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4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第一批监理
海安市2024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第一批监理
海安市2024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第一批)监理
交易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4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第一批)(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市曲塘镇罗町村、刘圩村、中桥村,李堡镇蒋庄村、杨庄村、李西村、李灶村、堡河村。其中水利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曲塘镇罗町村、李堡镇蒋庄村、杨庄村,农业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李堡镇李西村、李灶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曲塘镇刘圩村、中桥村、李堡镇李西村、堡河村、杨庄村、李灶村。
2.2工程规模:项目财政总投资额约297万元。其中,曲塘镇新建540m密排木桩护岸、3.0m宽水泥路592m、太阳能路灯216盏、标识牌3块;李堡镇新建510m 密排木桩护岸、口宽1.2m宽防渗渠 655m、3.5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 875m、10 吋灌溉泵站1座、太阳能路灯107 盏、标识牌6块。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新建密排木桩护岸、机耕路、防渗渠、灌溉泵站以及太阳能路灯、标识牌安装等工程监理,监理单位还须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审核工程计量价款,并向委托人出具相应审核报告。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10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74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2.02%。
2.6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3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4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人数具体要求如下,其中,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
(1)总监:1 名,国家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2)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
(3)监理员:2名,水利工程专业一名,市政工程专业一名,并具有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水利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14 日 09 :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
7.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单位转账方式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城建集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交易响应人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4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9522、153*****622、152*****971、153*****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易金
电 话:187*****368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2号
联系人:万丽丽
电 话:0513-********
标签: 水库移民扶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