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二次)招标公告

救护车(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救护车
二、采购处收文编号:南财采管字[2005]575
三、采购处发文编号:南宁急救医疗中心
四、招标编号:ZC2005-QC0036
五、招标方式:公务用车采购
六、公布时间:2005-09-14 16:12:48
七、截标时间:2005-09-19 17:00:00
八、交货时间要求: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九、详细物品清单
投标说明:数量为 / 时请参阅详细配置要求中的数量要求,投标时请在商家报价中填报合计总价,并在备注中注明产品单价;否则在设备数量中填入数量,并在商家报价中填报产品单价
招标项目数量详细配置要求交货时间要求用户信息
救护车1康保全顺救护车[HP-QA2 TMf-1] 1 功能概述 用于城市内急危重病人的现场救治和途中监护转运及普通病人的基础医疗处理转运工作。 2 技术规格 车辆设计先进,参照欧洲救护车标准;车辆性能稳定,动力性好,可靠性高,操纵平稳;驾驶室宽敞舒适。医疗舱空间宽敞,布局合理顺畅,在保证病员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同时兼顾医务人员操作的便利性,拥有充裕的储存空间,方便医疗设备的摆放和使用 3 技术要求 3.1* 车辆要求 3.1.1 公告 基型车型必须是国家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具有3C认证; 3.1.2 排放 发动机废气排放指标:符合欧Ⅱ排放标准。 3.1.3 上牌 能在全国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牌照; 3.2 主要规格和技术参数 3.2.1 车体结构 半长头、全封闭厢式客车。驾驶室设三座位 3.2.2* 底盘 为承载式底盘 3.2.3 外形尺寸 长度≥5360mm 宽度≥1970mm 高度≥2560mm 3.2.4 最小离地间隙 ≥160mm 3.2.5 最高车速 ≥130km/h 3.2.6 最小转弯直径 ≤14m 3.2.7 最高爬坡度 ≥25% 3.2.8 驱动方式 后轮驱动 3.2.9 百公里耗油 10L 3.2.10* 发动机 汽油发动机,最大功率 不小于99kW 3.2.11* 车载发电机功率 110安培以上 3.2.12 转向系 动力转向(齿轮齿条式助力转向) 3.2.13* 排量 ≥2.4L 3.2.14 最大扭矩 ≥206.5N.m/2500rpm 3.2.15 悬挂 3.2.15.1 前悬挂 麦弗逊式悬挂 3.2.15.2 后悬挂 钢板弹簧带双向筒式液压减振器带后横向稳定装置 3.2.16 变速装置 机械式全同步器五档变速箱,五个前进档,一个倒车档 3.2.17 制动系统 双管路,真空助力,液压操纵,后管路装有比例阀,前制动器为盘式,后制动为鼓式 3.2.18 车门 五门,驾驶室两门、医疗舱右侧滑门及后部180度双开尾门 3.2.19 门锁 中央控制门锁 3.2.20 倒车系统 加装倒车后视系统 3.2.21 噪音 发动机加速运转时,≤81dB 3.2.22 转向系统 齿轮齿条式助力转向 3.2.23 燃料箱容量 ≥65升 3.2.24 密封性 防尘密封性≥95%,防雨密封性≥93% 3.3 车厢标识 救护车车身四周应当标有卫生部统一的医疗急救标志;图案、颜色按用户要求进行设计。 3.4 警灯警报系统 3.4.1* 警灯 车顶前排安装长排爆闪旋转警灯(带警笛),后部和侧面安装警示灯及爆闪警灯。 3.4.2 警报喇叭 100w 3.4.3 警报警灯控制器 安装与上述警灯及喇叭相应的警报警灯控制器 3.5 医疗舱 "医疗舱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国际救护车标准,工艺流程按照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完成。空间宽敞,布局专业合理,可以容纳以下医疗设备: A.除颤仪(车载用) B. 急救呼吸机(车载用) C.心电图机(车载用) " 3.5.1* 医疗舱大小 长度≥3100mm 宽度≥1770mm 高度≥1760mm 3.5.2* 医疗舱内饰 医疗舱车顶与侧围采用高分子材料一次压模成型;厢体四周连接部位密封良好,使车辆保温性能稳定。医疗舱内部装饰应阻燃、防水易冲洗、易消毒并不易变质、变色。