防治城市扬
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本项目施工提出
以下扬尘控制要求,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
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后,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
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a.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
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b.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
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c.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确
保百分之百覆盖,严禁裸露;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 55 —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d.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确保百分之百覆盖,
严禁露天放置;
e.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
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
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f.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尽量堆存在敏感点的下风向位置上,
并尽量远离敏感点,避免对敏感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g.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有 4 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
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或其它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h.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
i.挖掘的临时土方应合理分层堆存,多余土方及时回填、清运,加强施工期的环保
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
j.对机械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不超过其
设计能力超负荷运行;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确保施工柴油机械满
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3/2543-2017)。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
部分设备产噪声级为 70dB(A)~114dB(A)。为避免和减轻设备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
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
机械在最佳状态。
(3)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造成局部声级过高,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尽
可能布置在施工场地的中远离办公区的区域,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构件,在噪声传
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
(4)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少振动的设备,对生产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采取消
声、吸声、隔声及减振、防振措施,使操作环境中的噪声值达到规范要求。震动设备采
用减震底座,并在进出口采用柔性连接。
— 56 —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运行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以及少量基础养护废水,盥洗
废水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基础养护废水自然挥发,如厕利用临时房旱厕处置。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基础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均为 I 类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按照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施工产生的弃土部分用于回填,部分用于厂区地面平整。
(3)为防止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沿道遗洒及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外
运要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选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以降低本体噪
音,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装置,减小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
(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
护作用;
(3)制订监测计划,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跟踪监测调查;
(4)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变电站电磁水平监测;
(5)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主变及电气
设备;
(2)运行期对产噪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为有人值守站,不涉及生产废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
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值守人员由厂内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 110kV 变电站工程对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期,运行期不会对变电站周边生
态环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
— 57 —
900-052-31)、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变电站产生的废
蓄电池在危废间暂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泄漏至变压器下方的贮油池内,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HJ 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6、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6.1 环境管理
6.1.1 运行期环境管理
运行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项目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管理,运行期由建设单位配备专职环
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环境管理机构具体配备情况如下:
(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配备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
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2)运行期建设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6.1.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评价对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①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施工操作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制订
施工环境管理条例,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条例的执行情况;
③受理附近居民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见,并及时与施工方协商解决;
④参与有关环境纠纷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施工单位主要职责为:
①按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制订文明施工计划,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提交
“三同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主要施工内容及方法、造成的环境影响评述
以及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与建设单位环保人员一同制定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条例;
③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④定期听取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和周围居民对施工污染影响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加
强文明施工。
6.1.3 运行期环境管理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
— 58 —
理工作,并负责污染防治技术和对外联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
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
(2)提出设计、施工和设备釆购文件的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掌握公司各污染源治理
措施工艺、设备、运行及维护等资料,掌握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建立污染控制管理档案;
(3)管理公司环境保护措施的运行情况,领导和组织本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
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制订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风险排污应及时组织好污染监测工
作,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4)负责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环保
专业技术培训,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厂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5)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与主
体工程同时进行。
6.1.4 环境保护公众协调情况
运行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应对与项目有关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周边区域的公众,进行环
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培训与宣传,进一步增强施工、运行单位的环保管理的能力,
减少施工和运行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并且能够更好地参与和监督环保管理;提高人们
的环保意识,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应通过设置宣传栏、制作宣传手册、
制作宣传动画、海报等措施,加强对周边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
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应对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进行环境保
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宣传,针对公众投诉进行必要的监测,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
保护诉求。
6.1.5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建设单位应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措施,将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批
复、初步设计、人员培训、环境监测结果、运行维护等)及时归档,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
理,负责登记归档并保管,并定期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
6.2 监测计划
根据生产特征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制订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并将本项目监测计划纳入现有监测计划中,具体内
容见表 5-1。
— 59 —
表 5-1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备注
电磁环境
工频电场、工频
磁场
站界四周及周边
电磁环境敏感目
标处
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
境事件时进行监测
《交流输变电工
程电磁环境监测
方法(试行)》
(HJ681-2013)
声环境
昼间等效 A 声
级(Ld)、夜间等
效 A 声级(Ln)
