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SXJN-W3004

三、项目概况:

物资

类别

指标要求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摄像装备

提供亿像素级别的实时视频流,无畸变覆盖180度超大视场角

宽幅亿像素全景监控设备

1

45

45

签订合同后10日内

吉林省白城市

用于支撑超高清摄像头

升降杆

1

5

5

对室内/室外视角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并支持红外夜视

固定式视频监控设备

60

0.25

15

独立可移动式视频监控设备

20

0.3

6

视频监控管理设备

用于部署系统客户端访问终端,支持提供Web端浏览器和QT两种类型的客户端访问入口

运行工作站

1

2.5

2.5

系统软件平台

提供摄像机列表切换功能;提供全景细节放 大等操作;支持多个用户进行独立观看与操作;检索视频历史录像

系统软件

1

15

15

安装、培训等售后服务

/

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并提供光纤、网线、电缆等耗材

/

/

10

10

合计

98.5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最高限价:98.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2.投标人具有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8月8日至8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6: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通过通知;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28楼2803室。

(四)报价方式: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0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28楼28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先生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0*****50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 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先生

移动电话:188*****633

采购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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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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