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宝田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组包处置公告

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宝田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组包处置公告

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宝田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组包处置公告

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拟对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实物资产或合伙企业份额等所有权益(下称“交易标的”)采取组包方式进行处置,特此发布公告。

本次交易设计1个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份额情况详见下表:

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名称

认缴份额

(万元)

认缴比例

光曜湖墅(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光曜中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

4.26%

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12.5

81.38%

嘉兴汇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7.5

14.36%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债权本金总额为2300万元,包含债权4户(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资产”),涉及本金2300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抵债实物资产2项(下称“实物资产”),实物资产金额2580.7万元(为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编号:(2020)苏1324执恢1124号】内的抵债价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借款人名称

资产种类

本金

(万元)

保证人名称

抵质押物

盐城轩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

750

盐城市保力置业有限公司、陈啟强、许玉芳

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一组、三组商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盐城易腾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

550

盐城轩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陈长群、李金花、黄仕平、陈玉、陈啟强、许玉芳

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一组商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564.96万元及相应利息

江苏泰融钢铁有限公司

债权

250

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黄仕平、陈玉

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一组、三组商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盐城宝田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

750

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叶美吟、黄仕华

盐城保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一组、三组商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合计

2300

基准日2020/4/20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实物资产为抵债土地2宗及地上无证建筑2栋,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

宗地二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

苏(2020)盐城市不动产权第*******

权利人

光曜湖墅(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坐落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一组、三组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面积

宗地面积*****.30m?

宗地面积*****.90m?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2年01月09日止

抵债价格

2244.26万元

宗地一附属无证房产

(原九星石材城售楼处)

宗地二附属无证房产(厂房)

规模(建筑面积)

1,976.28m?

3,545.60m?

现状用途

原用途办公、目前空置

原用途厂房、目前空置

所在层/总层数

1-3层/3层

1层/1层

建筑结构

钢混

层高

约3米

/

建成年份

2011年

2018年

抵债价格

336.44万元

其他

上述无证房产面积等数据为本企业聘请评估机构人员实地测量测算数据,未经专业测绘,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本企业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企业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本企业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

联系人:韩亭桦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件:hantinghua@coamc.com.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22号四宜大院C幢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邮箱:dffx-jj@coamc.com.cn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

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北京市,盐城

标签: 不良资产 处置 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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