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头屯河公铁联运中心项目规划及设计
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头屯河公铁联运中心项目规划及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头屯河公铁联运中心项目(规划及设计)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丝路恒远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头屯河农场,兰新铁路三坪火车站以南,屯坪路东西两侧。
2.2建设规模:
(1)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设计:总占地1290.31亩(86.02公顷),主要规划建设铁路零散货物集结作业、中转仓储区和中欧班列海关监管线(配套一束两线有效长850米铁路专用线)(不含铁路线部分840亩),与铁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配合;完成集装箱列车接发装卸区、整车货物装卸、堆存及拆拼箱区、重箱堆存监管区、空箱堆存区、清洗维修箱区、冷藏箱堆放区、海关国检查验区、综合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的规划及设计。
(2)新疆头屯河公铁联运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设计:总占地面积546亩(36.4公顷),主要规划建设公铁联运作业区、公路配载分拨作业区、海关国检查验区、综合堆存区、综合服务区及配套服务区等。本项目分期建设,设计、规划要充分考虑分期的合理性。
2.3本工程招标共计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完成图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后期施工现场配合(设计交底、验收及设计变更等技术问题处理并与其他专业设计工作配合衔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总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外省企业投标人应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和兵团建设局备案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开标时查验相关资质,如报名家数超过15家,采取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总公司缴纳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兵团建设局备案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 系 人:梅军 高乔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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