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餐厅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餐厅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员工餐厅餐饮委托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如下:

员工餐厅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且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3.4 从事餐饮管理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且在服务期间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环保违规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3年(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餐饮托管单位不少于5家,日就餐人次不少于300人次的2家以上、日就餐人次不少于500人次1家以上,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68 19 日至20168 2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凯

电话:***-********

传真:***-********

邮箱:quk@jcec.cn





标签: 管理服务 委托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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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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