厂界
每季度一次,验收监测
一次,主要声源设备突
发环境事件或大修前
后进行监测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
运行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
依托京津
冀(唐山)
航空航天
钛合金增
材制造产
业化基地
项目自行
监测计划
无
其他
本工程总投资 3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5 万元,占总投资的 2.14%。
表 5-2
环保投资概况一览表
类别
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
环保设施项目
相关监测费用
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洒水,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
噪声治理措施
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施工渣土清理、临时垃圾收集系统
环境风险
事故油池建设
环保
投资
合计
投资(万元)
2
20
15
10
28
75
— 60 —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施工期
运行期
要素
陆生
生态
水生
生态
环境保护
措施
/
/
地表水
环境
盥洗废水泼
洒抑尘,如
厕依托现有
防渗旱厕
地下水
及土壤
环境
/
采用低噪声
的设备,并
对设备进行
定期保养和
维护;施工
场所车辆出
入现场时应
低速、
禁鸣
/
/
声环境
振动
大气
环境
固体
废物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
/
/
/
/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
水,仅为变电站值守人
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公
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
厂进一步处理。
/
/
/
建设 1 座有效容积为 36.75m3 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
进行重点防渗。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
制度,并做好事故油池防渗处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
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
站区内地面采用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值守人员的
生活污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
《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523-2011)
中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
房隔声,同时通过对
产噪设备进行定期
保养和维护等措施
降低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
公司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昼间为 65dB(A)、夜间为
55dB(A)。
/
/
/
/
/
/
/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产生的废蓄
电池(HW31 900-052-31)在厂区危废间暂存,由有
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
交由有废矿物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由有相
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
— 61 —
电磁
环境
/
/
选用优质设备及配
件,根据预测结果,
变电站及周边电磁
环境敏感目标处的
电磁辐射影响可
接受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规定的 4kV/m
和 100μT 的限值
要求
环境
风险
/
/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
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对事故油
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
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环境
监测
/
/
电磁环境:验收监测
一次;突发环境事件
时进行监测;
声环境:每季度一次,
验收监测一次,主要声
源设备突发环境事件
或大修前后进行监测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
或自行监测,监测记录完整
其他
/
/
/
/
— 62 —
七、结论
综上所述,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采
取了较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评
价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63 —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
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
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建设单位:唐 山 市 军 航 钛 业 有 限 公 司
职评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 〇 二 四 年 八 月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目 录
1 总论 ............................................................1
1.1 前言 ..........................................................1
1.2 编制依据 ..................................................... 2
1.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 3
1.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 3
1.5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 3
1.6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 4
2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5
2.1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5
2.2 电磁环境质量评价 ............................................. 5
3 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7
3.1 类比变电站选择 ............................................... 7
3.2 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环境监测与评价 .....................9
3.3 电磁预测评价及结论 .......................................... 10
3.4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 10
4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12
4.1 环境管理 .................................................... 12
4.2 监测计划 .................................................... 12
5 结论及建议 .................................................... 13
5.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13
5.2 项目电磁环境影响 ............................................ 13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1 总论
1.1 前言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21500 万元建设“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
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占地 165.90 亩,新建熔炼生产车间、
锻造生产车间、棒材轧制生产车间(包括机加车间)、钛合金制粉生产车间、
3D 打印生产车间、110kV 变电站等;建设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造生产线 10 条;
高品质钛及钛合金锻造生产线 3 条,1 万吨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制造生产
线 1 条,增材制造钛合金粉末材料生产线 15 条,3D 打印轻质零部件生产线 12
条。项目建成后年产 3 万吨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品及 5000 件 3D 打印轻质零部
件 。 该 项 目 已 由 唐 山 市 古 冶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备 案 , 备 案 编 号 : 古 发 改 备 字
[2024]19 号,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取得唐山市古冶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
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古审批环表[2024]14 号)。为了保障项目
实施后的电力供应,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建设 110kV 变电站,本
次评价内容为 110kV 变电站及其配套工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 年版)》、《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
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 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工
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题评价)。为此唐山市军航
钛业有限公司于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京津冀(唐山)航
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
(HJ24-2020)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表(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发布,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并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并施行)。
1.2.2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7 月 16
日公布,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并施行);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 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令第 8 号
发布,2024 年 1 月 4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1 号修改);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 2023 年第 7 号,
2024 年 2 月 1 日施行);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布,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2]131 号);
(7《河北省电力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 年
5 月 30 日发布,2014 年 8 月 1 日实施);
(8)《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 9 月 27 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1 号公布,2020 年 7 月 30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并施行)。
1.2.3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
(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4)《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5)《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1.2.4 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备案证》(古
发改备字[2024]19 号);
(2)《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众联检测 H2024060901)。
1.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1.3.1 电磁环境评价因子
根据工程性质,选取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作为现状和预测评价因子。
1.3.2 电磁环境评价标准
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 1 标准,工频电场强度公众
曝露控制限值 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1.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4.1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为户内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
(HJ 24-2020)中关于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变电
