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城区污泥运输服务采购2024标包Ⅰ招标公告
北京排水集团城区污泥运输服务采购2024标包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城区污泥运输服务采购(2024)(标包I)(项目编号:BJPS-2024-JT-NCB-SC-0090),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水厂所产污泥和处理中心产污泥产品的运输处置工作,由北京排水集团污泥资源中心或其他分公司承担。此次运输采购主要涉及一类运输、二类运输,每类运输各有两个子包。框架形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采购合同+任务单,框架协议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地区。
一类运输指将污泥由水厂运输至污泥处理中心,主要涉及酒仙桥、定福庄、清河40、清河15、北小河、吴家村、卢沟桥、垡头、五里坨、滨和园、金盏东、金盏西、黎各庄、皮村水厂。上述水厂分为两个子包,其中子包1包括酒仙桥、定福庄、吴家村、卢沟桥、垡头、金盏东、金盏西、黎各庄、皮村水厂,年运输总量约24.68万吨,主要运输至小红门、高碑店、高安屯、槐房污泥处理中心;子包2主要包括清河40、清河15、北小河、五里坨、滨和园水厂,年运输总量约17.15万吨,主要运输至高安屯、高碑店、小红门、槐房污泥处理中心。
二类运输指将污泥产品由污泥处理中心运输至中转站或直接运至100公里以内资源化用地(京内),主要涉及高碑店、小红门、槐房、高安屯、清河二污泥处理中心。上述污泥处理中心分为两个子包,其中子包1包括小红门、槐房、清河二3个污泥处理中心,年运输总量约21.19万吨;子包2包括高碑店、高安屯2个污泥处理中心,年运输总量约21.07万吨。
本次招标对一类运输、二类运输共四个子包进行整合,最终形成Ⅰ与Ⅱ两个标包。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采购2家运输服务单位负责2025-2027年一类运输、二类运输服务工作。
一类运输、二类运输分别分两个子包,即一类运输子包1、一类运输子包2、二类运输子包1、二类运输子包2。考虑各子包平均运距、运输费用等因素的平衡,将一类运输子包1与二类运输子包2整合为标包Ⅰ,将一类运输子包2与二类运输子包1整合为标包Ⅱ。对上述两个标包分别进行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类运输子包1:包括酒仙桥、定福庄、吴家村、卢沟桥、垡头、金盏东、金盏西、黎各庄、皮村水厂污泥运输工作。
一类运输子包1预计运量:子包1预计年运输总量约24.68万吨。酒仙桥厂7.26万吨、定福庄厂7.99万吨、吴家村厂3.22万吨、卢沟桥厂2.73万吨,金盏东水厂约0.16万吨、金盏西水厂约0.39万吨、黎各庄水厂约0.13万吨、皮村水厂约0.16万吨。
一类运输子包1预计运距:酒仙桥、定福庄、吴家村、卢沟桥、垡头及金盏东、金盏西、黎各庄、皮村水厂污泥根据调度安排运至集团高安屯、高碑店、小红门等污泥处理中心。一类运输子包1平均运距约24.76公里;
(上述运输量及运距以实际为准)
二类运输子包2:包括高碑店、高安屯2个污泥处理中心。
二类运输子包2预计运量:预计年运输总量21.19万吨,其中高碑店污泥处理中心年运输量约12.25万吨、高安屯污泥处理中心约7.38万吨。上述污泥产品根据调度安排运至庞各庄污泥处置厂等中转站或100公里以内的资源化用地(京内)。
二类运输子包2预计运距:预计每年约1.44万吨污泥产品运距在0-1公里范围,约0.1万吨污泥产品运距在1-5公里范围,约0.1万吨运距在5-20公里范围,约0.9万吨运距在20-40公里范围,约4.94万吨污泥产成品运距在40-60公里范围,约13.49万吨污泥产成品运距在60-80公里范围,约0.1万吨污泥产成品运距在80-100公里范围。二类运输子包2预计平均运距约58.33公里。
(上述运输量及运距以实际为准)
上述除金盏东、金盏西、黎各庄、皮村水厂间歇性接泥外,其余各水厂、污泥处理中心均须24小时进行湿污泥、污泥产品接收。
*特别提示:以上年预计采购数量仅为根据目前现状预估,实际采购数量会因生产实际需要、生产工艺调整等因素调整。投标人已经明确知悉上述情况,并且承诺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招标人提高价格,并放弃对招标人的追偿,招标人对实际采购量变化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累计具有500万元(含)以上的污泥或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服务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得少于10辆(须为国V(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且须符合此次招标中运输车辆要求,同时配备20人(含)以上的车辆驾驶人员;
(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求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7日18时至2024年8月27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CA数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个人CA数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排供应链网站(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须通过投标公司账户将标书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90)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投标公司,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1.3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010-********(标书售卖电话)通知标书售卖审核员,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1.4投标人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2024年8月28日8时00分至8月28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投标人应在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至8月28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上述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上述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招标公告预留的联系方式中的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上传的文件是否递交成功。
投标人要确保上传的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5.4本次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不成功。
5.5逾期上传或解密的投标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查看本项目的开标结果及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投标人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不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不影响开标结果的合法有效。
投标人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投标、开标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
招标项目经理:郭女士,联系方式:010-********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电话:010-********;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cg.bdc.cn/bpsdzzb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010-********,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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