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由中国前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先生将其获得的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颁发的“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奖金全额捐赠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此作为种子资金设立,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工作和研究。
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三个工作方向:
1、聚焦前沿,构建气候变化全球行动国际对话平台;
2、开放合作,支持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创新行动;
3、国际影响,携手全球伙伴举办和参与国际峰会。
为加快推进振华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基金项目工作的开展,现以公开、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征集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2024年项目设计框架策划与研究”项目执行单位。
一、征集情况
1、项目执行时间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2、项目内容
策划设计振华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基金2024年项目框架及内容,最终形成项目框架一份、项目策略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方向: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和社会绿色转型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战略规划与实施和能力建设,推进国际合作与对话交流,加强国内外传播,推广国内试点示范,讲好中国故事,为各利益相关方,特别是非国家主体搭建绿色、开放、共享的合作平台,助力中国与全球加速实现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框架内容参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目标:
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制定并实施战略规划,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方向。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各方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能力。
推进国际合作与对话,构建全球绿色伙伴关系。
加强国内外传播,推广成功经验与模式。
搭建合作平台,促进非国家主体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
项目领域与活动:
(1)重大问题研究
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气候变化影响、减缓策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估生物多样性现状,探索保护与恢复措施。
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研究碳排放与环境污染协同治理路径。
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分析绿色经济、绿色生活等转型路径与策略。
(2)战略规划与实施
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战略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与时间表。
支持地方政府、企业及非政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项目。
建立项目监测与评估机制,确保实施效果。
(3)能力建设
举办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培训班、研讨会,提升政府、企业及公众的绿色意识与技能。
支持科研机构、高校等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教育与研究。
(4)国际合作与对话交流
组织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论坛、研讨会,促进国际间经验分享与合作。
参与或发起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5)国内外传播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成果与经验。
制作并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案例集、白皮书等,提升社会认知度。
(6)推广国内外试点示范
支持并推广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组织国内外参访团,学习交流试点项目经验。
推进南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项目,例如东亚-东南亚社区保护网络试点示范项目。
(7)搭建合作平台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合作网络,连接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各方力量。
3、应征单位资质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备相关组织执行经验;
(3)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4、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若申报金额超出该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文案策划费、人员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
二、申报时间
2024年8月5日——8月14日
三、提交材料
1、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
2、项目方案(框架方案);
3、项目预算;
4、过往类似案例至少2个;
5、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有意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zhangguowei@cepf.org.cn,逾期视同放弃。同时,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4室
资料请注明:振华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基金“2024年项目设计框架策划与研究”申报材料
四、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2.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中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5.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如果发生我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罢工、新冠肺炎疫情(含其防控措施)等致活动无法开展、终止或延期,我会会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申报单位损失的,我会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