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64号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粤19破64号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十和田破管字第Q007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2024)粤19破申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常平金蚨祥塑胶原料经营部对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和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月16日作出(2024)粤19破64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十和田公司的财务账册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十和田公司登记成立于2018年2月6日,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岗银湖路13号4号楼101室,法定代表人为佐藤义则。目前登记的股东只有香港十和田电子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美元300万元,持股比例100%。
十和田公司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维修:收录音机、电话、电子产品、塑胶产品及其零部件、模具五金;感温变色涂料、转子发动机、工艺品(不含象牙制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管理人接管或可提供的财产情况/财务账册资料情况
目前可提供审计的财务账册资料为: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2024年5月的账册(含电子账套)和会计凭证,具体详见附件。如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可另行与管理人沟通。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审计机构;
2、与十和田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报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收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审计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东莞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本次审计范围如下:
1、对十和田公司自2018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十和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房屋、土地、设备、对外投资、应付账款等在内的资产负债情况,并编制十和田公司的债务情况表、债权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明细表。
2、核查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前一年内,十和田公司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3、核查十和田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4、核查十和田公司的有关人员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行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十和田公司、债权人等不正当交易损害十和田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十和田公司处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十和田公司财产的行为。
6、核查十和田公司股东是否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7、核查十和田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8、核查十和田公司拖欠海关、税务主管部门的税、费情况。
9、核查十和田公司欠付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10、核查十和田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11、核查十和田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12、核查十和田公司对外投资、委托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二)本次审计要求如下:
被选定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签署《审计委托协议书》。审计时间要求在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后45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如经初步调查发现十和田公司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五、费用说明
本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具体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本案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4年8月15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5楼
联系人:钟小姐,0769-********,180*****032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材料
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
东莞十和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材料
一、纸质资料
1、记账凭证
(1)2021年度1月-12月共73册
(2)2022年度1月-12月共43册
(3)2023年度1月-12月共16册
(4)2024年度1月-5月共2册
2、认证统计表
(1)2020年12期
(2)2021年1-9期
(3)2021年11-12期
3、已签署合同
4、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二、电子资料
2018年至2024年的电子账套
标签: 摇珠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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