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忻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的公告
关于2024年忻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的公告
根据《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忻城县财政局2024年忻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农计财〔2024〕27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2024年忻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拟决定面向社会遴选承接2024年忻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250万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县12个乡(镇)。
三、补助标准。服务对象要坚持以小农户为主,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在确保完成绩效任务面积的前提下,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应不超过40%,单季作物生产全流程托管的或各关键环节累加的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有所差别,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
四、受益标准。服务对象享受机械化生产重点环节补助标准的70%,服务主体享受机械化生产重点环节补助标准的30%。
五、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5.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
六、补助方式。采取先实施后奖补的办法进行。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方式。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中心)申请,填报《忻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
(二)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等服务组织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15日。
(三)报名地址。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范团支路范团小区A栋,联系人:黄红娟,联系电话:0772-*******。县农机中心联系人:覃乃凤,联系电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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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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