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08)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广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3-2037-GS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南宁、百色、钦州、崇左四市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服务1项、B分标:桂林、柳州、贺州、来宾、河池五市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服务1项、C分标:北海、防城港、贵港、玉林、梧州五市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服务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A分标: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B分标: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C分标: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的企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
2、投标人必须为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及财务联系人:彭威 电话:****-******* 传真:****-*******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B分标:玖仟陆佰元整(¥9,600.00);C分标:捌仟捌佰元整(¥8,800.00)。(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10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时,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交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缴存银行和个人转账。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12日8时~9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12日9时在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法定代表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出席)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琪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峰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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