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12座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12座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12座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12座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12座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山镇和红星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山镇和红星镇,修复废弃矿山12座,修复面积110.11公顷。12座矿山通过生态修复可恢复耕地37.15公顷、恢复林地42.63公顷、恢复草地2.43公顷、恢复工矿用地27.16公顷、恢复交通用地0.40公顷、恢复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4公顷。

2.3.2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治理、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配套工程、植被管护及监测等6部分。

(1)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治理工程:危岩体清除******.52立方米,布设藤类植被攀爬网******.38平方米。

(2)地貌重塑工程:坡面整形(台阶再造)挖方*******.35立方米,填方******.88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39立方米,平整挖方******.83立方米,平整填方*****.64立方米,平整后压实*****立方米;工业场地内拆除砖房屋建筑4105.42立方米,拆除钢房屋建筑150.34立方米,拆除后回填2956.03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416.65米。

(3)土壤重构工程:表土剥离量4504.40立方米;植被恢复区域表土覆盖******.73立方米,其中表土回覆4504.40立方米、客土******.53立方米、残坡积土筛土******.80立方米;恢复耕地区域土壤培肥29.37公顷,土地翻耕36.31公顷。

(4)植被恢复工程:栽植樟子松*****株,银中杨5617株,水曲柳1500株,丁香6627株,五叶地锦*****株,狗枣猕猴桃9051株,撒草23.84公顷,恢复草地2.43公顷。

(5)配套工程:在边坡顶部、深坑、水塘设置安全护栏9043.71米,警示牌46块。

(6)植被管护及监测:植被管护面积110.11公顷,管护期3年;地质安全监测51个,监测612次,土壤质量监测与植被群落监测同步,设置监测点31处,监测93次。

2.4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共6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

(2)工程勘察: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交成果文件;

(3)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土地清查等;

(4)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安全标准: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第1标段:7468.48万元,其中勘察招标控制价71.45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68.59万元,工程招标控制价7328.44万元

第2标段:2438.46万元,其中勘察招标控制价23.33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22.4万元,工程招标控制价2392.73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不可兼投兼中

第1标段:阿城市大岭乡秋林碎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大岭乡龙泉采石场、阿城区红星乡金业采石场、阿城区红星乡吉祥采石场、黑龙江交通实业总公司天利采石场、阿城市红星乡运通采石场、阿城区慈兴村鸿运号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乡绿岛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北赵洪木石场、阿城市红星乡交通采石场

第2标段:阿城市大岭乡富兴第一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富兴鑫合采石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

(1)勘察: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

(2)设计: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担任施工负责人。

3.2.2勘察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3设计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4施工负责人: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的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3.2.6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8时30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路

联 系 人:林楠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王玲

电 话:0451-********(分机号转3011)

信 箱:yw2@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生态修复 治理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