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5年-2028年)(项目编号:202*****0002)的“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5年-2028年)
1.2服务地点:
3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的项目地点为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科园大道站-平良立交站),共计23座车站的站台、站厅及出入口等车站属地范围等运营管辖区域;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南段配属独立荔园主变电站,荔园主变电站是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共有3层半的单体建筑,一层设有门卫值班室、消防控制室。
1.3项目规模: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科园大道站-平良立交站)共有23座车站,车站需求保安24小时岗46个及保安运营时间岗29个,主变电站需求消防应急保安24小时岗2个,车站设置安检点共47个,安检服务需求安检运营时间岗158个,安检辅助岗28个。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共设47个安检点,共计47套安检设备,具体为:47套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47台台式液体检查仪、47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47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23扇违禁品智能安检门、24扇普通安检门、23个防爆球、23张防爆毯、23台危险物品存储罐、145把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及47套辅助设备(每套辅助设备包含:1组开包操作台、1组安检设备柜、1组阅图工作站、2台腰挂式扩音器、1台手提式扩音器)。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正线安保、安检设备维保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需求数量为20个岗,其中项目经理岗位1个,副经理岗位2个,保安队长岗位6个,安检队长岗位10个,维保组长岗位1个。
1.4招标范围: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正线车站的安保服务、荔园主变电站消防应急保安及安检设备维保等工作。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价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玖仟玖佰壹拾柒万元整(?********.00元)。其中3号线安保服务分项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玖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00元),3号线安检设备维保费分项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元整(?*******.00元)。
1.6计划服务期:
3号线安保委外服务计划为40个月,计划时间从2025年2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3号线安检设备维保计划为37.5个月,计划时间从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组织形式: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
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有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项、(2)项的业绩要求。
(1)安保服务: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运输、机场行业安保项目业绩(含保安或安检服务,单项合同人数大于等于300人或单项合同岗位数大于等于120个,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2)安检设备维保: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运输、机场行业安检设备维修保养项目业绩(如果提供的业绩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则业绩合同需包含5个及以上站点)。
备注:证明文件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业绩特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能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单项合同人数或岗位数量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母公司的业绩,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或广西区或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6.1联合体的总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6.2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 jgswj.gxzf.gov.cn/nnggz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招标公告”栏内查找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应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遵守交易现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7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韩专、罗美谊 联 系 人:罗路
电 话:0771-************** 电 话:077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tzx0601@163.com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设备维保 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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