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2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输变电工程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
110kV 变电站站界外 30m 内区域。
1.5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5.1 评价内容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
要求,本次评价工作内容见表 1-1。
表 1-1
评 价 内 容 一 览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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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续表 1-1
评 价 内 容 一 览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
析
结论与建议
2
3
根据本工程变电站的生产特征,选定类比变电站,根据类比
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对本工程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
从环保角度分析,给出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结论,并进一步提
出合理化建议
1.5.2 评价重点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次电磁环境专题评价工作重点
为: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6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通过现场踏勘,110kV 变电站站界外 30m 范围内有 1 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表 1-2
本项目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
号
1
评价范围
工频电磁
场变电站
围墙外
30m
保护目标
名称
功能 高度 数量及层数
拟建3D 打印机制粉
车间
生产 约 16m 1 处、1 层
方位
站址
东南
侧
距变电站围
墙外距离/m
保护级别
20
《电磁环境
控制限值》
(GB8702-2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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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1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检测因子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检测仪器
TSZL-2017-17 场强分析仪。所用仪器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处于
检定证书有效期内,有效期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仪器的频率性能覆盖监测对
象的频率范围。
(3)检测方法
工 频 电 场 、 工 频 磁 场 按 《 交 流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 试 行 )》
(HJ681-2013)进行。
(4)检测条件
2024 年 6 月 28 日:天气晴,温度 28℃,相对湿度 54%RH。
(5)检测点位
本项目在军航公司 110kV 变电站站界四周各设一个监测点,并在变电站评
价范围内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见表 2-1。
表 2-1
电磁环境监测点位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点方位
监测因子
1
2
3
4
5
军航公司 110kV
变电站
北站界外 5m 处
西站界外 5m 处
南站界外 5m 处
东站界外 5m 处
拟建 3D 打印机制粉车间
变电站北侧
变电站西侧
变电站南侧
变电站东侧
站址东侧
工频电场
强度、工频
磁感应强
度
2.2 电磁环境质量评价
本次电磁环境监测结果见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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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电磁环境现状值检测结果
点位
编号
1
2
3
4
5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名称
检测点方位
工频电场强度
(V/m)
工频磁感应强度
(μT)
军航公司
110kV 变电站
北站界外 5m 处
变电站北侧
东站界外 5m 处
变电站东侧
南站界外 5m 处
变电站南侧
西站界外 5m 处
变电站西侧
拟建 3D 打印机制粉车间
站址东侧
0.767
0.883
1.231
0.809
0.878
0.0053
0.0083
0.0058
0.0056
0.0101
根据表 2-2 检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 0.767~1.231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为 0.0053 ~ 0.0101 μ T , 符 合 《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
(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及工频磁感应
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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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3 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为预测军航钛业 110kV 变电站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站址周
围环境的影响,选取与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容量、总平
面布置、占地面积、环境条件等类似的变电站进行类比。
3.1 类比变电站选择
经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本项目变电站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容量、总平
面布置、占地面积、环境条件等与已经建成运行的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西丈
(泰山站)110kV 变电站类似。本次选取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西丈(泰山站)
110kV 变电站作为类比监测对象。
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裕华区长江大道北侧,泰山街西侧约 10m 处。变电站现有 2×50MVA 主变压器,
预留 1 台主变,主变采用户内布置,1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110kV 线路
出线 2 回,变电站占地面积 2440m2。
本项目变电站与类比站的基本情况见表 3-1。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西丈
(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平面布置见图 3-1。
表 3-1 本项目变电站与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基本情况
类比类型
变电站
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
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西丈(泰
山站)110kV 变电站
电压等级
主变压器台数及容量
主变布置方式
110kV 配电装置布置方式
110kV 出线回数
变电站围墙内面积
平面布置
110kV
2×50MVA
户内布置
户内 GIS
2 回
2364.41m2
110kV
2×50MVA
户内布置
户内 GIS
2 回
2440m2
主变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最西
侧为预留主变,主变距变电站
站界最近约 9m
主变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最西侧
为预留主变,主变距变电站站界
最近约 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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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N
1 号主变
2 号主变
预 留
图 例
主变位置
建构筑物
图 3-1 类比的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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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配套 110kV 变电站工程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由表 3-1 分析可知,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与类比的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的电压等级、主变布置方式、配电装置布置方式等均相同,110kV 出线
回数相同,占地面积类似,主变距站界最近距离略远于类比站。由此可知本项
目 110kV 变电站运行后对该区域的电磁环境影响与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
站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类似。因此,以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作为本项
目 110kV 变电站类比站进行评价,结果趋于保守,是合理可行的。
3.2 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环境监测与评价
承德市东岭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对国网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本评价引用其验
收监测数据(DLHJ 字[2022]第 157 号)。
①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②监测方法
按《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进行。
③监测布点
在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四周围墙外 5m 处各布设 1 个监测点位,测
量距地面 1.5m 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在变电站东侧围墙外,
垂直于围墙布设 1 个监测断面,每 5m 设一个监测点位,测至围墙外 50m 处。
④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天气:无雨无雪,昼间环境温度:29-35℃,相对湿度:41-46%,风速:
2.3-2.7m/s。
⑤监测运行工况
变电站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见表 3-2。
表 3-2
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监测期间运行负荷
设备名称
日期
1#主变 2022 年7 月
2#主变
7 日
电压(kV)
电流(A)
有功功率(MW) 无功功率(MVar)
Max
Min
Max
116.3
114.9
146.5
Min
84
Max
28
118.5
116.1
177.0
130.0
34.4
Min
16
26
Max
8.9
10.6
Min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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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类比监测结果
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的类比测量结果见表 3-3。
表 3-3 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围墙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
测点
测点距围墙距离(m)
工频电场强度(V/m)
磁感应强度(μT)
北围墙
南围墙
西围墙
东围墙
5
5
5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1.62
1.21
1.22
1.17
1.22
1.20
1.16
1.18
1.19
1.17
1.16
1.19
1.22
0.037
0.032
0.029
0.059
0.034
0.031
0.027
0.023
0.021
0.018
0.018
0.020
0.016
由表 3-3 分析可知,西丈(泰山站)110kV 变电站围墙外 0~50m 范围内的
工频电场强度为 1.16~1.6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16~0.059μT,符合《电
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3.3 电磁预测评价及结论
通过类比监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投入运行后,变
电 站 围 墙 外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为 1.16 ~ 1.62V/m ,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为 0.016 ~
0.059μT;本项目距东侧拟建 3D 打印机制粉车间敏感目约 20m,项目实施后敏
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为 1.16~1.2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16~0.059μT,
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
制限值 4kV/m 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标准要求。
3.4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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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
行状态;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变电站电磁水平监
