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专用场所改造建设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专用场所改造建设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专用场所改造建设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4-JKFWRJ-G4009)

我部就1处专用场所改造建设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专用场所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FWRJ-G4009

三、项目概况:场所位3楼,面积约40㎡,入户门(1050*2050mm)更换为一线品牌(盼盼、王力等)甲级防盗安全门,配备自动关门装置和指纹密码门禁;窗户2扇(3000*1830mm)加装304不锈钢防盗栏,内穿实心钢筋,间隔符合专用要求;中央空调管道口加装牢固可靠隔离设施;具备独立视频监控系统,海康威视监控云台数量不少于2个,使用POE供网,无无线蓝牙模块,分辨率不低于1080P,具备红外夜视功能,监控记录保留时间不少于12个月,网络机柜和硬盘可由甲方提供;配备红外防入侵报警系统,安装高度、位置和覆盖范围可覆盖所有可能发生入侵的门、窗和管道等位置,报警声不小于80dB(A),并可即时通知相关人员2人以上;具备UPS电源,可保证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入侵报警系统不间断供电;网络综合布线符合BMB 5-2000相关要求;所采用电子设备均选用国产设备;安装隔离柜台,具体尺寸根据甲方定制或实地踏勘确定。经费支出不高于*****元,施工模式为全包,承包方应承担本项目管理费、成本、利润、风险和所有税费及执行过程中的需要交纳的直接或间接由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税费或其他收费。

※注意:本项目可在递交报价文件前组织实地踏勘(时间暂定于2024年8月10、11日上午9:00-下午17:00,可现场查看情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提供营业执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七)※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1:20,下午15:00-17:10)

(二)发售地点及价格:北京市昌平区;价格免费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

六、报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递交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20,下午15:00-17:1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及价格:北京市昌平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

(三)递交方式: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密封完好)

七、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6*****705 010-********

2024年8月7日

,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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