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顺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FJSY[CS]*******、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9,600.00元
采购包1(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99,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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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环保监测设备 | 实验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8(个) | 否 | (1)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906-2017)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907-2017)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总站物字[2023]13号)要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应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报告。 (2)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满足GB/T3785.1和JJG 449-2014《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检定规程中1级仪器要求,声级计应通过型式评价试验并取得型式评价证书;测量下限不高于30dB(A),测量上限不低于130dB(A);机箱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5的要求。 (3)配备的气象监测仪,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共杆安装。同时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降水六个气象参数,实现气象对噪声监测数据的影响分析。 (4)配备的声源识别单元,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一体安装。可识别的典型自然环境声源,至少包含风雨雷声、虫鸣、鸟叫、蛙鸣等,声源识别准确率≥85%。 (5)配备的声源定位单元,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一体安装。支持声学雷达定位跟踪噪声源,并联动摄像头对超过某一设定噪声值进行抓拍、录像,支持户外长期运行,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6)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平台应具备设备工作状态监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分析、功能区达标率排名分析、声源识别解析等功能,提供标准数据接口,并将数据同步汇聚至实验区生态云平台。 (7)供货时每台噪声监测自动监测仪(含带风罩的户外传声器)须提供依据 JJG 1095(或 JJG 778)出具的仪器检定合格证书;气象监测仪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校准证书。 (8)噪声运维需满足《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的相关要求以及承诺若后续国家发布运维质控相关规范,将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在运维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耗材配件,年度运维情况达到考核要求。 | 1,299,6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时间: 2024-08-07 至 2024-08-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8-20 09:4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9楼A区
时间:2024-08-20 09:4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9楼A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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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
联系方式:157*****854
名称:福建顺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9楼A区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顺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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