测;
(3)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主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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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4.1 环境管理
(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
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 GB8702 等国家标准要
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2)针对变电站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
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2 监测计划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制定本项目的监
测计划,具体内容见表 4-1。
表 4-1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因子
电磁环境
工频电场、工
频磁场
监测点位
站界四周及周边
电磁环境敏感目
标处
监测频次
验收监测一次;突发
环境事件时进行监
测
监测方法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
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HJ6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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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及建议
5.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 0.767~1.231V/m,工频磁
感应强度为 0.0053~0.0101μT,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
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
限值 100μT 的标准要求。
5.2 项目电磁环境影响
经类比监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110kV 变电站四
周及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
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
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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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m
5
0
1
0
7
5
3
0
路
道
区
厂
例
图
物
筑
构
建
路
道
图
置
布
面
平
区
厂
1
-
3
图
附
站
电
变
N
m
2
1
8
4
0
路
道
区
厂
机
印
打
D
3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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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例
图
物
筑
构
建
路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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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事
路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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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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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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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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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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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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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层
一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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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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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夹
缆
电
层
夹
缆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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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
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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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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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m
0
6
0
4
0
2
0
室
器
容
电
#
1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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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
1
室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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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配
V
k
0
1
层
夹
缆
电
变
地
接
#
3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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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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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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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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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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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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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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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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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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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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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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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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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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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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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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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土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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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物
筑
构
建
路
道
路
道
区
厂
图
置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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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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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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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变
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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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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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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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
油
故
事
区
放
停
械
机
工
施
备案编号:古发改备字〔2024〕19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关于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
钛合金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备案信息变更如下:
项目名称:京津冀(唐山)航空航天钛合金增材制造产
业化基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唐山市军航钛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乡北节地。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 3 万吨高品质钛及钛合金制
品及 5000 件 3D 打印轻质零部件。建设内容:项目占地 165.90
亩,总建筑面积约 59200 平方米,新建熔炼生产车间、锻造
生产车间、棒材轧制生产车间(包括机加车间)、钛合金制
粉生产车间、3D 打印生产车间、110kV 变电站等;建设高品
质钛及钛合金制造生产线 10 条;高品质钛及钛合金锻造生
产线 3 条,1 万吨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制造生产线 1 条,
增材制造钛合金粉末材料生产线 15 条,3D 打印轻质零部件
生产线 12 条;购置真空自耗熔炼炉,万吨四立柱电极压力
机,万吨缠绕式电极压力机,自动称重混布料系统,等离子
真空焊箱,100MN 液压锻造机,50MN 液压锻造机,16MN 快速
液压锻造机,高精度电加热炉,650 型二辊可逆轧机,550
型二辊短应力线轧机,450 型二辊短应力线轧机,电极感应
气雾化制粉炉,氩气循环系统,集成式钛合金粉末分级机,
氢化炉,激光选区熔化设备,真空热处理炉,电火花数控线
切割机床等设备 304 台(套)。
项目总投资:1215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109350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90%。
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古发改备字〔2024〕11 号的备案信息无效。
注:项目自备案后 2 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
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监管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04 月 09 日
附件五:
监测报告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