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运城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运城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监理于2016年8月19日9时00分,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由于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需重新发布谈判公告。
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运城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运城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140*****02020917-01
三、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运城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要求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随施工工期)
4.项目实施地点:运城市区内
5.采购项目预算:424500元
四、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驻场监理工程师人数必须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监理资质证书(原件);
3.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驻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原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2016年第二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表(明细表中要包含授权委托人,至少提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原件);
6.投标人2016年第二季度公司员工工资记账凭证及明细表(原件,明细表中包含授权委托人);
7.投标人2016年第二季度纳税凭证(原件);
8.投标人201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9.法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所有有效证件按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以上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有关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在核对后予以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购买谈判文件。
2. 报名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3.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套(3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三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行 号:********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02020917-01)。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运城市圣惠路南路
联 系 人:孔德娜
联 系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编: 044000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359—2238558
邮箱:ycyu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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