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1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市、县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ZL-2024(工)-016号。

建设地点:位于西吉县兴隆镇罗庄村、川口村、兴隆村、单北村王河村五个行政村内,具体位置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上述五个村庄规划确定。

建设规模:

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工程 混凝土硬化2-5米宽入户巷道19.3公里,修复5米宽破损巷道0.5公里,建设路侧预制混凝土排水沟2176米;削坡后撒播草籽修护沿路两侧土坡3000平方米;铺设混凝土路沿石 4.5公里。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工程 房前屋后及村组道路绿化1.3万平方米,道路绿化选用刺槐、国槐、白蜡等,房前屋后绿化选用紫叶李、山桃、萱草等;铺设草坪砖1万平方米;新建一层框架结构公厕3座;安装6-9米高太阳能路灯1600盏;购置垃圾桶200套、垃圾箱50个,建设框架结构垃圾收集转运中心1处;房前屋后建设果园子、菜园子、花园子等庭院经济5300方米;安装400万像素监控摄像头300个。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建设文体活动场地6000平方米生态休憩区2045平方米,并配套健身器材;布展红色记忆1处;改造翻新村部篮球场1000平方米,配套文化小品、宣传牌等文化氛围展示设施。

提升小型公益设施工程 配置智能化数字化快递柜15个并配套相关设施;安装村级应急广播系统5套。

提升生态涵养品质工程 建设浆砌片石排水渠5425米,浆砌石护坡3550平方米;在川口村完成荒山、荒沟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平方米,兴隆村补种、补栽、绿化植被1650亩;削坡修复高窑山生态护坡,山体滑坡长200米、高60米。

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工程 建设混凝土蔬菜分拣场4730平方米;改造提升单家集红色农文旅集散地,混凝土硬化场地4000平方米;改造提升6.7公里村组道路两侧人行道5.5万平方米,硬化巷道900米,并配套相关文体设施;改造兴隆村农文旅推介体验中心 477 平方米。

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工程 建设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1套。

强化基层治理工程 改造建设“积分超市”5座,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5座,非遗传习场所5座。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及相关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文本编制、并符合 BIM 技术相关要求;同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建设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7 08:00起至2024-08-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吉县兴隆镇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人 :

禹珍

联系人 :

卢新朋

电话:

183*****556

电话 :

181*****323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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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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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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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试点试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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