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县第六中学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RXZFCG-2016-073)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省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县第六中学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RXZFCG-2016-073)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第六中学委托,就其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第六中学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6-073
三、采购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备注

A包

教学楼、办公楼及食堂窗帘

473


214000

窗帘长度3.5米,宽度以实际尺寸为准,含制作安装等一切费用

B包

科技楼及宿舍楼窗帘

360


166000


说明:供应商可以对以上2个分包中的一个或2个分包进行报价,因时间紧迫,每家供应商只能中标以上2个分包中的一个分包。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窗帘布料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携带U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谈判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谈判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竟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财政局,账号:151*****09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县支行,并注明:采购中心保证金07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人缴纳。
十三、其他事项: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可与采购单位联系,自行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窗帘安装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五、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上饶县惟义路63号)
联系人:洪梅
联系电话:****-*******
E-mail:srxzfcg@126.com
上饶县第六中学
联系人:杨学红
联系电话:138*****136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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