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九小学高新校区课桌凳采购与安装比选公告
宿州市第九小学高新校区课桌凳采购与安装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宿州市第九小学委托,对宿州市第九小学高新校区课桌凳采购与安装组织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下:
一、项目编号:AHHXDL-*******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九小学高新校区课桌凳采购与安装
三、项目概况:本次比选为宿州市第九小学高新校区课桌凳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项目预算约15.3万元。
四、最高限价:15.3万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六、参选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参选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参选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参选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比选文件获取:请确定参加比选的参选人于2024年08月13日17时30分前,将盖公章的确认回执函(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7*****011),比选代理机构将向参选人指定的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参选人如需要纸质版比选文件可向比选代理机构索取。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相关事项:
1.参选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比选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已发确认回执函,而放弃参加比选的参选人,请在比选时间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向*********@qq.com邮箱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
3.本次比选不要求参选人提供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人在比选时间截止前提交比选报价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PDF等不可编辑的电子文件)后应对比选报价函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文档加密。参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加密文件电子档密码发至*********@qq.com邮箱。
4.成交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选人应在比选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第九小学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统建路宿州市第九小学
联系人:杜主任
电话:177*****58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7*****011
2024年08月07日
标签: 高新校区课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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