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螺废矿物油出售招标公示

重庆海螺废矿物油出售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废矿物油处置管理,拓宽处置渠道,提高处置效益,保证废矿物油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拟开展废矿物油出售招标,现将招标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重庆海螺废矿物油出售

二、招标人: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


备注:预计出售量为预估数量,具体出售数量以重庆海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入围单位不得以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偏差为由违约,同时为确保报价准确性,参与投标报价单位须前往我司现场查看实物。

四、合同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止。

五、装货地点:重庆海螺指定装货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为确保公司废矿物油合法处置,招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且具备废矿物油回收经营范围的经营资质。

1.投标单位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持有投标公司所在地生态环境厅通过的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投标对应的《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并严格按国家规定运输(如投标渠道无独立的运输资质则需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运输合同)。

3.本项目投标渠道中标后的处置渠道,不得再转让处置。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渠道无独立的运输资质则需提供该单位与合作运输单位的运输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如非法人代表登记报名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法人章)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5日0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Edge、谷歌Chrome浏览器)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8月15日0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重庆忠县乌杨支行

帐 号:31-451*****0001020

公司地址:重庆市忠县乌杨镇

联系人:彭先生 136*****661

叶先生 181*****405(业务联系人)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投诉电话。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

招标人: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日


标签: 废矿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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