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前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琼金监〔2023〕83号)《〈海南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琼金监函〔2023〕115号)有关要求,我办将开展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是指鼓励省内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社会组织等以独立或者联合团队的方式,按照“项目+团队”模式开展金融创新项目(课题)申报,由省委金融办评选2个优秀项目(团队)给予培养经费支持。项目(课题)内容应结合海南自贸港金融重点工作,符合自贸港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方向,围绕五篇金融大文章、跨境金融、离岸金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资本市场、交易场所、场外衍生品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名额安排
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选拔名额原则上安排2个。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带头人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E类及以上人才层次,或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成员(含带头人)有3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每年在琼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人才团队。
3.具有明确的人才团队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合作基础。团队成员应有明确分工,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项目申报人不受国籍限制;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奉献精神;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
7.所在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属于省内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社会组织等,包括在海南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央驻琼机构等,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海南省在站博士后可依托所在站进行申报,项目培养周期内须在海南省工作;
8.申报项目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研究或产出指标、预期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指标等。
(二)不得申报情形
依托已立项(结项)省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的;依托或剽窃他人成果申请的;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曾受金融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申报书等相关材料,由依托单位审核并作出推荐意见后,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我办(纸质材料需分别加盖公章,含封面、目录,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包括word、pdf版)。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
(2)《2024年海南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团队相关佐证材料: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社保缴纳清单(3个月),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以及科研成果、所获奖励或荣誉等。报送材料如涉密,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报送。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通知。由我办统一发布评选通知,明确年度评选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须由依托单位向我办进行申报。
(三)资格审查。我办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按申报渠道反馈申报单位。
(四)专家评审。由我办组织评审专家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预计9月中旬)。(五)上会审议。我办对经过评审建议入选的项目团队名单,根据需要征求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室务会审议,形成拟入选项目团队名单。
(六)社会公示。我办对拟入选项目团队名单及有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期间接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入选资格。
(七)确定入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选项目(团队)名单,作为“确定入选项目团队名单”由我办向社会公布。
五、培养举措
优秀金融项目团队选拔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金融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能力提升。
(一)经费支持。优秀金融项目团队一个培养周期为2年,每个入选的项目团队由我办给予12万元经费资助。我办在入选团队提交的任务书审核通过后向依托单位拨付70%,在项目中期考核(立项1年后)通过后拨付剩余30%,由依托单位拨付给入选团队,用于开展课题相关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等活动。经费实行“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列支。
(二)政策支持。我办将组织入选人员开展研修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海南省人才团队”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跟踪考核机制和精准服务机制,督促、指导入选团队完成项目、创新创业。
(三)单位支持。依托单位应当发挥主体作用,为入选项目团队搭建成长平台,在团队组建、经费保障、学习交流、培养培训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在团队配备、设备配置、经费使用、技术路线决定上给予自主权;鼓励安排导师与入选人员“一对一”结对,帮助入选团队完成项目、获得成长。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各种捐款、赞助、投资理财、罚款、偿还债务等支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套取财政经费。项目培养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提取任何管理费用,相关票据留存备查。
(二)项目入选人员如提前完成项目,结余经费可继续用于相关创新工作。项目入选人员在培养周期内,出现以下有关情形的,视情况收回项目培养经费:
1.调离海南的;
2.企业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3.不再从事与所申报项目相关工作的;
4.因身体等原因影响项目如期完成的;
5.诚信、环保、纳税等方面出现问题,产生恶劣影响的;
6.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
七、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发动、申报推荐等工作。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官网、内部平台通知、召开动员会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省金融人才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加强评审监督。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自觉接受纪检、媒体、社会等方面监督,在申报评选过程中有单位、个人出现违法违纪或营商环境、税务、材料、诚信等方面问题的,视情况取消相关人选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申报地址及联系人。地址: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912办公室(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9楼);联系电话:0898-********,0898-********。
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标签: 海南省优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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