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含氢氯氟烃淘汰计划2023年度财务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阶段含氢氯氟烃淘汰计划2023年度财务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国于1989年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下简称《维也纳公约》),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较好地履行了《维也纳公约》和《议定书》规定的各项国际义务,全面停止了五大类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目前,我国正在开展最后一类ODS含氢氯氟烃(HCFCs)加速淘汰行动,已经如期实现了2013年冻结、2015年淘汰10%和2020年淘汰35%的目标,正向2025年淘汰67.5%目标迈进。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累计淘汰ODS生产量和消费量共62.8万吨,为臭氧层空洞的逐年愈合和恢复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对减缓气候变化产生巨大效益。

  多边基金是我国《议定书》履约资金的主要来源,支持我国开展受控物质淘汰和替代改造、技术援助、政策法规制修订以及能力建设等活动,为我国实现《议定书》履约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多边基金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是多边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实施和运行。根据多边基金执委会第70/20号决定和第77/49号决定的要求,中国每年都需要向执委会报送中国在执行行业计划的相关财务数据,并按要求提供财务审核报告。根据上述执委会要求,我中心拟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HCFCs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2023年度的收支情况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项目范围

  工商制冷空调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挤出聚苯乙烯(XPS)泡沫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房间空调器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中国制冷维修行业HCFC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及能力建设项目、聚氨酯泡沫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清洗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第二阶段管理计划和生产行业第二阶段HCFC淘汰管理计划。

  二、审计内容

  1.根据多边基金执委会决定的要求,更新审计方法,并按照该方法开展后续审计工作;

  2.国际执行机构向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支付的资金金额;

  3.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向最终受益方支付的资金金额;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行业计划账户资金余额;

  5.资金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账户上产生的利息金额。

  三、工作产出

  中英文审计报告,其中应包含各行业计划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时间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8月启动,1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五、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5年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验;

  2) 有编制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的经验,并多次成功完成类似任务。

  2. 工作团队应不低于3个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会计师,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三年以上;

  ?在财务审计方面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

  2)项目团队成员: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以上中国企业财务评估或审核工作经验。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感兴趣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于工作日09:00 - 17:00向招标联系人索取建议书征询文件。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一处 黄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 huang.siyu@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0室

  邮编:****** 

  七、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建议书必须在2024年8月22日17:00前递交至我中心建议书接收人处。

  文件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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