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3〕7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示。
一、资金额度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72.84万元,拟安排43.09万元用于贷款贴息。
二、贴息条件
(一)贴息对象及条件
贴息对象主要是全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附件3)。申请贴息的对象需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当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贷款贴息范围为申请对象以养殖场、家庭农场、公司名义申请的贷款,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贷款不纳入此次贴息范围;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贴息政策与此次贴息时间重合的不再进行贴息补助,贷款剩余期限未享受贴息政策并在此次贴息期限内可以进行贴息补助。
(二)贴息时间
贴息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具体贴息金额由申报业主提供缴纳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
(三)贴息范围和比例
贴息范围重点是全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性流动资金和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贷款资金。参照《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65号)贴息标准,以2%贴息率进行测算,计算公式为:应贴息金额=贴息期限内已提取的贷款本金*(2%/365)*贴息天数(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分多次支用或还款的,应分次按实际付息期限计算应贴息金额)。
三、申报程序和资料
(一)发布贴息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向各镇下发经区政府审议后的贴息工作方案通知,并在官网上公开发布。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由属地政府负责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指导符合条件的本地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贴息申请和情况核实工作。
(二)主体提交贷款贴息申请及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向各镇人民政府提交贴息申请。
1.提交资料。贷款贴息申请表、用于申请本次贴息的贷款合同已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贴息情况(包括进入公示期尚未收到贴息资金的)、营业执照(如有)复印件(含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有效证书)、“畜禽养殖代码”电子凭证、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资金提款清单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个人信用报告》(或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时还本付息情况说明)、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特别说明。由于相关业主偿还贷款利息存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两种还息方式,无法准确计算具体应补助贷款贴息金额,因此,应搜集业主提供缴纳银行贷款利息流水进行核算,若出现最终贷款贴息总补助资金超过43.09万元的情况,则超出部分贴息资金仍由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进行补助,商品猪出栏补贴则减少对应补助资金,若出现最终贷款贴息总补助资金不足43.09万元的情况,则结余部分贴息资金用于商品猪出栏补贴,补完即止。
3.作出承诺。填报单位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贴息对象提交的账户信息不准确或账户冻结不能使用等自身原因造成贴息资金无法成功支付的情形,相关责任由贴息对象自行承担。
(三)资料审核和贴息金额测算
1.资料审核。实行镇初审、区复核的审核模式。各镇人民政府对贴息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审核表上出具明确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对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贴息的养殖场是否符合贴息条件进行审核,按照贴息期限和标准测算贴息金额,出具审核意见。
2.贴息金额。应贴息金额=贴息期限内已提取的贷款本金*(2%/365)*贴息天数。具体贴息金额由申报业主提供缴纳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
(四)贷款贴息结果公示
由区农业农村局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贷款贴息使用情况在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贴资金等,公示期限为7天。
(五)贴息资金拨付
公示期完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级相关财政报账程序,兑现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如实申报
符合要求的贴息对象要如实申报申请本次贴息的贷款合同已获得的其他各级财政资金贴息情况(包括进入公示期尚未收到贴息资金的),对漏报、瞒报的,一经查出,取消贴息资格。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贴息对象,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审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严格审核贴息资料,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贴息结果
经核实,对四川省眉山万家好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等4个规模养殖场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性流动资金和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贷款资金进行贴息,最终补助金额共38.*****万元,结余资金4.*****万元。
眉山市东坡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贷款贴息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补助金额 | |
1 | 四川省眉山万家好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 14.6766万元 | |
2 | 眉山市牧源养殖有限公司 | 14.9174万元 | |
3 | 眉山市华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8.*****万元 | |
4 | 眉山鑫远养殖有限公司 | 0.24万元 | |
合计 | 38.*****万元 |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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