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监理
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监理
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Z******FW0431-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以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长莲财农指[2024]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施工招标控制价:159.0910万元。
2.4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建设地点:劝农山镇龙王村。
2.6监理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3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监理团队人员需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六个月内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8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6号楼
联 系 人:许兵
联系电话: 0431-********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人:李雅莉
联系电话:130*****988(办公)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 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 编:******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 邮箱:********@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公益事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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