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集团长江之恋游轮船舶内河一切险、承运人旅客责任险项目选聘公告
南京旅游集团长江之恋游轮船舶内河一切险、承运人旅客责任险项目选聘公告
根据南京旅游集团保险统一采购工作计划,拟开展集团下属南京长江行游轮有限公司“长江之恋”游轮船舶内河一切险、承运人旅客责任险项目选聘工作。
一、项目概况及需求
南京长江行游轮有限公司隶属于南京旅游集团,为了满足公司发展使用需求,长江之恋游轮即将于2024年下半年投入运营,拟对长江之恋游轮购买船舶内河一切险、承运人旅客责任险。
A.船舶信息:
B.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船舶内河险
1、一切险:保险金额为船舶价值6900万元,包含全损险;碰撞、触碰责任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差生的费用。
2、附加险:
(1)1/4碰撞、触碰责任
(2)螺旋桨等单独损失保险责任(螺旋桨、舵、锚、锚链等单独损失保险)
(3)船东对船员责任(雇主责任险)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7,000,000元
人数7人,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7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限额人民币80万元,意外医疗限额人民币20万元),医疗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500元。
3、特别约定:
每次事故免赔领:¥2,000.00元
(1)内河船舶一切险: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2000元或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10%;
(2)附加螺旋桨等单独损失保险:免赔新人民币2000元或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10%;
(二)承运人旅客责任险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50.0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00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5000.00万元
特别约定:
(1)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含每人每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10万元。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参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选机构若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二)参选机构自2021年6月1日(以保险单生效时间为准)以来至少2个签订的船舶项目保险业绩(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参选机构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参选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参选机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参选机构被选中后,如采购人发现其不满足本文件要求、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未经采购人同意,参选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截至2024年7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盖章)。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服务供应商名称必须与后续签约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三、选聘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综合比选+最高限价”模式进行选聘,最高限价为10.67万元(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若参选机构按暂估保险期间计算的总保费超过最高限价,则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评选小组比选出的成交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南京长江行游轮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成交单位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未收到通知书即未选中。
四、报价表
请参选单位按下方格式提供报价表。暂估保险期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保天数以签署协议为准,签署协议时实际保费按年保费乘以日比例计算,即年保费=保额*年化保险费率,实际保费=年保费/366*实际投保天数)。
本项目参选文件须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4点前送达下方指定地址。本项目评选小组由南京旅游集团相关人员组成,由南京旅游集团纪委办公室监督比选过程。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0*****608,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2号瑞泰大厦16楼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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