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项目塔吊租赁招标
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项目塔吊租赁招标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4.154-5-塔吊(... | 项目名称: 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项目塔吊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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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项目塔吊租赁招标 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154-5-塔吊(临平新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计量,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临平区乔司街道,项目东至杭甬高速(杭州支线),南至永玄路,西至葛家路,北至现状河流。一期总建筑面积:******.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地下建筑面积:*****㎡。二期总建筑面积:******.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地下建筑面积:*****.88㎡。三期总建筑面积:*****.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地下建筑面积:*****.84㎡。一期安置房(27栋单体):地上13-15F,地下1/2F二期安置房(19栋单体):地上15F,地下1/2F三期安置房(10栋单体):地上15F,地下2F地下室:3.7m/4.1m架空层:3.9m,其余标准层:2.9m。 2.2 招标内容: 塔式起重机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经过现场验收、试验检测合格; 3.1.5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每年不少于1份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2.5 生产商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投标产品制造商认证证书等证书、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租赁商有相关授权文件。 3.2.6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3.2.7投标单位应在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确认名单内。 3.2.8中标单位应安排专人驻场管理设备、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7日16:00时至 2024 年 8月 17 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塔式起重机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qq.com ),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联行号:301*****0066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8 月27 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塔式起重机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田皓)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号:01-10-******-01 账户: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301*****0728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公局华东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永西村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栢城12栋35-36层 售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10-********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9*****230 项目联系人:田皓 联系电话:185*****677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qq.com(田皓) 2024 年 8 月 7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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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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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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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3 |
包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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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临平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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