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支付系统防火墙更新改造及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项目防火墙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支付系统防火墙更新改造及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项目防火墙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支付系统防火墙更新改造及运维 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项目防火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7 14:34:0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委托,就2023年支付系统防火墙更新改造及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项目防火墙采购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2023年支付系统防火墙更新改造及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项目防火墙采购(招标编号:JSTCC**********)
二. 采购内容
(一)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支付系统防火墙更新改造及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项目计划针对北京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NPC)互联网接入区、上海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NPC)和32个城市处理中心(以下简称CCPC)及24个城市处理中心本地双活接入系统(以下简称LDAS)外联区进行防火墙的替换和部署,共计170台千兆防火墙,6台万兆防火墙。现通过公开招标人式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具体需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配置需求 | 数量 |
1 | 千兆防火墙 (A品牌) | 1. 规格:千兆防火墙设备(机架式一体化设备,冗余电源,设备配置万兆光口≥4个;千兆光口≥4个;千兆电口≥8个;CPU核数≥4核,内存≥16G)。 2. 性能:整机网络吞吐量≥8Gbps;每秒新建连接数≥10万;最大并发连接数≥500万。 3.工程实施服务:配合本项目关联项目所涉及到的业务系统研发、测试与集成实施等工作。 4.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终验后三年)由投标人和原厂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服务。 | 122台 |
2 | 千兆防火墙 (B品牌) | 1. 规格:千兆防火墙设备(机架式一体化设备,冗余电源,设备配置万兆光口≥4个;千兆光口≥4个;千兆电口≥8个;CPU核数≥4核,内存≥16G)。 2. 性能:整机网络吞吐量≥8Gbps;每秒新建连接数≥10万;最大并发连接数≥500万。 3.工程实施服务:配合本项目关联项目所涉及到的业务系统研发、测试与集成实施等工作。 4.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终验后三年)由投标人和原厂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服务。 | 48台 |
3 | 万兆防火墙 (B品牌) | 1. 规格:万兆防火墙设备(机架式一体化设备,冗余电源;实配万兆光口≥8个、千兆光口≥4个;CPU核数≥8核,内存≥32G,支持配置40G光口)。 2. 性能:整机网络吞吐量≥40Gbps;每秒新建连接数≥20万;最大并发连接数≥1000万。 3.工程实施服务:配合本项目关联项目所涉及到的业务系统研发、测试与集成实施等工作。 4.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终验后三年)由投标人和原厂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服务。 | 6台 |
注:1.根据总中心防火墙异构部署要求,A品牌与B品牌不得相同;
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以上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内容。
3.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招标人及直属企业如有本次招标同款设备许可购买需求,将优先延续使用本次中标结果(含中标人、中标价格及商务条款),请投标人统筹考虑、综合报价。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所有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系统安装集成和调试工作应保证在到货后15天内完成。
3.2质量保证服务期:自经过用户终验合格后次日起三年,由投标人和原厂商共同提供三年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服务。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76万元(含税)。
三.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2023年度)的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的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并非自己制造,须提供一旦中标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取得该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承诺书。(不接受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的授权)(须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中如已提供代理商资质或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则无须提供)
4.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良经营行为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及原厂商被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xx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8月07日起至2024年08月14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出 售:网络发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139*****623),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澄清和答疑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至2024年08月15日12:00前发送至yzc@jitc.cn(提供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项目名称)的澄清要求)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08月28日上午08:30至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8月28日上午0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区6层B627A室。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区6层B627A室
邮编:******
联系人:叶子超、叶逢春
电话:025-********、185*****186
传真:025-********
电子函件:yzc@jitc.cn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附:保密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鉴于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我方现就有关保密义务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披露敏感信息以及本项目的工作成果,亦不得对敏感信息、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进行传播和销售,并且保证只为执行本项目之目的使用敏感信息和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
2、我方保证,如为本合同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敏感信息,需事先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合同。
3、我方保证,只能将招标人的相关敏感信息提供给与本合同工作直接相关的员工,提供范围及程度仅限于可使该员工完成本项工作,并应约束其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我方保证,在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我方有义务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将敏感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招标人或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予以销毁,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敏感信息。
5、我方同意采取任何必要的、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措施,保护招标人提供的敏感信息。
6、如发生任何敏感信息泄漏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原因导致的泄漏事件或者因第三方非法获取和使用而造成的泄漏事件,我方均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特此承诺。
承诺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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