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汤阴县人民检查院委托,就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业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业务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6】63号
3、项目预算金额:555000元
4、采购标的:


序号

项目主要内容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交货期

服务地点

预算

1

账单分析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供货完毕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555000元

2

微距相机

1部

3

执法记录仪

12部

4

对讲机

8部

5

视频干扰仪

51台

6

红黑电源

30个

7

标签打印器

1个

8

多媒体示证设备

1套

9

控申接待室监控系统

1套

10

安全检测系统

1套

11

自动体温检测仪

1个

12

监控系统

1套

13

打复印一体机

2台

14

碎纸机

1台

15

便携式打印机

3台

16

无线讲解器

1套

17

摄像机

1部

18

扫描工作站

1台

19

案卷全自动装订机

1台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需提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之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北京时间,每日8:30--11:30、15:00--17:30 ,逾期不售),凭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具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个月)、公司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除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套)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按前列顺序编制,装订成册。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到账日期:2016年9月9日 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10: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人民检查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9*****667
招标代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7*****661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XX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汤阴县将进行 项目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授权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讲机 执法记录仪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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