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钢筋棚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钢筋棚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7 13:57:17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14 10: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遂昌县妙高山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4-132)采购钢筋棚,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 自2024年8月8日9:00至2024年8月13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 项目将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10:00 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钢筋棚

60m*30m,高9m,前后门为推拉门。

1800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2024年8月25日-2027年10月30日

内部可以安装龙门吊,布置图详见图纸

报价说明:

1.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现场测量投影面积数量为准,其中挑檐投影面积不计。

2.为保证本次询价质量,本产品报价前应与我方充分沟通,符合我方相关资质要求后参与本次报价。

3.投标厂家需按照我部提供的布置图测算报价,未按照样图报价作废标处理。

四.有关要求

1.投标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加线上投标。

(2)投标报价需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4)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时,报价单位需上传报价函及(1)、(2)、 (3)项列的资料做成一整套PDF投标报价文件上传。

(5)请将以上附件原件邮寄至: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园丁路5弄28号(收件人:李晓东,联系方式:181*****837

2.物资报价为钢筋棚材料费和安装费的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安装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市场价格变动较大双方进行协商从新确定单价。

3.本项目拟采购的物资的技术要求如下:钢筋棚材料及安装要求符合国标。

4.需求数量:物资需求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面积可能会有调整但不影响本报价的执行。

5.货物验收方式:(1)计量验收:按照现场实际投影面积测量验收,挑檐投影面积不算。

(2)质量验收: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对钢筋棚材料及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和重做。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每月25日前供应商凭有效发票到项目处办理结算手续。然后项目根据当月结算金额,六个月内向乙方支付60%的供货款,剩余37%货款在八个月内支付,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完毕后一年内无息支付。支付方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简单汇、信用证、铁建银信、浙商行应收款链、云信、中行融易达、平安好链(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或者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货款,项目使用票据支付货款时,不承担票据贴息费用。如需其他支付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7.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120天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詹敏军 电话:133*****721

2.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园丁路5弄28号

钢筋棚布置图纸.pdf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贵部询价函(询价编号:ZT1103-XJ-2024-132),并自意参加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报价含 %税率的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供钢筋棚材料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必要时并提材料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招标包件数量为暂估量,仅作招标用。实际供应数量对比招标数量的增减不影响中标合同单价的执行。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丽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筋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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