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公车改革车辆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项目再次招标公告

稷山县公车改革车辆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项目再次招标公告

稷山县财政局稷山县公车改革车辆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项目再次公告谈判公告

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财政局的委托,将对稷山县公车改革车辆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项目(一包)再次组织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码:140*****02020939-01

1.2投标人所投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一包:评估机构;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车辆处置工作完成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前二年内财务审计无不良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参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司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且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提供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满足本项目服务的需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携带资料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3.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需提交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4)评估机构资质证书;(5)一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2016年度企业纳税凭证;(7)2016年第二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帐凭证(被委托人必须在明细表中)

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3.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18:00时

3.3报名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2楼)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3.4领取文件地点: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运城市人民南路35号(市引黄局西2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稷山分部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24170行号:********0220

本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为:本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包(¥5000);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02020939-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稷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1*****669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50*****317

地址:运城市人民南路35号(市引黄局西2楼)


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机构 评估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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