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招标公告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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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7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13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已由灵交复【2024】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百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淹没区道路复建工程,位于灵台县百里镇稔沟村,建设总里程0.69公里,起点位于百里镇邓家川水库左坝肩处(张家沟门),与上坝公路衔接,终点与现有公路相接,项目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四级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断面形式为:4.5米(行车道)+2×0.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8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I 级标准,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
主要工程数量
清理表土817.8立方米,压实补偿土方272.6立方米,挖土方7086.9立方米,弃方运输4073.9立方米,本桩利用935.5立方米,现浇混凝土边沟280米,现浇混凝土矩形截水沟75米,现浇混凝土急流槽8米,C20现浇混凝土蒸发池3处,刺铁丝隔离栅213.6米,天然砂砾垫层3801.13平方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3621.7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面层 3166.33平方米,培土路肩174.57立方米,1-D1.0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米/2道,安装Gr-C-4B型波形梁钢护栏3232米,播撒草籽4088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00元。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公路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提交无在岗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建工程项目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建造师。
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本次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7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12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资质审核:(1)第一信封: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第一信封评标办法所包含的内容,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2)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三名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环节(第二信封)(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8月12日17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至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中载明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选择第一信封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
账号:4522 1012 2000 0008 94
开户银行: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投标登记号:
ZZTH-PLLT*******
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正宇酒店停车场北楼004号商铺),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2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百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百里镇街道
联系人:郭银伟
联系方式: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
联系人:于 倩
联系方式:0933-*******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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