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龙泉镇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求,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对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产地冷链系统工程、芋头加工中心、海口预制菜原材料集散地、香芋辣椒套种基地、香芋育苗中心、香芋品牌中心等六大板块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供电、绿化、停车场、小区内道路等配套工程及农田水利等设施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1.产地冷链系统工程用地面积3499.90㎡(约5.25亩),总建筑面积1049.0㎡(由冷库、分拣包装车间、管理业务用房构成)。
2.香芋品牌中心用地面积3500.01㎡(约5.25亩),总建筑面积601.84㎡。
3.芋头加工中心用地面积6000.00㎡(约9.0亩),总建筑面积2161.25㎡(由冷库、芋头初加工车间、管理业务用房、公用工程、分拣包装车间构成)。
4.海口预制菜原材料集散地用地面积4499.98㎡(约 6.75亩),总建筑面积1499.0㎡(由冷库、分拣包装车间、管理业务用房、预制菜原料暂存棚构成)。
5.香芋育苗中心用地面积*****.66㎡(约25亩),总建筑面积1769.98㎡(由组培综合楼、简易板房、分拣中心构成);育苗大棚3.36亩,炼苗棚10.8亩,育苗棚间生产道路496m、排沟992m、灌溉工程1项、架设低压电线长 250m。
6.香芋辣椒套种基地土地平整700 亩,新建田间道路2826m,改造农渠316m,新建排沟5557m ,配套渠系建筑物75座,DN110PE分水管293.65m,DN160PE 排水管277.85m,DN200PE排水管229m,蓄水池改造4座,设备购置1项。
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6328.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40.5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70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10.95万元,预备费262.5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5.00万元。
三、服务内容
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四、服务预算:25万
五、服务范围
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出具相关咨询报告,并对所出具的报告负责。
六、资格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开展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配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工程咨询单位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具备但不限于建筑、水利水电、农业林业等专业。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及以上评价等级者优先考虑。
3.信誉良好,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委托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
2.报价函(以实际金额进行报价)。
3.提供具备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4.如有,可提供近三年开展相关工作业绩情况(需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5.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结果截图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
6.提供近三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8.提供所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包括第四项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胶装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2.业主单位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3.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4.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5.所有参与报名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业主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6.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7.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5号楼108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联系方式:0898-********、130*****240。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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