封闭层应成整体完整结构、无缝隙,耐磨、耐腐蚀、耐高温和高压水冲刷。 3.5.3 医疗舱地板 采用进口医用PVC地板 3.5.4* 医疗舱储物柜 医疗舱储物柜采用高分子材料,一次模压成型;圆弧设计,不会对医务人员及乘员造成伤害;表面光滑、阻燃、防水、方便清洗和消毒;储物空间充裕 3.5.5 医疗器械布置安装要求 医疗舱内固定的医疗设备和消耗品安放位置,根据其相应的重要性及便于医务人员使用的原则安排。电动吸引器应安装在担架床头附近的位置。心电监护、氧气系统、输液装置安装在便于医务人员操作的位置。医用消耗品、药品、器械、工具等安放在封闭的储物柜和抽屉内。所有的医疗设备、消耗品及各类器具都应有固定设施,防止在车辆运动时对病人造成伤害。 3.5.6 医疗舱内座椅 医生座椅设置于自动上(下)车担架正前方,方便医生对病员进行救治工作;医疗舱右侧设有医生助手/家属座椅 3.6 隔断板 驾驶室与医疗舱隔板必须密封安装,并设密封观察窗,窗高中心应与驾驶员视线平行 3.7* 车厢门 车厢至少有两个开在医疗舱的舱门,分别布置于车厢末端及右侧面;右侧门为滑动门,尾门为双开式,角度可达到180° 3.8 车窗 医疗舱最少有2个可视车窗,分别安装在车厢两侧及后侧;车窗应适合向外观察,并有遮蔽措施,以利于保护病人隐私。车窗材料符合车辆有关规定; 3.9 输液固定系统 应利用担架上方尽可能高的位置,安装输液固定系统,至少有两个输液瓶挂点。位置可以选在担架的两端,每个输液固定最少承受5㎏,能够容纳2袋液体; 3.10 消毒 医疗舱内应配置有效的固定消毒装置,如紫外线灯和空气过滤设备,安装和使用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 3.12* 供电系统 车内的电源必须配备充足,满足多台电子医疗设备同时工作的电力供应;智能化电源控制系统,分级控制,自动报警;高能免维护蓄电池组,≥80安时;提供直流12V和交流220V插座 3.12.1 外接电源 配有外接市电(220V)充电装置 3.12.2 用电安全 220V供电线路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12.3 医疗舱内照明 照明系统应满足医务人员在舱内救治病人的需要;医疗舱照明度≥200LUX。 3.13 线路 所有线路需穿管预埋; 救护车应装备附加蓄电池。蓄电池安装及其所有连接应防止任何疏忽短路的可能; 线路中应安装过载保护器。在附加电瓶正极出线处安装专用保险丝盒,然后经保险丝盒后拉出供救护车专用设备接线柱,以保证附加用电设备过载后保险丝能自动断开。 救护车专用功能的电器系统应该与行车供电系统分离,保证重新启动发动机所需要的电能; 3.14 空调系统 冷暖空气调节系统:驾驶室与医疗舱各自具有冷暖空调系统,并可独立调节。 3.15 通讯系统 在驾驶舱与医疗舱分别安装固定式前后舱对讲机 3.16* 洗手池 医疗舱前靠隔板右侧装配有流动水的洗手池,感应式开关,洗手池下安装储水桶、污水桶,并且污水不外流;(流动水容量不少于10升); 3.17 污物容器 医疗舱内应设置固定密封的带有一次性带封口的污物袋的污物容器至少一个; 3.18* 供氧系统 3.18.1 氧气瓶 10L氧气瓶2个,不锈钢固定架,氧气瓶带压力表 3.18.2 管路 暗埋输氧管路及快装接头,安装氧气切换装置; 3.18.3* 氧气终端 进口氧气终端2个,气动/呼吸用氧压力:400Kpa,流量≥40升/分; 3.18.4* 刻度式流量控制器 进口,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也可精确调节氧气流量,流量值数字可固定显示,流量调节范围:0-15升/分 4 车载设备 4.1 自动上(下)车担架床 进口自动上(下)车担架一台,配固定器,长192cm,宽55cm,高24cm~61cm,最大载重181kg 5 质量保证期 5.1 车辆 24个月或五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5.2 医疗舱 24个月或五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5.3 车载设备 12个月 6 技术服务 在购买方当地至少设有一个维修点、能够进行设备维护、修理铲式担架 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预算外局 李铭 13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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